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回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的基本精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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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風花
時間:
2015-4-11 15:39
標題:
回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的基本精神吧
本帖最後由 風花 於 2015-4-11 15:41 編輯
都市或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用地的目的既經劃定,使用強度也有一定的規範。也影響稅費的繳納, 如果農地可以避稅,卻可以超過法規的使用強度來使用,農舍外其他的土地只要種草皮就算農用,這樣不會有問題嗎?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4-11 16:19
農地主人如果無能力耕種,或者還未想清楚如何規畫,通常都是荒廢,也就是雜草叢生,成為治安的死角,而且容易被人亂倒垃圾! 所以如果社區農地太亂,也會依法被環保署檢舉開罰的,
如果荒廢的社區農地有人辛苦的幫忙的除草整治應該給予鼓勵才對,而抑制雜草的方法,最有效的是打水泥,灑除草劑,或種地被植物,而打水泥和灑除草劑的是最不環保的, 種草皮等地被植物定期除草不領補助又可親近自己的農地的另類休耕才是階段性最好的方法.所以種草皮維持有如稻田般的整潔景觀也不是不對. 至於山坡地則應該還是適地適宜要種能夠水土保持的樹種會比較好.
作者:
yuank
時間:
2015-4-11 16:56
這就是重點,為什麼不依現有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農業使用認定辦法、建築法規,去嚴加查核呢?
例如二次施工違建,這很常見難道官員就不知道嗎?
問題出在政府官員對現有法令不瞭解。喜歡紙上作業,缺乏實際調查能力。查核管理能力不足,易受政治因素影響,選票考量,對違規者難以取締。不改善執行能力,立再多的法也是枉然。
至於種草皮,可依「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去個案判斷。
像畜牧用草,或休耕休養,或得出售作園藝使用,似無不可。
過去實務上,非作他種用途(例如工廠),就會寬認是農用。
另外,這篇可參考
http://tinyurl.com/ogy6qne
作者:
alexo
時間:
2015-4-16 20:32
我們這重劃區 被傾倒一些廢棄建材 衣物 甚至日常用品 有增無減 區公所環保人員看到也當作沒看到
那是台糖的地 雜草比人還高 更別說其它樹木 如果是其他人的地不知又會如何
只有老天看的最清楚
作者:
stan520530
時間:
2015-4-17 20:02
核發建照時,圖面和書類審查很嚴格,
核發使照時,臨時性的假窗假門假牆假XX很多樣"出頭"....
入住使用以後,二次施工很普遍!!!
開放空間獎勵,獎勵停車,開發時程獎勵....哪一條不是圖利建商呢?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作者:
moth
時間:
2015-4-24 18:11
真的誠心希望相關官員能看到這一篇
但想也知道, 取諦違規使用有很多的阻力, 所以政府只作比較容易作的部份
這是我目前看到的體會
作者:
moth
時間:
2015-4-24 21:57
感謝版大的加分激勵, 讓我看見久違的金牌資格啦(之前站調整積分數降級為高級會員)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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