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打印本頁]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7-12-7 02:51     標題: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7 07:43

看了牛哥蠻完整的論述,就可以了解大公無私的大義工已經撥空進場了.要是我光這些文章用一指神工就要KEY的頭昏眼花了. 雖然只是"牛"刀小試,畢竟也是心意一場.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仔細認真思考其中每一條的精神,放空自己拋棄成見對眾人之事的執行是種助力.但沒有個人的想法又好像存在的意義又沒了.所以更細膩的取與捨是必要的決擇.仙草目前剛啟動,先攤開瓶頸取得共識未嘗不是好事.
歡迎仙草家族的伙伴到我大南勢山園來走走.看看山景看看老鷹的遨遊.放空執著心寬路廣.大家共勉祈福啦...
作者: 仙丸子    時間: 2007-12-7 10:25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多謝牛哥
勞您操心了

post by ""笨牛""
幾天前到訪仙草....
認為仙草所有問題都好像不是問題。

很難得的懶人爬山,粉努力的去走了一圈....
很久都沒這樣認真的去勘地了。
想說仙草專案有那麼複雜嗎??

所以請現場幾位地主把難處找出來。
由入口到後山這樣一路找去,只請他們找出不能開發或有困難解決的地方。
經過一一評估後理出幾個處理方式。

1、入口已由里長答應鋪設級配或水泥預估近300多米長,但路線跟寬度(能容車通過)要由仙草規劃配合。至於道路通過非己地的使用權問題,就交給里長去處理。鄰地地主使用同意的蓋章里長會去喬好,不用仙草擔心。

2、由目前沿線的步道(就是將鋪設的路)發展出多條道路,並開出大小不一的平台。主要是將就地形。

3、目前已有可以使用的平台多處,可先供比較急於使用或種植的成員共同使用。想動手的可以先在那裡植栽,待將來分配後再移植到自己地上。

4、水土保持是一定要的手續。而且肯定可以申請。不管是整筆申請或是分割後申請都可以。在於整筆申請因超過2公頃鄉鎮主管單位權限,需由土木技師公會作水保計畫評估、設計、簽證,所費不貸。粗估20~30萬跑不掉,還不包括水保計畫書裡的建議施作工程費用。
所以當初才會建議分割成2公頃內,只申請簡易水保的由來。
又簡易水保只是一個要讓機具可以合法動工的必須手續,申請的簡易水保內容盡可能的"簡易"。

5、人工開發對於大面積的土地是不合時宜的。花費並不會比機具便宜,而且有些地方人工並不易達到所需的要求。

6、開發絕對急不得,那麼大的面積不是幾天就可以完成。需要時間。光是地貌清理的部分就須耗費以月計。又要儘可能的保留一些大樹、老樹,遇不可預期的改道及天候又需修正等等...不是短期內可做到達數十個平台。

7、所有成員若不放棄私念,執意現時分割是否又需耗費比現實更長的時間進行訴訟跟協調?而所有工作停頓,並違背了當初的出發點跟理念?又或因分割後再產生將來通行路權的問題。絕不會比現在的共同開發更符合大家的利益。

8、對於仙草有任何問題,歡迎於下週後提問。個人並不認為仙草有解不開的問題,在於願不願意放棄個人私見。若還不能接受或有想放棄的本人願意私下協調原價收購。
究竟...還想加入仙草的大有人在。

作者: 阿俐媽    時間: 2007-12-7 11:37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post by ""笨牛""
幾天前到訪仙草....
認為仙草所有問題都好像不是問題


大家加油!!希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
作者: 小伍姐姐    時間: 2007-12-7 12:35

牛哥讚啦∼∼ :  :  :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12-7 13:28

本人願意私下協調原價收購


牛哥果然好樣滴~~~

牛哥在,應該粉多人想收購了吧

既然大家在2HOME結緣,如果道不同,那就RELEASE~~
走法律曠日廢時,又傷神,不划算啦!~~

反之,若對牛哥有信心,就共同開發囉~~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8 10:44

post by ""山林雅境""
看了牛哥蠻完整的論述,就可以了解大公無私的大義工已經撥空進場了.要是我光這些文章用一指神工就要KEY的頭昏眼花了. 雖然只是"牛"刀小試,畢竟也是心意一場.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仔細認真思考其中每一條的精神,放空自己拋棄成見對眾人之事的執行是種助力.但沒有個人的想法又好像存在的意義又沒了.所以更細膩的取與捨是必要的決擇.仙草目前剛啟動,先攤開瓶頸取得共識未嘗不是好事.
歡迎仙草家族的伙伴到我大南勢山園來走走.看看山景看看老鷹的遨遊.放空執著心寬路廣.大家共勉祈福啦...

仙草還沒買到手,我和丸子.假魚早已飛奔長濱向牛哥請益,順利搬回開發的大方向,西乃山會議也讓仙草家族與會見習,日昨牛哥親自勘查仙草,提供更明確的計畫,牛哥與西乃山夥伴一直都是仙草的大義工啊!感恩感恩!

更要感恩山林大一向默默支援仙草,提供仙草家族更多的想法,大家腦力激盪一定可以迸出更精彩的開發歷程,據悉今天還要叨擾貴山園,可惜今早才由E大告知,無暇去看看老鷹遨遊,下次還有機會巴

不論是自然的限制或是人為的瓶頸,有了2HOME大家庭的溫暖後援,困難總會一一排除的,大家共勉祈福啦。。。
作者: 小伍姐姐    時間: 2007-12-8 13:05

義西姐~加油~~~

正可謂~危機就是轉機,相信未來的仙草更不怕那風雨拉~~

趕快來個比賽阿~2home正等這兩個大案,西乃山及仙草案
那一個先集村成功, :  : 好期待唷~~
作者: 無為    時間: 2007-12-8 16:18

仙草專案諸位大大加油喔
我們大家都等著吃仙草雞ㄋㄟ ops:  ops:
作者: 阿忠    時間: 2007-12-8 16:36

對仙草的祝福,始於仙草成案之初,雖經歷內部意見分歧,但祝福不變,希望仙草繼續向前邁進的腳步加快哦! :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8 20:51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看了牛哥蠻完整的論述,就可以了解大公無私的大義工已經撥空進場了.要是我光這些文章用一指神工就要KEY的頭昏眼花了. 雖然只是"牛"刀小試,畢竟也是心意一場.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仔細認真思考其中每一條的精神,放空自己拋棄成見對眾人之事的執行是種助力.但沒有個人的想法又好像存在的意義又沒了.所以更細膩的取與捨是必要的決擇.仙草目前剛啟動,先攤開瓶頸取得共識未嘗不是好事.
歡迎仙草家族的伙伴到我大南勢山園來走走.看看山景看看老鷹的遨遊.放空執著心寬路廣.大家共勉祈福啦...

仙草還沒買到手,我和丸子.假魚早已飛奔長濱向牛哥請益,順利搬回開發的大方向,西乃山會議也讓仙草家族與會見習,日昨牛哥親自勘查仙草,提供更明確的計畫,牛哥與西乃山夥伴一直都是仙草的大義工啊!感恩感恩!

更要感恩山林大一向默默支援仙草,提供仙草家族更多的想法,大家腦力激盪一定可以迸出更精彩的開發歷程,據悉今天還要叨擾貴山園,可惜今早才由E大告知,無暇去看看老鷹遨遊,下次還有機會巴

不論是自然的限制或是人為的瓶頸,有了2HOME大家庭的溫暖後援,困難總會一一排除的,大家共勉祈福啦。。。
[/quote]
隨時都歡迎.歡迎.不過記得前一天要連絡喔.
作者: 仙丸子    時間: 2007-12-8 20:55     標題: 願聞其詳

山林雅境大

既然一派仙草人馬也向您請益
是否也能分享您如何將經營山林的秘訣
運用在仙草的可能性如何?
您說: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
是不是大大也認同牛哥的開發方案呢?
願聞其詳 洗耳恭聽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看了牛哥蠻完整的論述,就可以了解大公無私的大義工已經撥空進場了.要是我光這些文章用一指神工就要KEY的頭昏眼花了. 雖然只是"牛"刀小試,畢竟也是心意一場.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仔細認真思考其中每一條的精神,放空自己拋棄成見對眾人之事的執行是種助力.但沒有個人的想法又好像存在的意義又沒了.所以更細膩的取與捨是必要的決擇.仙草目前剛啟動,先攤開瓶頸取得共識未嘗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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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草還沒買到手,我和丸子.假魚早已飛奔長濱向牛哥請益,順利搬回開發的大方向,西乃山會議也讓仙草家族與會見習,日昨牛哥親自勘查仙草,提供更明確的計畫,牛哥與西乃山夥伴一直都是仙草的大義工啊!感恩感恩!

更要感恩山林大一向默默支援仙草,提供仙草家族更多的想法,大家腦力激盪一定可以迸出更精彩的開發歷程,據悉今天還要叨擾貴山園,可惜今早才由E大告知,無暇去看看老鷹遨遊,下次還有機會巴

不論是自然的限制或是人為的瓶頸,有了2HOME大家庭的溫暖後援,困難總會一一排除的,大家共勉祈福啦。。。[/quote]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8 22:10     標題: Re: 願聞其詳

post by ""仙丸子""
山林雅境大

既然一派仙草人馬也向您請益
是否也能分享您如何將經營山林的秘訣
運用在仙草的可能性如何?
您說: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
是不是大大也認同牛哥的開發方案呢?
願聞其詳 洗耳恭聽

[quote]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看了牛哥蠻完整的論述,就可以了解大公無私的大義工已經撥空進場了.要是我光這些文章用一指神工就要KEY的頭昏眼花了. 雖然只是"牛"刀小試,畢竟也是心意一場.仙草家族們別辜負了牛哥好意喔.仔細認真思考其中每一條的精神,放空自己拋棄成見對眾人之事的執行是種助力.但沒有個人的想法又好像存在的意義又沒了.所以更細膩的取與捨是必要的決擇.仙草目前剛啟動,先攤開瓶頸取得共識未嘗不是好事.
歡迎仙草家族的伙伴到我大南勢山園來走走.看看山景看看老鷹的遨遊.放空執著心寬路廣.大家共勉祈福啦...

仙草還沒買到手,我和丸子.假魚早已飛奔長濱向牛哥請益,順利搬回開發的大方向,西乃山會議也讓仙草家族與會見習,日昨牛哥親自勘查仙草,提供更明確的計畫,牛哥與西乃山夥伴一直都是仙草的大義工啊!感恩感恩!

更要感恩山林大一向默默支援仙草,提供仙草家族更多的想法,大家腦力激盪一定可以迸出更精彩的開發歷程,據悉今天還要叨擾貴山園,可惜今早才由E大告知,無暇去看看老鷹遨遊,下次還有機會巴

不論是自然的限制或是人為的瓶頸,有了2HOME大家庭的溫暖後援,困難總會一一排除的,大家共勉祈福啦。。。[/quote][/quote]
仙丸子小姐:誰來這裡都是客,我都歡迎的.他們來了我還是說那句話:別分派系靠派系走藍綠都不會為每個人取得最佳的利益. 贊成適恰的方案才是.我的意見還是屬於局外人,是要持分者的共同選擇才重要.我持有的土地裡有1/2都是持分的,它們的價值只有自有的1/2.別相信持分過半就可以議決的想法.就是一分為二最終這兩方還是要各自面對陡峭跟平坦的問題.
今天下午來了部份仙草家族,我只大概了解目前的幾個議題.對全貌我沒有自信說非常清楚.大南勢的是農牧用地,仙草的是林業用地,大南勢的是一人自有的開發案,仙草的是持分的開發案. 這些差異的確不小. 牛哥意見供各位參考用,不是給我評論用的. 我的意見也是給各位參考罷了.都是意見.您們持分者才是決定的主角.
如果對開發方向是快或慢,金額管理方式有重大爭議,而兩造相持不下,光這兩點如果問我意見,我贊成一分為二.但是兩造最終各自還是要面對陡峭跟平坦的分割問題.
至於進退場機制:此地陡峭遠多於平坦 .實不宜分割人數與土地算得滿滿的.這點我贊成退出人的股份由成員平均吸收,或由所有成員同意局部成員吸收.成員人數越少,土地面積越大,對造路或分割都有助益.
牛哥大部份的意見都很棒. 尤其是第四項我還有賴在仙草這裡來穫得一些經驗.我的山園只有:清除地面雜草.這個小兒科的申請案就開發完成了.這點我自認對仙草的林業用地沒甚麼助益.

正式會議之前,我希望大家在家族網路上各自紓發自己對開發的看法,對爭議議題提出建設性見解.說出各自對參加仙草的最終目的.如果一部份人只希望分得部份土地不希望再花錢,一部份人希望大額開發以穫的美景及增值,一部份人希望緩慢開發.如果這些人都存在於仙草,這還是有局部分割各自祝福的辦法,問題是成員都要勇於發表自己內心的意圖,這樣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才有針對仙草的陡峭及平坦做出適切的分配方案.如此正式會議時才會顯得有效率.
剛回到家還沒想得很完善.不足之處請見諒.最後要說的是:持分土地即使2/3議決了,法律還是會給少數的1/3的優先選擇權.持分土地的出讓,其他持分者有優先權.其次才是新加入者 .所以要持續敦親睦鄰ㄛ.不要相信一次的會議後就海闊天空了,要積極的耐心的一直向前去克服瓶頸.
以下最重要:成員的意圖才是主體 ,如果我的意見不符需求,就把它踢到馬桶裡.
也歡迎今天沒來的仙草伙伴,改日來喝刺蔥茶,看看老鷹.
大家加油.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9 00:02     標題: Re: 願聞其詳

post by ""山林雅境""
如果對開發方向是快或慢,金額管理方式有重大爭議,而兩造相持不下,光這兩點如果問我意見,我贊成一分為二.但是兩造最終各自還是要面對陡峭跟平坦的分割問題. 大家加油.

山林大果然內行,緊扣最新的爭議,仙草內部對開發案有歧見,主張分成兩大塊,各自開發!

站在合資購地的召集人立場,我認為這不需要搞到分派別,開發意見不合很正常,不合就分為二,萬一又不合再分為四?再下去要N次方計算了!徒增困擾,其實這根本不是問題所在。

既然主張分割出去的一方也是要開發,只是不認同原本的開發構想,何必搞得那麼複雜,應該就兩個或N個開發案充分解說付討論,讓鄰居們選擇其一 ,勝出的開發方案決行,不認同勝出的開發案者,取回土地原價退出

不知道這樣的思考會不會一廂情願呢?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9 00:17     標題: Re: 願聞其詳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如果對開發方向是快或慢,金額管理方式有重大爭議,而兩造相持不下,光這兩點如果問我意見,我贊成一分為二.但是兩造最終各自還是要面對陡峭跟平坦的分割問題. 大家加油.

山林大果然內行,緊扣最新的爭議,仙草內部對開發案有歧見,主張分成兩大塊,各自開發!

站在合資購地的召集人立場,我認為這不需要搞到分派別,開發意見不合很正常,不合就分為二,萬一又不合再分為四?再下去要N次方計算了!徒增困擾,其實這根本不是問題所在。

既然主張分割出去的一方也是要開發,只是不認同原本的開發構想,何必搞得那麼複雜,應該就兩個或N個開發案充分解說付討論,讓鄰居們選擇其一 ,勝出的開發方案決行,不認同勝出的開發案者,取回土地原價退出[/quote]
是的.這些都需要所有成員充分說出自己的意見.表達自己看法來說服大多數的選擇.任何的方案都需要"議"跟"決"的.我能幫助各位的就是這些.屬於我提的意見如不合用就把它忘了.祝福各位啦.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9 10:48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4、水土保持是一定要的手續。而且肯定可以申請。不管是整筆申請或是分割後申請都可以。在於整筆申請因超過2公頃鄉鎮主管單位權限,需由土木技師公會作水保計畫評估、設計、簽證,所費不貸。粗估20~30萬跑不掉,還不包括水保計畫書裡的建議施作工程費用。
所以當初才會建議分割成2公頃內,只申請簡易水保的由來。
又簡易水保只是一個要讓機具可以合法動工的必須手續,申請的簡易水保內容盡可能的"簡易"。

5、人工開發對於大面積的土地是不合時宜的。花費並不會比機具便宜,而且有些地方人工並不易達到所需的要求。

感謝牛哥對仙草的關懷
4,5兩點正是目前之關鍵所在
一個問題想進一步請教牛哥
分成四筆是很實惠的建議,一種分法是維持25等分,共四筆繼續共同持分,一種是分成四筆,每筆由6-7人共同持分。
後者之做法對整體要進行的事,有產生甚麼窒礙難行之處?

在此先說明為何會有此提議
1. 地形現況要整理成25分,每個人的信心度不同,願意投入的經費與心力也不同,在不妨礙他人權益的前提下,想多一點選項
2. 先申請水保,再用機具開發,是個好選項,所以認同此做法的人,可以直接參與。 為了提供更大彈性,提出分成兩部分,讓要參與這段的人,有優先選擇的權利。看是要選靠路那邊或是靠裡面那邊。內部再決定要12-3人共同持分兩筆還是選擇各6-7人共同持分一筆
3. 這樣個別承擔水保申請與機具開發的費用,對於開發程度(例如路要多寬,留多少平台等)也多了選擇彈性
4. 約有一半的人選擇人工開發,自己的手工,故也不用太多費用
5. 沒申請自己動手除草,對某些人也可能產生壓力(如果共同持分的話,別人若違法自己也有責任),所以分開來避免別人的困擾
6. 人力能做的有限,所以若能明確知道某小範圍是自己的,做起來較痛快,也不會去想這禮拜誰有來誰沒來
7. 自己動手者,深知要完整每人一筆,並且有路很難,所以遷就現實願意小部分維持共同持分,去整出小塊平緩地,來申請變更為農牧用地(無法分割了),這要的需求,不能要求他人一定要認同,所以區分後自己解決

以上是現況提案的背景考量
當然如果機具開發進展順利,這些手工業者也會隨時關切,隨時可以從良
作者: ttt681118    時間: 2007-12-9 18:33     標題: 仙草專案諸位大大加油喔!

post by ""無為""
仙草專案諸位大大加油喔
我們大家都等著吃仙草雞ㄋㄟ ops:  ops:


上星期五晚上 山林雅境大哥 突然來電  說:
有仙草案 的大大們星期六 要去 *雅境* 坐坐  聊聊天  :
因為 星期六 日 行程 皆已排滿 (拍謝 拍謝)(本次無法參與)

請  仙草 案  的 諸位大大們:

可在 本版 提出您 寶貴的 意見

建設性的也好 :idea:   自己的看法也行 :idea:
  大家都 心平氣和的  :

相信 會有 圓融 的處理辦法出來的! :
作者: km8332    時間: 2007-12-9 20:35

在去年,西乃山開發案剛成立時,也是有分「集村」及「分割」兩大意見,最後表決的結果是「集村」大獲全勝,所以有部份無法認同的原始成員即退場,新人遞補。
經過了這一年,不耐者逐漸退出,有些成員其實已換了好幾手。
說這些,只是勉勵仙草成員,好好訂出一個大家都共同可以接受的遊戲規則,畢竟,大家的理念都相同,每一個成員都希望仙草更好,不是嗎?無論進退場,大家都還是好朋友。

註:在西乃山,我是烏鴉。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12-9 23:41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作者: 夢園    時間: 2007-12-9 23:51

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0 00:02     標題: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夢園""
[quote]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quote]
解決問題是成長及增智慧的開始,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金額小經驗大是好事, 別當草莓族了. 務實積極的解決困難.別悲觀.
作者: 2home    時間: 2007-12-10 00:13

澆個冷水,我的想法是,人都有私心,共同合資一塊地,大家出相同的錢,好地壞地都連在一起難切割,沒有人會想分比較爛的地,若是委曲求全,家人也可能反對,這就是現實的盲點.

像大型的合資案,我是一定不敢碰!因為養鳥的機會很大,光靠互相信任很難維持,等久就不耐煩了,再加上後續開發費用無法預估,很擔心別人都己經買地蓋屋在渡假了,而我們還在討論分割及申請整地的事情,想想看,在法定山坡地開發越來越嚴格下,一下子要把山頭弄出20幾間小木屋或平台,有可能申請通過嗎?有可能不被空照?有可能不被注意到嗎?

真怕下次又有樂觀的合資案,還是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免得夢想變惡夢.

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0 00:19     標題: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夢園""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

有的有的!
桃花源在人間,難免有吃喝拉灑、酒色財氣、愛怨嗔痴,這才是人間,沒有這些煩惱,除非到了天堂!?
總是會過去的,保持樂觀。
作者: 無為    時間: 2007-12-10 01:13

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我師父說過
有人就會有是非
而且不論人數的多寡
只是看你用怎樣的心態及智慧去面對是非及結決是非
或許這只是一這考驗
大家共勉之
別灰心
別悲觀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0 01:45     標題: Re: 二次合資案都有人因?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夢園""
難道世間真的沒有桃花源了嗎? :cry:

有的有的!
桃花源在人間,難免有吃喝拉灑、酒色財氣、愛怨嗔痴,這才是人間,沒有這些煩惱,除非到了天堂!?
總是會過去的,保持樂觀。[/quote]

大姐開示得是,桃花源畢竟不是天堂。有道是「心淨則國土淨」,耐不了煩,到哪裡都會有事讓您覺得煩。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0 07:47

post by ""2home""
澆個冷水,我的想法是,人都有私心,共同合資一塊地,大家出相同的錢,好地壞地都連在一起難切割,沒有人會想分比較爛的地,若是委曲求全,家人也可能反對,這就是現實的盲點.

像大型的合資案,我是一定不敢碰!因為養鳥的機會很大,光靠互相信任很難維持,等久就不耐煩了,再加上後續開發費用無法預估,很擔心別人都己經買地蓋屋在渡假了,而我們還在討論分割及申請整地的事情,想想看,在法定山坡地開發越來越嚴格下,一下子要把山頭弄出20幾間小木屋或平台,有可能申請通過嗎?有可能不被空照?有可能不被注意到嗎?

真怕下次又有樂觀的合資案,還是要先把醜話說在前面,免得夢想變惡夢.

[quote]post by ""kevin""
是不是應起個新主題,來討論一下集資購地的SOP
如果都在事前考慮清楚,也立約清楚,那麼就進退有據,也不傷感情.....

只是還有一下次合資購地嗎??  (悲觀中...)
[/quote]
站長說的很棒,問題是當初一開始有這類提案時,我就當了大家心目中的烏鴉了.我不是說過同一個山坡地有陡峭平坦的差異,同價共同開發的不可行嗎?或許大家把我歸屬在賣地的賣方巴?
要共同開發省錢可以,但單一價共同集資就不行,主事者還需要在集資分配前就規劃完善.省錢部份的來源在成員的輪值出勞力,大家上班的忙碌時間及地點都不同,墾荒勞力的代價就要計算在內,集資開發經理人的費用也不可少.
說到這裡各位就要衡量:是直接買人家規劃好的休閒地,或者共同集資開發.何者比較實惠?衡量是效益產生的原因,一定要去做.
就仙草而言,既然頭已經洗下去了, 就沒有退縮的必要,即使我一向反對同價無事先規劃的合資案.此時來說明反對集資案是不妥的,因為仙草及西乃山都還在進行中,後續如果還有人提出集資開發,就需要有慎密的規劃再推出.還是那句話:別因為2Home桃花園這個名字,就天真浪漫的當起草莓族了.所有的思考務必詳細慎密.
Ericg89127兄的後續補救規劃案,個人認為可行.
義西小姐或是其他人認為方案有不妥之處, 不彷就細節提出其他建議.
能像目前的理性互動,仙草還是能有所成就的.
既已洗下頭, 就要加油啦.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0 10:27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post by ""Ericg89127""

2. 先申請水保,再用機具開發,是個好選項,所以認同此做法的人,可以直接參與。 為了提供更大彈性,提出分成兩部分,讓要參與這段的人,有優先選擇的權利。看是要選靠路那邊或是靠裡面那邊。內部再決定要12-3人共同持分兩筆還是選擇各6-7人共同持分一筆

5. 沒申請自己動手除草,對某些人也可能產生壓力(如果共同持分的話,別人若違法自己也有責任),所以分開來避免別人的困擾


為何選擇機具開發者有優先選擇權? 我若要選手工開發, 我也要優先選擇, 因為若只剩坡度較大地區, 手工開發更難.

現在就吵鬧不休, 到時候兩方人馬互相檢舉(這時未申請水保者可能較吃虧), 定什麼開發守則, 相互信任原則都沒用, 因為這是是否違法開發的問題, 鬧出去就只能由公權力介入調查解決.  到時候可以預見誰也動不了這塊地, 就繼續荒廢.
作者: ttt681118    時間: 2007-12-10 11:49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quote="Francis"][quote="Ericg89127"]

:idea: 重點  :idea: 慢慢浮現了! 請加油 !   心平氣和的  

:!: 把癥結點  :!:  都提出來 !相信 會有 *圓融* 的辦法的 ! :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12-10 13:49

感謝大家熱烈討論
我認為集資購地,有幾個關鍵

1. 共同分擔風險的認知: 因為看的多半是素地,才會便宜,大家才能集資.因此,若日後開發有困難,大家必須能共同承受

2. 可能的規劃方式的共識: 對於是當做踏青休閒地(仙草一開始不是這樣主張嗎??),還是要集村?還是要先分割?先抽,抽到好的就賺到,抽到不好的就認了....

3. 共同資金的運用方式: 主事者有薪或無薪? 共同經費的核銷方式? 共同經費的管理方式...都應事先劃押清楚,把標準作業流程說明明白

4. 進退如何有據? 如果有人想退出,退出的機制是什麼?若違反退出機制,是否能強制呢??所以是否事先劃押清楚呢??

各位可能對於"事先"不予認同,但人的信任的基礎,是來自有良好的制度為基石.


post by ""2home""
目前最大的問題,若不再花錢,可以順利弄出大家要的平台,這樣皆大歡喜,

若還要繼續花錢,大約要多少錢? 申請費用?開發費用?做到大家都滿意, 一共是要多少錢? 一定要有人估出來? 水保課的評估 要做擋土牆怎麼辦?擋土牆短短一截就要60萬, 若估出來每人要再付 約購地成本的兩倍,若有三分之一的人不跟 該如何? 若錢花下去? 還是申請不過? 是否還繼續加碼,值得嗎? 這個大家都要思考.

殘酷一定的說法是,是否該設個停損點. :cry:

作者: ttt681118    時間: 2007-12-10 19:28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到目前 因仙草案的大大們 發言並不多
僅就 : *開發* 字眼 提出 我 淺略 看法
(所學有限  請站上的大大們 能多多指正並參與)

土地開發: (山坡地 林業用地)
總體方向為何 :?:
開發費用為何 :?:
人事 調度安排 ...
開發 時間預計...
法律: 合法 適法 違法 ...
其他......
  
僅就  :!: 機具開發  :!: 人力開發 :!: 就會因 ,
:idea: 法令, :idea:  地形, :idea:  時間, :idea: 費用 :idea: ,......之不同,   而會有不同的狀況!

凡事 沒有絕對的 !僅是暫時性的相對 ! 哪個法令, 哪個時間 ,
哪個地形,  空間上 ,...如何能 事半功倍 ,符合比例原則 (最小花費 最大效益) ,又能在合法的情況下運作,(最起碼 也能適法!)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0 20:04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post by ""Francis""
[quote]post by ""Ericg89127""

2. 先申請水保,再用機具開發,是個好選項,所以認同此做法的人,可以直接參與。 為了提供更大彈性,提出分成兩部分,讓要參與這段的人,有優先選擇的權利。看是要選靠路那邊或是靠裡面那邊。內部再決定要12-3人共同持分兩筆還是選擇各6-7人共同持分一筆

5. 沒申請自己動手除草,對某些人也可能產生壓力(如果共同持分的話,別人若違法自己也有責任),所以分開來避免別人的困擾


為何選擇機具開發者有優先選擇權? 我若要選手工開發, 我也要優先選擇, 因為若只剩坡度較大地區, 手工開發更難.

現在就吵鬧不休, 到時候兩方人馬互相檢舉(這時未申請水保者可能較吃虧), 定什麼開發守則, 相互信任原則都沒用, 因為這是是否違法開發的問題, 鬧出去就只能由公權力介入調查解決.  到時候可以預見誰也動不了這塊地, 就繼續荒廢.[/quote]
Francis兄:稍安勿燥. 現在提案人是提出自己讓步的立場. 以這個方案而言,應該會相互祝福,良性互動.因為一方的成功是另一方面模仿的對象.其實還是有合法的進行方式.只是兩造的緩急個性不同.放心.即使一分為二還是好鄰居,比較誰做得比較好是種好事.兄弟小時在一起,成家立業後分家也必然.這不表示兄弟感情不好.過去一些小磨擦算小事啦 .別急.別急.
仙草成員你們才是主角,儘量發言ㄛ.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0 21:20

post by ""山林雅境""
要共同開發省錢可以,但單一價共同集資就不行,主事者還需要在集資分配前就規劃完善.省錢部份的來源在成員的輪值出勞力,大家上班的忙碌時間及地點都不同,墾荒勞力的代價就要計算在內,集資開發經理人的費用也不可少.

說到這裡各位就要衡量:是直接買人家規劃好的休閒地,或者共同集資開發.何者比較實惠?衡量是效益產生的原因,一定要去做.

山林大真的很熱心,無私的提供很多建議,尤其是建議仙草輪值出勞力,讓大家省省錢,不過談到墾荒勞力的代價,是否真能省錢?可能還要計算一下巴,畢竟仙草家族欠缺像山林大這樣的墾山達人

購買法拍地已經很省錢了,比起購買人家規劃的的休閒地至少省了好幾倍,差別在法拍地需要「同心協力」完成整理,買仲介土地的直接可以發揮自己的創意,不用協商也不用爭執

如果合資買地經常破局,有一天大家都灰心了,再也沒有合資買法拍地的樂趣,尋找桃花源就只能孤單的獨自找地,或是靠仲介幫忙,樂趣少了很多哩!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0 21:54

其實目前鄉間的農事,都還存在良好"以工代賑"的手法.就是:農戶彼此幫忙的規則,我幫你幾工時,你還我幾工時,我的田比較大,你做的工時多,一季結束所有人一併結帳,多做的人多領錢.田面積大的人為了省錢償付工資,就必須四處長時間幫忙其他農民,有錢的就直接付工資即可.
這個例子可以用在仙草建案.我們先定一工多少錢,有時間的人就來多做,多領一些錢,事業忙的人直接付錢即可.如果大家都很努力前來做,工時皆一樣,大家都不用花錢.最終山園就整理好啦.這樣不是很省錢?只用體力練身體就整好山園了.
完全沒時間又對人力省錢沒信心的,對機械直接開發認為有效的, 不妨匯集一起跟"人力的"來場龜兔賽跑,看誰先到終點.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1 09:23

計畫趕不上變化,沒關係,山不轉路轉
提案名稱: 有機仙草
基本精神: 不用繳錢

背景說明: 要蓋25個章很難,有錢是非多,故本案不用蓋25個章,不用繳錢,斷是非根源。

做法: 還是6667分成四組的概念,共同持分,但協議分管

正式發出開會通知
若多數人認同出席,各自分組,沒代表出席的自動歸到最後一組
抽籤決定分管地塊
做成正式會議紀錄,通知寄達所有的人

各自進行開發或閒置
小組內若願意維持共有關係,或是自行協議細分都可行
若有發現所遇非人,可自行到鄰組找人交換,或小組內出售,或在小組內等待裁判分割

時機成熟時,提起裁判分割之訴,一起解決
在有協議分管的的前提下,相信裁判結果仍會以原架構為主

裁判費一般會平均向所有人要
以上意見供參考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1:55

仙草專案從開始號召以來即有邀約條件:合資買地後共同開發、再分割,讓每塊地均鄰路,分割方法由內標加碼選地或抽籤,所以購買之初,並未言明哪塊地屬誰。

為什麼要先開發再分割?怎麼不先分割再開發?

分割後,開發難有共識,在大家都不確定自己分配哪塊地時,開發計畫才能無私的照顧每一塊地,至少滿足道路水電之基本設施。

目前,仙草對於要開發有共識,只是開發意見不一致,然後就吵著要先分割AB組或四大塊各自開發,仔細分析,開發意見並無不同

1。主張申請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怪手,萬一申請不准,還是得乖乖用人工

2。主張水保一定不會過,不必浪費時間,直接用手工,但是,爭執已經浪費比申請更多的時間了

既然大家都認同要開發,何不兩案併成一案,一邊申請簡易水保開發艱難部分,一邊手工整理平坦之地,如果水保真的不准許,自然也得回歸人工

請鄰居再想想,現在吵鬧下分割或分管,仍然比鄰而居,將來為了水權路權,恐怕吵得更兇

一起開發吧,把精力留著去對抗自然環境與政府法令!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2:24

旁觀者打個叉:
個人認為義西講的「先開發再分割」才是活路。目前問題在後續要花多少錢?有多少人願意在投錢?建議每股再出資20萬元,推選一位主事者,股東開會決定開發方向,後續實際細節完全授權主事者統一開發,而這位主事者應該支薪並限期完成。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2:26

我是贊成共同開發的.  參與仙草的初衷是如此, 大家吵翻了後, 我還是認為吵完後就可以先放下過去吧.

但網路投票結果是要先分割, 既然多數人贊成分割,
接下來就看分割如何進行, 才能圓滿.

大家都不用簽名蓋章來分配土地, 先決條件就是要充分信任,
這點仙草有嗎? 任何人開墾出了事, 25人全都一起進法院, 到時候跟法官說, 我們有ABCD四大塊, 出事的那塊跟我無關, 可以嗎? 共同開發互相有約束力, 分ABCD則開發時互不相干, 但有法律責任時也可以互不相干嗎?  法律我不懂, 請教高手釋疑.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12-11 12:36

post by ""Francis""
我是贊成共同開發的.  參與仙草的初衷是如此, 大家吵翻了後, 我還是認為吵完後就可以先放下過去吧.

但網路投票結果是要先分割, 既然多數人贊成分割,
接下來就看分割如何進行, 才能圓滿.

大家都不用簽名蓋章來分配土地, 先決條件就是要充分信任,
這點仙草有嗎? 任何人開墾出了事, 25人全都一起進法院, 到時候跟法官說, 我們有ABCD四大塊, 出事的那塊跟我無關, 可以嗎? 共同開發互相有約束力, 分ABCD則開發時互不相干, 但有法律責任時也可以互不相干嗎?  法律我不懂, 請教高手釋疑.


有分管契約的話,這個要查查...,也許法律上沒事吧

只是先割了,以後恐怕只會吵更兇,個人見解
作者: Henry    時間: 2007-12-11 12:51

我個人比較希望能共同開發 , 有了路 , 有了一塊在自已名下的地 , 再開始依分得的地貌開始佈置和規劃 , 但不確定的是共同開發需要多少錢 ? 這也許是許多人心中不確定的擔心 .
作者: Henry    時間: 2007-12-11 13:00

關於Eric 的計劃 , 有個疑問 , 就是假如我選了其中一組 , 參加後發現理念不合 , 又沒人要和我換 , 也沒人要買我的股份  ,
其他同組的5人繼續開發 , 最後分割時 , 我可能分到別人開發好的 , 我不就大佔別人的便宜 ?


post by ""Ericg89127""
計畫趕不上變化,沒關係,山不轉路轉
提案名稱: 有機仙草
基本精神: 不用繳錢

背景說明: 要蓋25個章很難,有錢是非多,故本案不用蓋25個章,不用繳錢,斷是非根源。

做法: 還是6667分成四組的概念,共同持分,但協議分管

正式發出開會通知
若多數人認同出席,各自分組,沒代表出席的自動歸到最後一組
抽籤決定分管地塊
做成正式會議紀錄,通知寄達所有的人

各自進行開發或閒置
小組內若願意維持共有關係,或是自行協議細分都可行
若有發現所遇非人,可自行到鄰組找人交換,或小組內出售,或在小組內等待裁判分割

時機成熟時,提起裁判分割之訴,一起解決
在有協議分管的的前提下,相信裁判結果仍會以原架構為主

裁判費一般會平均向所有人要
以上意見供參考

作者: kai    時間: 2007-12-11 13:02

偶插個花

仙草專案 偶去過 好幾次

偶認為

如果沒有 先共同把 基本建設處理好
要先分割  或 開發 簡直是不可能任務

例如: 進入的路

所以還是建議 :

先共同把 基本建設弄出來.
再研究如何分割.


如果真的要大量開發建設
每人至少 至少再出一份購地時的錢.

再 談 其他的 .還有木屋要蓋幾間 吧!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3:10

post by ""clhung""
旁觀者打個叉:
個人認為義西講的「先開發再分割」才是活路。目前問題在後續要花多少錢?有多少人願意在投錢?建議每股再出資20萬元,推選一位主事者,股東開會決定開發方向,後續實際細節完全授權主事者統一開發,而這位主事者應該支薪並限期完成。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3:20

我們有剛好可以用6667人分四組嗎?
若有9人喜歡在一起, 怎麼分?
沒參加就被分一組?  我看得要取得這些人的同意才好.
犧牲任何一人的權益都不好.
在這些過程中, 只要有一個人覺得被犧牲而不爽到底,
比方說他覺得被錯分組, 或覺得要分到特定一組卻沒人理他的需求, 到時候真正要拿圖章分割時, 杯葛到底, 那大家就別玩了.

post by ""Ericg89127""
計畫趕不上變化,沒關係,山不轉路轉
提案名稱: 有機仙草
基本精神: 不用繳錢

背景說明: 要蓋25個章很難,有錢是非多,故本案不用蓋25個章,不用繳錢,斷是非根源。

做法: 還是6667分成四組的概念,共同持分,但協議分管

正式發出開會通知
若多數人認同出席,各自分組,沒代表出席的自動歸到最後一組
抽籤決定分管地塊
做成正式會議紀錄,通知寄達所有的人

各自進行開發或閒置
小組內若願意維持共有關係,或是自行協議細分都可行
若有發現所遇非人,可自行到鄰組找人交換,或小組內出售,或在小組內等待裁判分割

時機成熟時,提起裁判分割之訴,一起解決
在有協議分管的的前提下,相信裁判結果仍會以原架構為主

裁判費一般會平均向所有人要
以上意見供參考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3:31

post by ""義西""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先分四組, 每組分配到的地形和離路遠進都一樣嗎? 現在是否完全掌握所有地形? 包括危險不適合開發處? 若在分組開發後發現某一組天然條件較優, 施工少, 那其他三組可提異議要求依照最新了解的地形地貌重新劃分四組嗎?或是某一組分到地後深入了解才發現地形爛, 可以重新畫嗎?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3:34

post by ""Ericg89127""
若有發現所遇非人,可自行到鄰組找人交換,或小組內出售,或在小組內等待裁判分割

時機成熟時,提起裁判分割之訴,一起解決
在有協議分管的的前提下,相信裁判結果仍會以原架構為主

裁判費一般會平均向所有人要
以上意見供參考

採取訴訟手段裁判分割是下下策,恐怕徒勞無功,反而坐令買地美事變成噩夢

強制分割案,會先斟酌有無民法823條不分割之期限,當初合資時口頭約定將來共同開發後再分割,可能會讓您五年後再來提起訴訟,再者,分管契約只是法官參酌之一,法官無須也不必受分管架構之拘束,萬一判決與原分管不同,甚至判決「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那是嚴重的兩敗俱傷!

裁判費是由原告繳納給法院,若勝訴,再由原告直接向被告請求,萬一敗訴了就自己負擔,不是所有無辜的鄰居都得平均負擔裁判費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4:11

post by ""Ericg89127""
做法: 還是6667分成四組的概念,共同持分,但協議分管

正式發出開會通知
若多數人認同出席,各自分組,沒代表出席的自動歸到最後一組

分管約定雖然不用蓋25個章,是因為分管契約並非要式契約,不須簽立書面契約,但是,也必須經過全體共有人協議訂定,若無共有人合致之意思表示,也是破局。

再者,分管約定只是約定分區耕作、管理使用及收益,也就是大家分區造林,所有權仍然共有,仍然不得任意處分開發,對爭執有幫助嗎?

與其想這麼多招式對付鄰居,不如想想看如何異中求同,找出最大的共識,以及妥善的退場機制。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4:20

以現在大家發言氣氛非常理性,歡迎繼續保持下去.所有成員不只是質詢其他人方案而已,也可以更積極的提出妙策. 只有自己的意見充分發表,主動規劃的人才可以在後續調整案中,納入您的更有利的權益.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5:38

post by ""義西""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不管水保過不過,以每股10萬元來說,每股分擔的風險並不大,為何不同心齊力呢?最壞的下場不過罰金六萬,兩年不得開發,那時就算再「手工」開發也因有「機器開發」過,每份都有聯外道路,輕鬆許多不是嗎?

現在是起頭而已,切莫「分組」,一分組就是分山頭,各組的利益畢竟會有衝突,一開始就把問題複雜化,後續只會更複雜。

另外應該設計退場機制,讓不願再參予的人退場,比如開放5-7個名額,由其他就股東或引進2~3位新股東以加成10~15%的方式買下,ㄧ則讓股東數減少,一則讓意願或冒險性不強的人退場,可強化後續作業的行動力。
作者: kevin    時間: 2007-12-11 15:43

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義西""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不管水保過不過,以每股10萬元來說,每股分擔的風險並不大,為何不同心齊力呢?最壞的下場不過罰金六萬,兩年不得開發,那時就算再「手工」開發也因有「機器開發」過,每份都有聯外道路,輕鬆許多不是嗎?[/quote]

問個問題,會否發生連續罰??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5:54

post by ""kevin""
問個問題,會否發生連續罰??

會,但沒人檢舉加上動作快,機率非常的低,何況仙草似乎與鄰居有很好的互動及協議;所以建議分期收費開發,而且動作要快,每天派人盯工跟工人打好關係,讓他們竟量幫您們趕工,比如挖路、造路作坡坎等,如果順利的話依義西估計250萬加6萬罰金,是很划得來的。

千萬千萬不可「分組」。到時各式各樣的「鬥爭」、「耳語」紛至,那只能宣告「仙草」臭酸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5:54

post by ""kevin""
[quote]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義西""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不管水保過不過,以每股10萬元來說,每股分擔的風險並不大,為何不同心齊力呢?最壞的下場不過罰金六萬,兩年不得開發,那時就算再「手工」開發也因有「機器開發」過,每份都有聯外道路,輕鬆許多不是嗎?[/quote]

問個問題,會否發生連續罰??[/quote]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5:59

post by ""山林雅境""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

如果顧慮刑責問題,那現在應該宣告轉型,改為植樹造林,領造林獎金,順便申請造林所需的農路同樣可達度些許目的。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6:04

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

如果顧慮刑責問題,那現在應該宣告轉型,改為植樹造林,領造林獎金,順便申請造林所需的農路同樣可達度些許目的。[/quote]
還是有緩步開發的媧牛升學的手法."急"於立即機械進入就不可能.
作者: 2home    時間: 2007-12-11 16:09

山林兄,說的活生生的例子,應該是說山林兄上次去法院碰到的顧先生吧! 其實顧先生那天是去法院出庭的,顧先生也是蠻關心仙草的發展,所以打電話告知我,用自己的例子告訴大家,任何的整地及動作請勿心存僥倖,一定要合法申請,否則除了官司吃不完外,罰款60萬跑不掉,何況人家還是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就不用說了,林地林用的原則,以植樹為主,大型機具不得進入,空照圖及環保團體的檢舉下,很難不僥倖.

所以要在法定山坡上動工,不管人工或大型機具,一定要合法申請,否則出事了,全部的地主都有事,全部都要出庭.

post by ""山林雅境""
[quote]post by ""kevin""
[quote]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義西""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

目前爭執卡在,有一方認為水保不會通過,應該用手工施作,不過這不算意見歧異,如果法令碰壁了,還是得乖乖回歸手工,或另覓申請管道,所以吵來吵去都是一樣的路線

現在分割,兩邊可能遇上的法令及環境限制都一樣,在兩萬坪土地地貌未能完全呈現之前,讓鄰居摸索選一組,將來還要再分割一次單獨所有,徒然增加鄰居的困擾


不管水保過不過,以每股10萬元來說,每股分擔的風險並不大,為何不同心齊力呢?最壞的下場不過罰金六萬,兩年不得開發,那時就算再「手工」開發也因有「機器開發」過,每份都有聯外道路,輕鬆許多不是嗎?[/quote]

問個問題,會否發生連續罰??[/quote]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quote]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6:11

post by ""山林雅境""
[quote]post by ""clhung""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

如果顧慮刑責問題,那現在應該宣告轉型,改為植樹造林,領造林獎金,順便申請造林所需的農路同樣可達度些許目的。[/quote]
還是有緩步開發的媧牛升學的手法."急"於立即機械進入就不可能.[/quote]

以造林達到「媧牛升學的手法」也是合法又不錯的選擇。只是看起來有部分仙草無法接受「緩步開發」。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6:25

所以要坐下來仔細聽聽,異議者那一方的構想.有好的意見還需分陣營嗎.
那天在大南勢山園我只聽到部份人的構想.另外其他人的也可以在此發揮,2Home這麼多的精英在此幫忙,其實是有利無害的.
大南勢山園我聽到部份, 感覺很可行.摘要如下:根據個人需求劃分為二或四等份.可依支持人數調整區域大小,劃分的依據是:以里長答應鋪路那條既成道路做依據.應該是二或四等份都有接到那條路.共用道路可共同持分到法院公證.水電等系統都可以類推.這樣幾個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自己人商議如何進行後續動作,如何內部彼此分割.這應該更容易執行後續工程.其他的鄰居方案不錯還是可以COPYㄚ.這樣比整體開發的異議差異會更小. 持分成員也會減少. 更有利於議決.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1 16:27     標題: 違法開法刑則

參、未依規定申請將遭受處罰

  開發山坡地未依前述規定提出申請,或雖有申請但未依核定的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或經限期改正結果仍不符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的要求者,將分別受到行政處分及刑事處分。

一、行政處分

  依據水土保持法第33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8、31、32條規定,行政處分的內容有:限期改正、罰鍰、令其停工、強制拆除、撤銷許可、已完工部分停止使用、沒入設施及所使用機具、清除其工作物及兩年內暫停受理開發申請等。以上各種行政處分方式,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個案情況同時採取多種處分。又罰鍰的額度為6萬至30萬,相差達5倍,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個案情況裁量。

二、刑事處分

依據水土保持保法第32、33條規定,刑事處分內容如下。

  (一)若因未經同意擅自墾殖、占用或從事非農業之開發、經營或使用,而造成以下不同結果者,分別處以不同之刑責。

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即處9個月以上7年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90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致釀成災害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萬元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二)若因非農業使用,應擬具未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而造成以下不同結果者,分別處以不同之刑責。

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
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萬元以下罰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6:30

再併同我的以工代賑手法,不是很省錢嗎?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6:37

post by ""山林雅境""

可能還牽涉到刑責.目前已經有農牧用地擅自開發的案件,法院出庭中.想想農牧用地就如此了,更何況是林業用地.


所以依法申請水保, 開發時可少些擔心. 若水保申請未過, 應該還可縮小區域再申請吧? 能動多少算多少.  若真無法核准, 就適合手工緩步方式.  現在檢舉達人很多, 僥倖很難過關.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7:05

post by ""山林雅境""
其實目前鄉間的農事,都還存在良好"以工代賑"的手法.就是:農戶彼此幫忙的規則,我幫你幾工時,你還我幾工時,我的田比較大,你做的工時多,一季結束所有人一併結帳,多做的人多領錢.田面積大的人為了省錢償付工資,就必須四處長時間幫忙其他農民,有錢的就直接付工資即可.
這個例子可以用在仙草建案.我們先定一工多少錢,有時間的人就來多做,多領一些錢,事業忙的人直接付錢即可.如果大家都很努力前來做,工時皆一樣,大家都不用花錢.最終山園就整理好啦.這樣不是很省錢?只用體力練身體就整好山園了.
完全沒時間又對人力省錢沒信心的,對機械直接開發認為有效的, 不妨匯集一起跟"人力的"來場龜兔賽跑,看誰先到終點.


從管理的角度看, 手工代賑必須要:
1. 包工制: 比方說, 開一百公尺四米路多少錢, 先講好, 規定工期, 完工驗收後付款.  不能按工時算錢, 因為有人十天搞定, 有人得ㄧ個月.
2. 比價: 若有超過一人有興趣包工, 就競價, 低價者得標.  若比給外面的人做還貴, 就給外面做.
2. 責任制: 萬一工程品質不良, 包工的人要負責弄好.  若有未經仙草鄰居同意的違法開發, 也要自行負責.

仙草鄰居有老有少, 做粗工能力落差大, 像那天颱風過後去仙草清水溝, 我挖了半天沒啥進度, 老伯在旁看不下去拿起鋤頭就挖, 沒幾下就ok.  若算工時給我做, 我就賺到了, 但水溝可能還是沒真的弄通.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7:26

post by ""山林雅境""
那天在大南勢山園我只聽到部份人的構想.另外其他人的也可以在此發揮,2Home這麼多的精英在此幫忙,其實是有利無害的.

山林大聽到的是部分人的「部分」說詞,可能在專家面前不好意思講出來巴。 :

他們的完整說法是手工開發,手工挖不動的區塊就私雇怪手偷挖,因為他們找到有力人士,而且問過里長和許多人都說沒關係,還說申請水保會被當成笑話,另外構想付錢找人頂罪,或是開車擋在外面阻止稽查人員進入抓怪手等等。 :shock:

我反對這種無釐頭的計劃,後來他們又修正成,有兩處緩坡「總共約500坪,一人可分20坪 ,可建小屋」,所以只要手工整理緩坡即可,事實上500坪無法分割25個地號,所以只能申請一個農具間。

提不出理性的計畫,但是一味反對浪費時間申請簡易水保,不然就要分割,各自開發,這是仙草爭議的根源。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7:38

post by ""Francis""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其實目前鄉間的農事,都還存在良好"以工代賑"的手法.就是:農戶彼此幫忙的規則,我幫你幾工時,你還我幾工時,我的田比較大,你做的工時多,一季結束所有人一併結帳,多做的人多領錢.田面積大的人為了省錢償付工資,就必須四處長時間幫忙其他農民,有錢的就直接付工資即可.
這個例子可以用在仙草建案.我們先定一工多少錢,有時間的人就來多做,多領一些錢,事業忙的人直接付錢即可.如果大家都很努力前來做,工時皆一樣,大家都不用花錢.最終山園就整理好啦.這樣不是很省錢?只用體力練身體就整好山園了.
完全沒時間又對人力省錢沒信心的,對機械直接開發認為有效的, 不妨匯集一起跟"人力的"來場龜兔賽跑,看誰先到終點.


從管理的角度看, 手工代賑必須要:
1. 包工制: 比方說, 開一百公尺四米路多少錢, 先講好, 規定工期, 完工驗收後付款.  不能按工時算錢, 因為有人十天搞定, 有人得ㄧ個月.
2. 比價: 若有超過一人有興趣包工, 就競價, 低價者得標.  若比給外面的人做還貴, 就給外面做.
2. 責任制: 萬一工程品質不良, 包工的人要負責弄好.  若有未經仙草鄰居同意的違法開發, 也要自行負責.

仙草鄰居有老有少, 做粗工能力落差大, 像那天颱風過後去仙草清水溝, 我挖了半天沒啥進度, 老伯在旁看不下去拿起鋤頭就挖, 沒幾下就ok.  若算工時給我做, 我就賺到了, 但水溝可能還是沒真的弄通.[/quote]
這就要由內部成員去議決:費用工時多少,哪些要由外人做.
就我自己構想目的是:擴大參與工作的人數. 大家體力不行,一工費用就算個三五百巴.  : 如果其他想親身參與工作,但又時間比較少,不妨有一個月限定工時制,讓其他忙碌者可抽空補足工時. 這些"以工代賑"的工作,我想只除草砍小樹填土小工程較適合巴? 現階段工作不是以這些為主嗎?至於工作進度及品質,我看就海量海量,大伙開開他玩笑即可,參與才是重點ㄚ,一年半載他體力好了,誰敢笑他ㄚ.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17:47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那天在大南勢山園我只聽到部份人的構想.另外其他人的也可以在此發揮,2Home這麼多的精英在此幫忙,其實是有利無害的.

山林大聽到的是部分人的「部分」說詞,可能在專家面前不好意思講出來巴。 :

他們的完整說法是手工開發,手工挖不動的區塊就私雇怪手偷挖,因為他們找到有力人士,而且問過里長和許多人都說沒關係,還說申請水保會被當成笑話,另外構想付錢找人頂罪,或是開車擋在外面阻止稽查人員進入抓怪手等等。 :shock:

我反對這種無釐頭的計劃,後來他們又修正成,有兩處緩坡「總共約500坪,一人可分20坪 ,可建小屋」,所以只要手工整理緩坡即可,事實上500坪無法分割25個地號,所以只能申請一個農具間。

提不出理性的計畫,但是一味反對浪費時間申請簡易水保,不然就要分割,各自開發,這是仙草爭議的根源。[/quote]
義西小姐:在這裡大家發言,就是要說服其他成員接受您的議案.所以如果他們說的是"無釐頭的計劃",支持的人就會少,況且如果他們議案離譜,就由那一個區塊他們自己承擔風險.彼此良性競爭,有好的大伙互相COPY. 只要路的通行,水,電大家能協議共用,這樣應該可以巴?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1 18:09

post by ""山林雅境""

這就要由內部成員去議決:費用工時多少,哪些要由外人做.
就我自己構想目的是:擴大參與工作的人數. 大家體力不行,一工費用就算個三五百巴.  : 如果其他想親身參與工作,但又時間比較少,不妨有一個月限定工時制,讓其他忙碌者可抽空補足工時. 這些"以工代賑"的工作,我想只除草砍小樹填土小工程較適合巴? 現階段工作不是以這些為主嗎?至於工作進度及品質,我看就海量海量,大伙開開他玩笑即可,參與才是重點ㄚ,一年半載他體力好了,誰敢笑他ㄚ.


如果是自己家人, 誰會去計較這些有的沒的?
仙草現況是氣氛不佳, 小事都可鬧大,
所以建議把原則先訂嚴格點, 大家都沒法找理由擴大事端, 不是更好?
此外, 大家都出了錢做公共工程, 何不用類似發包的方式, 管理上比較方便?免的到時礙於人情, 不方便表達負面意見.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19:50

post by ""山林雅境""
在這裡大家發言,就是要說服其他成員接受您的議案.所以如果他們說的是"無釐頭的計劃",支持的人就會少,況且如果他們議案離譜,就由那一個區塊他們自己承擔風險.彼此良性競爭,有好的大伙互相COPY. 只要路的通行,水,電大家能協議共用,這樣應該可以巴?

不對啦,現在還在吵分割,又無法分的滿意,至少先認同共同開發,再來評選哪個方案好啊,如果手工開發果然讚,也要努力說服大家這麼作

仙草家族欠缺整山達人,難免誤解一些問題,大家有緣一起買地,同在一條船上,誰也不希望看別人承擔風險吧

仙草來自2home幫助與祝福良多,希望順利走完開發,最不希望造成大家對合買法拍地卻步 :cry: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0:04

post by ""Francis""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這就要由內部成員去議決:費用工時多少,哪些要由外人做.
就我自己構想目的是:擴大參與工作的人數. 大家體力不行,一工費用就算個三五百巴.  : 如果其他想親身參與工作,但又時間比較少,不妨有一個月限定工時制,讓其他忙碌者可抽空補足工時. 這些"以工代賑"的工作,我想只除草砍小樹填土小工程較適合巴? 現階段工作不是以這些為主嗎?至於工作進度及品質,我看就海量海量,大伙開開他玩笑即可,參與才是重點ㄚ,一年半載他體力好了,誰敢笑他ㄚ.


如果是自己家人, 誰會去計較這些有的沒的?
仙草現況是氣氛不佳, 小事都可鬧大,
所以建議把原則先訂嚴格點, 大家都沒法找理由擴大事端, 不是更好?
此外, 大家都出了錢做公共工程, 何不用類似發包的方式, 管理上比較方便?免的到時礙於人情, 不方便表達負面意見.[/quote]
如果是一分為二或一分為四 .那就各自內部管控啦 .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0:18

post by ""義西""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在這裡大家發言,就是要說服其他成員接受您的議案.所以如果他們說的是"無釐頭的計劃",支持的人就會少,況且如果他們議案離譜,就由那一個區塊他們自己承擔風險.彼此良性競爭,有好的大伙互相COPY. 只要路的通行,水,電大家能協議共用,這樣應該可以巴?

不對啦,現在還在吵分割,又無法分的滿意,至少先認同共同開發,再來評選哪個方案好啊,如果手工開發果然讚,也要努力說服大家這麼作

仙草家族欠缺整山達人,難免誤解一些問題,大家有緣一起買地,同在一條船上,誰也不希望看別人承擔風險吧

仙草來自2home幫助與祝福良多,希望順利走完開發,最不希望造成大家對合買法拍地卻步 :cry:[/quote]
那好說.分割這兩字義西同意嗎?或者有哪位成員不願意 ? 兄弟長大了遲早是要獨立的.
再來 .-------哪些方案無法分的滿意. ?
又為何一定要要------至少先認同共同開發
就我認為, 任何議題都是可以討論議決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成員已經有不願意同在一條船上承擔風險及費用. 所以才有一分為二或四的議案 . 只要在道路水電達成協議,分家應該沒有 難處罷?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0:32

贊成分割人是否現在可以冷靜的出來解說一下.有關你們的議案內容.? 如果你們放棄溝通, 本人就到此為止啦 .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1 21:36

每個人的風險承受度不同,如果合在一起,就必須體諒承受度最低的人的標準。
承受度低就必須自己退出嗎?
不能考慮留條路給他走嗎?
圍城必闕,不然勇者就必須付出代價,付出無法承受的代價
一直想從風險控管與風險分擔上,找到一些出路

回答HENRY的問題
萬一如你所假設最差情況,如果一些人給予保證購回,是否能解決您的疑慮?
回答FRANCIS 的問題
如果有一組人是九位,可以優先選擇完整地塊,若要含兩塊平緩地,可以價金補償另外三位,若只選一塊平緩地,可要求對價之金額。

現在的困境是沒有組織性的協商對象

支持共同開發,申請水保,專業施工,其餘免談
沒有其他的選擇了嗎?
作者: 仙丸子    時間: 2007-12-11 22:02     標題: ec嘗試AB組分割,先決條件及說明

ec在家族貼
嘗試AB組分割,先決條件及說明

可以拿來這裡討論
共識漸現......繼續加油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2:11     標題: Re: ec嘗試AB組分割,先決條件及說明

post by ""仙丸子""
ec在家族貼
嘗試AB組分割,先決條件及說明

可以拿來這裡討論
共識漸現......繼續加油

竭誠歡迎.至少目前這裡沒有惡言惡語. 可以溝通就別放棄. 在 2Home這裡集資,至少讓其他成員知道,到底癥結點在何處. 每個人先把思緒冷靜一下 ,理性發言就有解.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1 22:26     標題: 風險種類

較大的或有風險有

期初開發費用追加
違規罰款與刑事訴訟 --水保申請通過並不表示過程就一定不違規

期後風險: 開發後土地不夠安定,鄰居提告,工程補強經費無法設限

這些都與開發深度有關,非我專業,但知道萬一遇到了,是無法承受的
別人怕不怕我不知道,但我怕,我需要有停損底線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2:35

難道其他的參與者,都自願放棄了權益, 而默不作聲?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2:41

Ericg89127兄:能否請您把分割的規劃秀出來,讓大家了解那裡有分配上的疑義?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1 22:51

post by ""Ericg89127""
每個人的風險承受度不同,如果合在一起,就必須體諒承受度最低的人的標準。
承受度低就必須自己退出嗎?
不能考慮留條路給他走嗎?

買地本來不應該讓鄰居承受風險,所以當時你們在討論私雇怪手時,我明白表示不同意假魚私雇小乖開挖,這不是和你現在的意思一致嗎?

post by ""Ericg89127""
每現在的困境是沒有組織性的協商對象

支持共同開發,申請水保,專業施工,其餘免談
沒有其他的選擇了嗎?

協商在家族公開好嗎,所有地主都是協商的對象,尤其是涉及分割或開發重大議題,盡量不要弄代表制,只有公開討論才能修正得更完善,不是嗎?

有其他的選擇不妨提出來討論,大家都希望有更合法、安全、省錢、有效率的方案,但是至今還沒看到手工開發方案的預算?計畫?若是更讚,大家一起加入不是很好嗎?

合資買地確實有很多事情絆手絆腳,這也是持分地大家不願意碰的原因,不過,當初既然約定開路後再分割,為了要不要申請水保弄成分裂,這真的不是合資的初衷。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1 22:56

義西小姐已經表示善意啦 .
如果家族裡會吵架, 而這裡不會, 那這裡的協商風水會比較好 .
作者: shiang    時間: 2007-12-12 01:13

局外人提供建議-不管是共同開發在分割或先分割在開發.每人必需先出同金額作為公共建設的基金.這一點大家要有共識.沒有共識的人就退出.讓理念相同加入.不然就讓她荒廢吧-無解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2 04:09

post by ""shiang""
局外人提供建議-不管是共同開發在分割或先分割在開發.每人必需先出同金額作為公共建設的基金.這一點大家要有共識.沒有共識的人就退出.讓理念相同加入.不然就讓她荒廢吧-無解

仙草成員中是否有人能秀出規劃圖來? 就我得到的資訊是:"先分割再自行開發"一分為四的公用道路上, 目前這條是村里上的公用土路,而這條土路里長答應分年分次逐步用政府經費鋪路,我這個資訊對嗎?這條路只是時間上的問題,等的時間越長自行開發的經費就越少,這樣說對嗎?
如果是對的,那麼一分為四的後續開發事項經費, 就由各自內部成員決定啦,這樣說跟實況有差距嗎?
根據持分的法規,任何人要出脫持分,其他持分者有優先權(這也就是我們常常看到法拍中"不點交"的原因之一),關於這點切勿觸法,以免交易無效. 理念是否相同,這是法外的想法.我們也可以說2Home大家理念相同,但那不是持分的應有權益,也不是逼迫成員賣持分的合法手段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2 08:58

感謝大家的關心
目前義西已在整合人員之中

請參考古道示意圖,以有路的前提,假設一個 6676的組合

各塊各有千秋,價值差不多
最南端 林相豐富 平台小而美 如果合得來,去買最裡面有一塊田,算是世外桃源。 缺點式內段坡度陡,土石尚未安定,還好下面是溪,被告風險低。

上一塊算是景觀最美的,礦坑口有一片平地,面對水塘,後方可有三階平台,步道上去沒問題,若要開車路,不是不行,後續養路成本會高,適合一群好友共用前方美地

再上一塊,只有9號地有平台,先前有兩戶住家,下方可建停車場,半島處可分幾坪種爽的,裡面有大炮竹筍,適合偶而來逛逛的人

最北方2號有一大片緩坡地,但其後方的林地幾乎無法使用
需要設法安排道路進去 好處是在最外面,後續養路成本較低

結論是 都好也都不好,但價位便宜,所以算好。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2 09:07     標題: 古道圖

假設性示意圖
作者: clhung    時間: 2007-12-12 09:23

旁觀者發問:
分割的程序是依圖面還是申請地政復丈?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2 10:03

自己內部邊界好處理,歡喜就好,方式不拘
倒是與其他鄰地,需要仔細小心處理,睦鄰指界,需要進一步貼心安排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2 10:03

post by ""山林雅境""

那好說.分割這兩字義西同意嗎?或者有哪位成員不願意 ? 兄弟長大了遲早是要獨立的.
再來 .-------哪些方案無法分的滿意. ?
又為何一定要要------至少先認同共同開發
就我認為, 任何議題都是可以討論議決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成員已經有不願意同在一條船上承擔風險及費用. 所以才有一分為二或四的議案 . 只要在道路水電達成協議,分家應該沒有 難處罷?


因為分割是多數決, 所以若能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分割方式就最好. 但每個人的想法都不該在分割聲中被忽略, 否則怎能說服大家去簽名蓋章.

對於我個人, 我在意的是: 合法(因為之前要鬧上法院, 所以不得不強調這點), 共識(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權益被犧牲, 除非他自己同意).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2 20:18

post by ""Francis""
[quote]post by ""山林雅境""

那好說.分割這兩字義西同意嗎?或者有哪位成員不願意 ? 兄弟長大了遲早是要獨立的.
再來 .-------哪些方案無法分的滿意. ?
又為何一定要要------至少先認同共同開發
就我認為, 任何議題都是可以討論議決的 .現在的問題就是成員已經有不願意同在一條船上承擔風險及費用. 所以才有一分為二或四的議案 . 只要在道路水電達成協議,分家應該沒有 難處罷?


因為分割是多數決, 所以若能找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分割方式就最好. 但每個人的想法都不該在分割聲中被忽略, 否則怎能說服大家去簽名蓋章.

對於我個人, 我在意的是: 合法(因為之前要鬧上法院, 所以不得不強調這點), 共識(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權益被犧牲, 除非他自己同意).[/quote]
很好的個人權益質疑.所以每個人要說出他需要的權益在哪裡,還有他自己要選擇哪一區塊. 還有一定要去現場看一看.我想幾位仙草積極者一定會納入考量的.
作者: 拿鐵    時間: 2007-12-12 23:14     標題: 80萬買一個經驗,貴啊!

看完會員專區的笨牛,及讀完本專欄笨牛!
??????????????????一堆問號!
為何要人家共同開發?
卻不讓人家分組開發?
??????????????????一堆問號!
去年小的被某國小主任騙了80萬頂一間咖啡店,被騙走了!
被騙的滋味很難受,自今想到難眠啊!
前輩多思量啊!
80萬買一個經驗,貴啊!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2 23:34     標題: Re: 80萬買一個經驗,貴啊!

post by ""拿鐵""
??????????????????一堆問號!
為何要人家共同開發?
卻不讓人家分組開發?

報告拿鐵,仙草是法拍地,總共兩萬多坪,以608萬買下,平均一坪約300元,關西鎮這麼便宜是因為地幅遼闊,多為荒山,只有北端一小塊臨鄰道路,因此當初號召大家合資購買時,約定每人可分770坪24萬有找,並共同出資開路,使分割後的每塊770坪都有路可達,不過後來意見不同很吵,所以有人主張要先分割,事情就是醬啦

下次若有人合買土地,最好事先寫得清清楚楚比較好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2 23:44

是的.共同開發及分組開發等等. 都是可受討論的議題. 有賴成員智慧的選擇.
一分為四後,也可以視為四個法拍案,每組六至七人的共同開發案.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3 00:15     標題: 薑農的省思

何謂薑農?
有錢有專業能力的人
願意合法免費幫忙開路整地
同時他自己又能獲利

如果有人能合法又安全的免費幫忙開路整地
好像也是個不錯的選項

如果這個薑農只是個廣義薑農,不是真正去把那些樹給砍了
那就更優秀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3 00:29

個人謹提供土地相關的法拍.財稅.法律等等 .我 私人的顧問或軍師.給大家諮詢利用
後龍,居財代書事務所:李先生或朱小姐. Tel(037)724688....0923807848跟他們報個名號: 山林雅境或頭份黃先生介紹的, 相信他們會更熟絡的幫忙各位"解迷".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7-12-13 02:19     標題: Re: 80萬買一個經驗,貴啊!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7-12-13 02:29     標題: 帶人進場~要記得提醒何時是進出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7-12-13 05:50     標題: Re: 仙草專案....處理評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3 08:35

post by ""山林雅境""
就我得到的資訊是:"先分割再自行開發"一分為四的公用道路上, 目前這條是村里上的公用土路,而這條土路里長答應分年分次逐步用政府經費鋪路,我這個資訊對嗎?這條路只是時間上的問題,等的時間越長自行開發的經費就越少,這樣說對嗎?

不太正確!
只有最北端一小部分臨鄉道,其他部分未臨路。

土路(步道)僅供一雞舍出入,為私人道路,尚難視為既成道路或公用道路,且幾乎不在仙草境內,仙草持有面積不到道路的5%,里長只答應鋪設水泥,但水泥材料費用要求我方負擔,似未要求其他地主負擔,台北客比較大方吧。 :

post by ""山林雅境""
一工費用就算個三五百巴.  : 如果其他想親身參與工作,但又時間比較少,不妨有一個月限定工時制,讓其他忙碌者可抽空補足工時. 這些"以工代賑"的工作,我想只除草砍小樹填土小工程較適合巴?

若主張人工開發者願意接受一工費用三五百元,或是責任包工制度,那麼,可以優先採行人工開發,真的碰到障礙再尋求申請水保,讓仙草回歸一起開發的初衷。 :

仙草兩萬多坪,只需「除草砍小樹」的土地不到一千坪,其他都是粗壯茂密的叢林,甚至連站立都有困難,人工開發可能要挖到孫子長大。 :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3 10:08

post by ""Ericg89127""
自己內部邊界好處理,歡喜就好,方式不拘
倒是與其他鄰地,需要仔細小心處理,睦鄰指界,需要進一步貼心安排


Eric大哥, 有一點不明想請教,
目前打算分兩組, 請問這兩組的開發方式,
步驟, 所需經費, 未來的土地利用, 開發完成後之最終分割方式,
各有何不同?

我目前比較了解義西提議的方式和內容,
但令一組資訊我沒有. 我想鄰居們都很想知道.

我一向認為, 有完整的資訊, 才有好的決策品質.
分組對鄰居們畢竟是件大事啊.
有任何人願意告訴大家嗎?

若兩組準備要做的事都大同小異,
那可以照個人私交分組, 沒影響,
但若開發風險, 經費, 分配方式不同,
不是應該先說明清楚,
再叫大家選組嗎?
作者: Francis    時間: 2007-12-13 10:29

義西提議要申請水保,
另一組不申請嗎?

義西也建議要用機具開發,
另一組不用, 只用手工嗎?還是混和式?
開發完後, 是分配2.5分, 還是1分較平坦地可蓋農具間?或通通共有?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3 11:10

post by ""Francis""
我目前比較了解義西提議的方式和內容,
但令一組資訊我沒有. 我想鄰居們都很想知道.

我也沒有,另一組假魚版本的只能從家族討論區整理如後,希望對鄰居作出選擇有所幫助,更希望ERIC大大能補充說明,讓猶豫中的鄰居解惑:
:arrow: 是我的疑惑

假魚,10/08 21:02:00
以一人一分地先行開發,於星期六、日所有鄰居來到仙草除草,找出25塊一分共25分的理想區塊;…假魚當工頭,帶領專業工作人員開發路地及平地區塊。原先規劃路線不適宜開發,整修舊路到池塘,先經過地主同意,用人工或小乖拓寬整平到池塘之路,以利後面規劃能順利運作!等25分地位置決定,再開發所有區塊之通路!

:arrow: 小乖(怪手)進場就要申請水保,而且步道沿線,找不到25分緩坡可供分配一人一分地。

假魚,10/21 00:17:50
仙草人工整理已告另一個階段,接下來需要小乖來幫忙,問過里長及許多人,都說小乖不會怎樣,只是在清理舊路和水溝講的過去;

:arrow: 里長當天說的是:『私下偷挖不一定會被抓,但是別說是我說的啊』,可見里長不可能保證沒事!

假魚,10/21 22:09:15
水保可用方式有多種,可因颱風倒樹或修祖先住所申請水保,尤其是祖先最好申請!我就在池塘左上方發現祖先三座,並拍照存證

:arrow: 別人的祖先,跟我們申請水保完全沒關係!

ERIC,11/01 17:26:26
所以總共約500坪,一人可分20坪
若要留車道,每戶再扣6坪吧 留個車位,還可建小屋,有點擠就是了 ,純屬個人對平坦地的看法,若依假魚標準,或可增加十倍面積

:arrow: 500坪只能分割一個地號,蓋農具間也只能一間

ERIC,11/24 08:44:41
如果想自己動手當樂趣,相信用手除草不會有法律問題,整出平緩地後再去申請變更為農牧用地,同意因地形之因素,少數人共同持分也可接受的,就適合選擇此項

:arrow: 這是B組計畫,希望能更詳細些,若可行,盡量先不分區,以免鄰居對地貌未明下難以抉擇
作者: 拿鐵    時間: 2007-12-13 11:19

後續朝簡易水保,合法引進機具整理,公平土地分配進行,預估每股負擔10萬,總預算為250萬,全區整闢聯外道路,使每份土地均有聯外道路,費用含租用怪手、路基敷料、施工費用、行政作業規費(含水保申請、報驗、地政登記等),不包含個人土地整地蓋屋,分配後個人土地規劃完全自理拍謝,不會弄框框!


不好意思,咖啡達人,2home新人又來了!
250萬要賣多少杯拿鐵啊!
小的不明白行規是完工交付土地才交錢呢?
還是先交錢才動工?有沒有保障所有人?
不好意思,新人問題多!一片好意,不要砸我咖啡店喔!
小的咖啡店不只賣拿鐵,果汁、茶都有賣喔!飯、副食也有賣,客人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景氣不好嗎!
不會只賣拿鐵喔,那麼多人想喝拿鐵一定有原因,好好思考喔!
小的要去賣拿鐵了,不對,應該說要賣咖啡、茶果汁、飯、副食去了!
用心思考,不要砸我咖啡店喔!
作者: 義西    時間: 2007-12-13 11:40

post by ""拿鐵""
不好意思,咖啡達人,2home新人又來了!
250萬要賣多少杯拿鐵啊!
小的不明白行規是完工交付土地才交錢呢?
還是先交錢才動工?有沒有保障所有人?

法拍地,法院的『行規』 是先繳錢再過戶,我們25人都已登記地主,土地已經交付了!

咖啡機壞了,是先交錢再修理?還是先修理再交錢?看老闆跟廠商如何協議才能保障雙方啊。

250萬大概可以開咖啡店,608萬搞不好能開連鎖店囉!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07-12-13 19:50

post by ""Francis""
[quote]post by ""Ericg89127""
自己內部邊界好處理,歡喜就好,方式不拘
倒是與其他鄰地,需要仔細小心處理,睦鄰指界,需要進一步貼心安排


Eric大哥, 有一點不明想請教,
目前打算分兩組, 請問這兩組的開發方式,
步驟, 所需經費, 未來的土地利用, 開發完成後之最終分割方式,
各有何不同?

我目前比較了解義西提議的方式和內容,
但令一組資訊我沒有. 我想鄰居們都很想知道.

我一向認為, 有完整的資訊, 才有好的決策品質.
分組對鄰居們畢竟是件大事啊.
有任何人願意告訴大家嗎?

若兩組準備要做的事都大同小異,
那可以照個人私交分組, 沒影響,
但若開發風險, 經費, 分配方式不同,
不是應該先說明清楚,
再叫大家選組嗎?[/quote]
Francis兄的提問非常合理.Ericg89127兄或其他人,只要參與規劃者,就敬請替成員解惑.規劃若有疏漏還是要立即查納雅言.
陡峻的地這麼多,的確劃分者會很辛苦.就像當時在大南勢遇見仙草成員時,我還是要求規劃者要有讓對方先挑的權力,這表示您的劃分非常合理.
我只在這裡做些發言,所有的言行大家都看得見,仙草家族裡的討論我一概不知,所以如果有任何成果,也請給2Home的其他成員一個分享的機會.
如果達成了某些基本共識,後續的動作就讓所有成員仔細思考的時間,及提問的權力.有時"選擇"是那麼不堪又不得已,卻又必須做.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07-12-13 21:30

很抱歉未能及早答覆,其實溝通進展情形比預期好
除在此園地外,家族中,個別EMAIL,電話及MSN都有在進行
第一階段目標,人員區隔,理性對話,大致已達成

再來需要一點時間(週末吧),讓各成員更進一步細膩思考,要如何進行,腦力激盪一下,找出一些可能的開發方式以及人員土地配置方式。 有些鄰居因故未能深入了解現況,造成抉擇上困擾,也會設法儘量將這些情況納入考量

所以FRANCIS兄問我壓箱寶是甚麼? 不是藏起來,而是將要來產出
各自有一些腹案與共識後,推派一些代表交換意見,再來建立一些基本的公共共識。同中求異後再來異中求同,情境會有所不同。
大家繼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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