4w 發表於 2014-12-18 20:35
審訊結束書記官打好供詞要我們簽字,看的時間不是很多,因為我們在作證時,就打字在前面螢幕給證人看,只是我緊張沒看清楚, 所以供詞看個差不多就簽字, 希望不要日後惹上麻煩 ...
風花 發表於 2015-1-14 14:28
我完全無法贊同這樣的看法,
那這樣的話,我們乾脆找白癡來當法官算了!
因為反正不食人間煙火啊,
我想大部分的人希望的是能夠通達事理的人來當法官,
這樣才能體會我們民眾的痛苦。
我們在社會上打拼,最怕遇到法律問題,
明明很兢兢業業地守本分地賺錢,
根本很痛恨上法院
風花 發表於 2015-1-14 14:15
我想,很多事情,必須深入理解以後,才有可能窺得全貌。
我們不會有太多上法院的經驗,
但被害的機率非常大。
一方面是因為整個制度的問題,
司法制度都是向被告偏頗的
因為親友曾是被害人,
對於這樣的情形感同身受!
雖然有一些好律師,但大部分的律師並不是慈善事業,
你會懂我的意思,
所以並不是什麼職務有問題,會有問題的是人,不是職務。
我們在路上被騙被害的機會,是很多的,我們需要執法機關的保護。
被告到了法院,就會受到充分的保護,那我們被害人呢?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14 21:58
好的法官其實也很多,只是制度改變太慢社會變遷太快而已。我上過幾次法院,感覺那幾位法官都算是法理情兼顧,
在我堅持道理時,法官還能改變初衷接受我的堅持,一直到現在還讓我記憶猶新感念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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