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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求問,已通行五十年的農路被封要怎麼辦? [打印本頁]

作者: 大樹霏霏    時間: 2015-4-1 12:56     標題: 求問,已通行五十年的農路被封要怎麼辦?

請問各位站友:
        若是已通行50年的農路,因地主易人,而新地主認為他要圍護權益,用有刺的鐵絲網將他的地圍起來,所以,原本可以開車通過的路變成只能人過,請問,有方法可以解決這種問題嗎?
        對方一直說,雖然是本來就可以走,但是,是違法,請問大家,為什麼已經走了幾十年的既成道路還叫做違法??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4-1 13:01

既成道路有條件的  
有劃白線嗎?
有路燈嗎?
後面有住家嗎?

有時要打官司確認的
這討稐將會是很好的教育...(路可能會被封...別太相信仲介說的話)



作者: yuda0606    時間: 2015-4-1 13:16

針對"既成道路", 大法官曾有解釋令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 ... 03_01.asp?expno=400
只是...文謅謅的, 我也看不懂..
作者: 闊嘴    時間: 2015-4-1 13:23

摘錄: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一、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這句很重要
二、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如能舉證更好
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作者: ewsn1540    時間: 2015-4-1 13:52

本帖最後由 ewsn1540 於 2015-4-1 15:15 編輯

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如果只有特定的人在使用,非既成道路。

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也就是說有別條路可以通那就非既成道路。


這解釋其實有點矛盾,如果是死路,那就只會有特定的人在用,非既成道路,
如果非死路,有出口,符合不特定之公眾通行,卻也表示出口那邊可以通,
就又不符通行所必要及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


作者: 黃瑞榮    時間: 2015-4-1 14:36

唯有打袋地(裡地)通行權之確認官司。一般非重劃地之農地之通往公路之道路,往往借行水利地或停駛台糖舊鐵道或國有地。較有爭議的是;依各持有人農田邊沿彼此讓路而來,另有的是家族.宗族協議闢路。此農路路寬約三米不舖設柏油路即是土路。但因所有權人買賣佚換.新持有人主張擁有該應有農地範圍.進而封路乃是之權利。如前大大所論述是否有架設路燈.柏油劃白線,即可認定為既有道路可請鄉鎮公所認定。或先訴請鄉鎮公所協調處理.再行訴訟。
作者: yuank    時間: 2015-4-1 15:27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5-4-1 19:00 編輯

可以貼出地籍圖或提供地號嗎?  還有,說一下通行狀況、附近住戶、是否還有臨其他路、是否因分割才形成袋地?

1.袋地通行權  民法787
   (1)原本就是袋地。
   (2)向法院訴請確認。
   (3)要給償金
2.袋地通行權  民法789
   (1)因讓與、分割才形成的袋地。
   (2)向法院訴請確認。
   (3)不必給償金。
   (4)只能走分割前的同塊土地。
3.公用地役關係  
   (1)參照釋字400號。 1.不特定人通行所必要+2.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3.年代久遠(須3個都符合)
   (2)有無白線、鋪柏油、附近住戶等等,頂多就是參考而已。
   (3)向縣市政府請求認定,縣府會派相關局處會勘,之後發公文做出認定。  (不是起訴請求)
   (4)如果縣市政府認定是既成道路,你不必給地主錢。

三種是不同的,處理方式不一樣,要知道詳細狀況,才能知道該如何解決。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5-4-1 18:05

本帖最後由 sampisam 於 2015-4-1 18:08 編輯

既成道路不是那麼容易形成,很多人以為走久了甚至鋪設柏油了就是既成道路,這觀念是錯誤的.
總不能佔了便宜就認為理所當然,在原地主還沒易手錢就該未雨綢繆與地主商量路權關係了

若此路是唯一的出入口,,地主可以主張給您地役通行權,給您一個可供人走的寬度就不是封路了.
我家附近去年就上演了這一齣戲碼,
通往有20戶住家的社區有一條3米寬的柏油路,有20多年了。原地主兒子以土地所有人為由向每戶收取租金,住戶當然反彈,地主於是設鐵門僅給人過.
上了法院後,那20幾戶全數同意繳租金.

套句柯P說的,水費站了幾十年的便宜了,現在回歸正常一視同仁,這裡所當然,沒甚麼好奇怪的.

如果是既成道路,地籍圖上會畫出道路,若無,則很難認定是既成道路.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4-1 20:35

上次聽某位鄉親說,早期很多馬路都是私有地,嚴格說也是既成道路,或是鄉公所自行打的,結果有人厚臉皮威脅鄉公所要買回去,否則就要提告,結果鄉公所說沒有經費買下,但如以後有工程,可以幫忙舖點水泥或做點圍牆什麼的來抵消!


其實公家機關之間如有不爽或利益衝突,也是常告來告去的,沒什麼奇怪的!

另外袋地權是請求權,不要聽仲介胡扯說什麼如地主不給過,就可以行使請求權,基本上車子進不去農地,只能用兩腿走進去,農地就算廢了.更不用說電桿或水管要進入了,申請農舍需要的建築線也會把你卡的死死的.

若不信的話,問問 google 大神,看看申請通行權有多少成功的案例? 光在2home 網站因袋地糾紛的問題就有好幾起,不知和平滿意落幕的有多少?

買農地三通很重要,路通,電通,水通,這一定要堅持,除非你有把握處理袋地的問題!

另外國有地申請通行權也不是很容易,如果你是母地號分割出來的子地號袋地,國有財產局就會直接以請直接找母地號地主讓你通行為理由 退件! 通常母地號很少會讓你免費進入的!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4-1 20:54

我買的玉里房就沒臨大馬路
但有這



按這裡顯示圖片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4-1 21:05

sampisam 發表於 2015-4-1 18:05
既成道路不是那麼容易形成,很多人以為走久了甚至鋪設柏油了就是既成道路,這觀念是錯誤的.
總不能佔了便宜 ...


google 走過的或地圖上畫的不一定是公有道路,那只是路過或空拍畫出來的,最完整的道路是地籍圖有畫出來而且有地號,而地號去查不能是私人的,是要國家的,這個最保險! 否則沒事跳出個程咬金,來個此路是我開,留下馬路財,這就頭大了.
作者: yuank    時間: 2015-4-1 21:15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5-4-1 21:18 編輯

我補充一下
1.公用地役的既成道路,在地籍圖上沒標示的。
2.袋地通行權  如果要找律師打官司,一個審級少說花6萬以上+1年以上時間。
   符合法定要件,法院就一定會准。差不多會准造3米左右寬度的路。
3.分割形成的袋地  依民法789就是該找原本同塊地的人談,不然就對其提民事訴訟。
   要花的時間金錢同2.
   不能對其他鄰地的人主張通行權的。民法789「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
   http://tinyurl.com/qftxdnc
4.有路有電桿還是不一定,要查。
   鄉下看到的路,有幾種可能,可參考這篇的回文
   http://tinyurl.com/nkuk5xk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4-1 21:56

yuank 發表於 2015-4-1 21:15
我補充一下
1.公用地役的既成道路,在地籍圖上沒標示的。
2.袋地通行權  如果要找律師打官司,一個審級少 ...


依我自己的案例,購買前原本以為向國有地租通行權是萬無一失,一定ok,我走國有地只有4公尺,結果因舊地號是母地號分割的子地號結果被退件,國有財產局叫我向母地號主張通行權,應該無償讓你通過,結果我鄰地母地號進來要50公尺,若寬設4公尺,就要200平方公尺,將近60幾坪要淨空,不能種任何農作物,只是讓我車子可以隨時進入,若我違規佔其便宜在他的地號打上水泥馬路,對方還有可能有無法提出農地農用申請免增值稅的問題,若不打水泥或使用級配,下雨天不好進入.

將心比心,我很難向鄰地提出,要求讓出他的1/5的農地讓我免費做馬路進入,我想就算我提出,對方也不會願意這不合理的要求,而且當初分割不一定就是母地號有得到利益,就算我提出訴訟,打贏了官司,而對方輸了農地還要付訴訟費,對方也一定會恨死我!

還好最後我查出母地號分割是早期國民政府放領分割所為,順利租到國有地,保住和鄰居的關係不致惡化,所以各人覺得 789 真的不是一條合理的好法規,說難聽的,就是逼人和鄰居交惡!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1 22:19

對方封路的原因就是保障自身權益.
敢封大概就是要租金或者想賣地.
打官司實在是最最下策,算保留最後的處理方式.
如果在一開始購地沒有做好保全方式,
現抱著誠意主動先與對方談談,
瞭解一下是否有方式解決再思考一下也好.

作者: u85415    時間: 2015-4-1 23:07

請問各位前輩,如果裡地出入之農路是和鄰地一起購地時分割出來,並由本人與鄰地地主各持分二分之一,且蓋農宅時已得到鄰地地主之同意,簽定同意書,如日後鄰地易主,新地主是否可以為主張所有權而封路?請各位大大釋疑。
作者: EDking    時間: 2015-4-1 23:24

重點他有留致少人可以過去.....不是封死!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5-4-2 02:02

通行權並沒有主張一定要3米喔,除非是國有地申請才會大方給3米~5米.
畢竟人能過就不是封路.
作者: yuank    時間: 2015-4-2 10:03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5-4-2 12:27 編輯

能談當然就先談,不能就只好看依法能怎處理。
樓主還是得先確定是要用公用地役,或用袋地通行權。

若是袋地通行權,實務上會依個案准通行的面積、寬度。
要能作通常使用的道路,寬度不會太窄的,例如
台中地院102年度訴字第2436號:寬度3.5公尺,面積243平方公尺
台中地院102年度訴字第3337號:寬2.5公尺,面積89平方公尺
台中地院103年度訴字第643號:認為「面積為2,087公尺,其通行寬度卻僅1公尺,亦不適宜通行
」,准依丙方案「通行寬度為4.5公尺

作者: 琪媽    時間: 2015-4-2 10:40

請問三合院的「稻埕」可以圍起來嗎?如果三合院的正身與稻埕是甲所有,左護龍目前所有權人有十幾個,右護龍所有權人有五個,將稻埕圍起來,左右護龍的住戶們要改方向仍有路可通行,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嗎?
作者: 黃瑞榮    時間: 2015-4-7 17:23

u85415 發表於 2015-4-1 23:07
請問各位前輩,如果裡地出入之農路是和鄰地一起購地時分割出來,並由本人與鄰地地主各持分二分之一,且蓋農 ...

裡地出入之農路;雖是與鄰地協議分割持分。但鄰地異主所有權人.新的地主亦可提出訴訟,確定土地所有權範圍進而封路.常有所聞。一般而言;是投資客購入大面積農地或裡袋地切割所致,且該上述農地皆為土路不能舖柏油及級配。因往後若有買賣該路需維持農用狀態,但也有良知的投資客或許会把該路切出捐給政府免日後困擾,可是前提要有單獨地號方可行。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7 18:18

u85415 發表於 2015-4-1 23:07
請問各位前輩,如果裡地出入之農路是和鄰地一起購地時分割出來,並由本人與鄰地地主各持分二分之一,且蓋農 ...

農路是單筆地號共同持有?
個人認為於法於理都沒有資格封路.
農路是農業設施,無論是否有申請,
在尚無爭議的情況下簽訂契約書,保障雙方的權益.


作者: Ryan    時間: 2015-4-7 22:59

父母有一塊地在花蓮吉安,民國60年持有至去年,人一直長期在臺東,因管理不及農地被侵佔蓋屋約百坪,又被走出一條路且舖水泥又做水溝,母親有交涉好幾回且寫無條件返還,無奈第二代不承認死不返還,
大家說我該如何啊!
現代人都自私自利積非為是。
作者: yoyodiy    時間: 2015-4-8 14:27

Ryan 發表於 2015-4-7 22:59
父母有一塊地在花蓮吉安,民國60年持有至去年,人一直長期在臺東,因管理不及農地被侵佔蓋屋約百坪,又被走 ...

1.存證信函請求限時拆除並復原
            
2. 申請調解

3. 調解不成直接進法院訴訟


看起來簡單 不過 過程會很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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