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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2個農業設施都是45平方公尺,總計90平方公尺,是否要申請建築執照? [打印本頁]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2 01:04     標題: 請問2個農業設施都是45平方公尺,總計90平方公尺,是否要申請建築執照?

請問2個農業設施都是45平方公尺,總計90平方公尺,是否要申請建築執照?
這情況有可能是一次申請2個,也有可能是先申請一個,過幾年後再申請另一個農業設施。
如果這情況需要申請建築執照,那使用執照是否也要申請呢?  
先感謝前輩們回覆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4-12 02:05

農業設施要申請容許使用。如設置1處以上,其總樓地板面積應合併檢討。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經營計畫內容顯不合理,或設施與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不予同意。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2 12:52

nhkvnhkv 發表於 2015-4-12 02:05
農業設施要申請容許使用。如設置1處以上,其總樓地板面積應合併檢討。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

感謝,透過您提供的關鍵字我找到以下文章,
http://www.tcland.org.tw/decree_cont.php?N_Key=234&SPC_Key=87
所以不管是不是同時申請2個農業設施,只要合計面積大於45平方公尺,就需要建照,
蓋好之後要申請使用執照才能合法使用,若有錯請指正,謝謝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4-12 14:03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2 12:52
感謝,透過您提供的關鍵字我找到以下文章,
http://www.tcland.org.tw/decree_cont.php?N_Key=234&SPC_K ...

若我是你,我會先申請容許使用過了再蓋。相關資訊,問當地農業單位最準…。

網路只是網路…只有使用執照才是真的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4-12 14:04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2 12:52
感謝,透過您提供的關鍵字我找到以下文章,
http://www.tcland.org.tw/decree_cont.php?N_Key=234&SPC_K ...

在農業設施…那個叫容許使用…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2 15:00

nhkvnhkv 發表於 2015-4-12 14:04
在農業設施…那個叫容許使用…

感謝指正,所以流程是先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一筆農地上的農業設施合計面積大於45平方公尺就要申請建照,蓋好之後再申請使用執照,這樣正確嗎?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13 00:58

不對.
那是關於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所訂的辦法.

現二個農業設施申請~
1.核準農業設施的條件是分開的,
各自有各自的面積計算,各自有否建造的條件.

2.以該筆土地大小來合併檢討農業設施申請面積是否超出容許.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3 07:07

copy 發表於 2015-4-13 00:58
不對.
那是關於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所訂的辦法.

有點搞糊塗了
我把該解釋令貼上來如下


主旨:有關 貴局函詢「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2項規定,農業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得免申請建築執照之農業設施執行疑義案,復請 查 照。
說明:
一、復 貴局101年3月27日北農牧字第1011465589號函。
二、查本會於94年6月23日以農企字第0940131813號函(諒達)說明,仍請參 酌內政部90年9月14日台90內營字第9012691號函,即「農業設施... 如設置1處以上,其總樓地板面積應合併檢討」之原則辦理有案。是以, 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2項規定,農業設施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者; 或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面積在250 平方公尺以下而無安全顧慮者,得免申請建築執照,應以1層樓為限,如 設置1處以上,其總樓地板面積應合併檢討,合先敘明。
三、本案農業設施倘屬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後,始分別申請興建者,並經貴 府建築主管機關(工務局)函復合併申請面積為65.7平方公尺,應依法申 請建築執照,而無上開得免申請建築執照規定之適用。


這解釋令的意思,感覺上是已經申請過一個農業設施,面積為a平方公尺,當時免建照,過幾年之後同一筆農地又申請另一個農業設施,面積是b平方公尺,a和b都小於45平方公尺,但是a+b=65.7平方公尺,某貴局發文給農委會詢問,第二次申請的農業設施小於45平方公尺是否免建照,農委會在第三點說應該用合併申請的總面積去看,所以要申請建照,不知道我的解讀正確嗎?


作者: kuocc24799    時間: 2015-4-13 07:34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07:07
有點搞糊塗了
我把該解釋令貼上來如下


您的解讀正確,現行規定的確如此.
不過如果低調一點,不遭人檢舉,不被空拍到,也許不用那麼麻煩,
我2home的資材室正是前後各蓋了45平方公尺,合計90平方公尺.
承辦人也說要申請建築執照才合法,我也想奉公守法啊,但是光找
建築公司簽證就累死人,還要花時間跑件,總之就是勞民傷財啦!
所以我就皮皮的不給他申請,就賭賭看囉.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3 07:59

本帖最後由 fruiter 於 2015-4-13 08:04 編輯
copy 發表於 2015-4-13 00:58
不對.
那是關於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所訂的辦法.


您說的意思是不是不同種類的農業設施,
譬如一個是資材室40平方公尺
另一個是管理室40平方公尺
雖然總面積80平方公尺已經大於45平方公尺
但只要各自的面積都小於45平方公尺就免建照
農委會解釋令說的好像是同一種農業設施若申請2個才需要合併計算面積,
也就是說若同一種農業設施設置2個,譬如資材室申請2個,
雖然每1個的面積都小於45平方公尺,
但是這2個合併面積大於45平方公尺就要申請建照
這樣解釋不知道對不對?
作者: kuocc24799    時間: 2015-4-13 08:56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07:59
您說的意思是不是不同種類的農業設施,
譬如一個是資材室40平方公尺
另一個是管理室40平方公尺

您的說法正確.
我當初是想分別申請資材室45平方公尺, 以及曬場45平方公尺,這樣就可以免
申請建築執照.
但是我犯了一個錯誤,我把曬場加了固定的遮雨棚,於是審查不通過,由於是已經
蓋好才申請, 所以承辦人員建議我將曬場改成申請另一資材室,並申請建築執照.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3 10:38

kuocc24799 發表於 2015-4-13 08:56
您的說法正確.
我當初是想分別申請資材室45平方公尺, 以及曬場45平方公尺,這樣就可以免
申請建築執照.
...

感謝分享實際經驗
請問這樣申請建築執照是連同舊的資材室一 起申請嗎?
也就是全部面積90平方公尺都要申請建照嗎?
謝謝
作者: kuocc24799    時間: 2015-4-13 10:59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10:38
感謝分享實際經驗
請問這樣申請建築執照是連同舊的資材室一 起申請嗎?
也就是全部面積90平方公尺都要申 ...

這我就不清楚了,理論上既然要申請,為何不一次就
辦好呢?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13 12:06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07:59
您說的意思是不是不同種類的農業設施,
譬如一個是資材室40平方公尺
另一個是管理室40平方公尺

您是現進行中要申請二個農業設施?同名目或不同名目?
或已即有(舊)農業設施申請增加面積或再申請一棟同名目之農業設施?
即有(舊)農業設施是否有合法?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3 13:00

copy 發表於 2015-4-13 12:06
您是現進行中要申請二個農業設施?同名目或不同名目?
或已即有(舊)農業設施申請增加面積或再申請一棟同名 ...

沒有舊的農業設施也沒有農舍
一次要申請2種不同名目的農業設施,
申請面積都是45平方公尺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13 13:55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13:00
沒有舊的農業設施也沒有農舍
一次要申請2種不同名目的農業設施,
申請面積都是45平方公尺

那權益上是免建造,如要申請也可以.
搜尋農委會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有各分類別申請的條件講解.


作者: kuocc24799    時間: 2015-4-13 13:59

本帖最後由 kuocc24799 於 2015-4-13 14:01 編輯
fruiter 發表於 2015-4-13 13:00
沒有舊的農業設施也沒有農舍
一次要申請2種不同名目的農業設施,
申請面積都是45平方公尺


我最先是申請資材室45平方公尺,審查時承辦人員發現
從道路到農地有一段路有柏油的痕跡,要求補申請農路,
於是同時申請資材室45平方公尺,農路75平方公尺,得到
容許證明.並不需要申請建築執照.
資材室與農路都是農業設施,可以同時申請.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4-14 00:07

copy 發表於 2015-4-13 13:55
那權益上是免建造,如要申請也可以.
搜尋農委會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有各分類別申 ...

恩 感謝指點
作者: copy    時間: 2015-4-14 00:19

各類條件要知悉。
譬如機具室,需有各項農機證明及尺寸,
才能核定使用面積,不是一定可以申請45m2.
祝順利。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6-9-9 13:09

copy 發表於 2015-4-13 13:55
那權益上是免建造,如要申請也可以.
搜尋農委會的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有各分類別申 ...

請問同名目的農業設施面積才要合併計算是否超過45平方公尺的解釋函在哪?
我上網找不到
因為我詢問承辦人是說所有農業設施面積的加總小於45平方公尺才免建照,不管是不是同一種名目
譬如資材室40平方公尺+管理室40平方公尺 就要申請建照了
作者: 旗艦.黃    時間: 2016-9-9 17:36

fruiter 發表於 2016-9-9 13:09
請問同名目的農業設施面積才要合併計算是否超過45平方公尺的解釋函在哪?
我上網找不到
因為我詢問承辦人 ...

您的承辦認知有問題
資材室,曬場,管理室,農具室,農路..... 等等都屬於農業設施中的細項,
每一細項都有它的最大面積限制,只要申請時表列清楚,
一次申請或多次申請,只要不重複和被認定有實際需要,都是可以被核准的,
不同的設施名稱沒有合併面積計算的理由。

作者: copy    時間: 2016-9-9 18:24

本帖最後由 copy 於 2016-9-9 18:54 編輯
fruiter 發表於 2016-9-9 13:09
請問同名目的農業設施面積才要合併計算是否超過45平方公尺的解釋函在哪?
我上網找不到
因為我詢問承辦人 ...


有些法規在今天我才比較清楚!
農業設施內說的同名目是以建物來區分,像曬場及農路只是平面.
建物受建築管理辦法規範,農業設施也不例外.
該筆土地如設疉一處以上超過45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物,需合併計算需申請建造.
以上還有與建時間點的差異.

請參考以下, 快速查詢 可點選所需資料.
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法規解釋內容


我想,這解釋有些不盡人情.
如果二個農業設施連在一起或許有擴建或增建的問題,但分屬不同區塊或另為共有人申請時該如何辦理?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6-9-9 23:07

copy 發表於 2016-9-9 18:24
有些法規在今天我才比較清楚!
農業設施內說的同名目是以建物來區分,像曬場及農路只是平面.
建物受建築 ...

意思就是
那位承辦人說的沒錯
不管是不是同名目的農業設施
只要是92年1月13日以後申請的建物
在同一筆農地上的合併總面積大於45平方公尺就要申請建照了
最早的台90內營字第9012691號函寫的太專業
讓人搞不清楚面積合併計算的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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