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如果說明會上沒有強烈反對,營建署會配合修訂法規 [打印本頁]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5-25 22:46     標題: 如果說明會上沒有強烈反對,營建署會配合修訂法規

農地農有6月實施 營建署配合

2015/05/25 21:52 楊文琪 / 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25日表示,禁止非農民購買農地、興建農舍影響層面極大,行政院要求農委會要辦理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如果說明會上沒有強烈反對,營建署會配合修訂法規,完成後即提報內政部法規會討論,再經部務會報通過,就可呈報行政院核定。
  
  營建署官員指出,兩個單位對於非農民不得購買農地、興建農舍曾討論過幾次,近日營建署法規會也討論農委會提交的文字內容,基本上會配合辦理。但此事茲事體大,行政院認為要向農民說明、溝通,取得多數支持後再辦理。因此,營建署的法制作業已告一段落,看農委會辦完說明會的情況如何,再做下一步。

  官員說,只要農委會說明會辦完,確定沒有問題,營建署會加快作業流程,完成法制作業後即提送內政部討論。據了解,農委會希望今年6月中可以對外發布新規定,但能否如其規劃時程辦理,就看說明會辦理的情形而定。

https://video.udn.com/news/321288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5-25 22:59

本帖最後由 nhkvnhkv 於 2015-5-25 23:03 編輯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影片檔

http://ivod.ly.gov.tw/Play/VOD/82661/300K



這算…強烈反對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5 23:21

可惜只看到前半段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6 00:26

看來說明會時間也請大家緊盯住。2Home仁人智士一起去用法用理去K他。總不會說明會是有名額限制身份限制吧!
作者: benmeng    時間: 2015-5-26 01:01

依個人淺見,只是內政部營建署不想公親變事主,不想被指責,所以才有這麼一說,基本上推託的成分居多,
說明會是爾後拿來當擋箭牌的理由,當然有機會要極力提出反對的理由,只是效果如何,請大家還是拭目以待!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6 01:24

也許要問一下站大:這時候2Home這個名牌大家掛在身上,一起參加說明會,不曉得會不會損及站大的商機?
個人保證只要有名牌絕不鬧事!但因為他們在測試反彈大小,所以只會聲音高一點決不做人身攻擊。
也許站大就此網站聲名大噪也極有可能,就當一次網聚也不錯!大家在外埋鍋造飯,一起攻進主委的最後心防!
既然說明會是個反彈參考指標,積極的朋友就一起來吧!
作者: 0505    時間: 2015-5-26 01:48

nhkvnhkv 發表於 2015-5-25 22:59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看到影片檔陳保基的那副嘴臉笑的多開心,讓人想到
2015年4月21日自殺的藝人楊又穎的父親
彭作奎,

彭作奎1997年擔任農委會主委。1999年因為反對農舍而辭職

作者: chien3471    時間: 2015-5-26 05:47

我不懂的地方是,陳主委都說興建農舍本來就有規定及限制,就按原規定去稽核就好了,
地區政府不去執行稽核,反而修法大費周章引反彈,這樣的作法不能苟同!
作者: pipicallchang    時間: 2015-5-26 06:36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6 01:24
也許要問一下站大:這時候2Home這個名牌大家掛在身上,一起參加說明會,不曉得會不會損及站大的商機?
個 ...

2home名牌太招搖了,有些人連1Home都沒有,這樣可能會成為箭靶!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6 07:25

pipicallchang 發表於 2015-5-26 06:36
2home名牌太招搖了,有些人連1Home都沒有,這樣可能會成為箭靶!

第二家園是農村新動力。
如果用負面解釋的確也要考慮污名化問題
作者: Long-Man    時間: 2015-5-26 08:43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6 07:25
第二家園是農村新動力。
如果用負面解釋的確也要考慮污名化問題

在我看來 , 2Home  就是國外 很普遍  的 "Vacation House" ,  應,該沒有 污名化 的疑慮 吧 ......
作者: 鄉居    時間: 2015-5-26 09:07

benmeng 發表於 2015-5-26 01:01
依個人淺見,只是內政部營建署不想公親變事主,不想被指責,所以才有這麼一說,基本上推託的成分居多,
說明會是 ...

引用「法律白話文 PLM」一段文字
公聽會、說明會與聽證會並不相同。三者均為政府為做成政策決定而用來考察人民意見的方式,其中公聽會與說明會用於廣泛蒐集人民意見,比較像是一般的座談會。換句話說,政府舉辦公聽會與說明會的目的只在聽而不在回答,所以程序較為寬鬆,最終決策也不受到在公聽會與說明會蒐集到的意見拘束。

相反地,聽證會則是以接近司法程序般嚴格的方式進行*誰可以出席陳述意見、什麼樣的證據才可以被提出,誰可以對政府人員提出問題、進行辯論,都必須按照嚴謹的法定程序進行。此目的在於使權利受到重大影響的人民可以充分、有效的陳述意見。行政程序法還特別規定行政機關做最終決策時必須把人民在聽證會的意見納入考量,而不能聽聽就算了。美中不足的是,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政府最終決策才必須受到人民在聽證會提出之意見拘束。此點是我國聽證會與外國最大的不同。

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 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但因為程序繁雜,如果任何行政程序都用聽證,勢必會提高行政成本,因此只有對人民權利或公共利益有重大的行政程序才適合用聽證會除了法律強制行政機關辦理聽證外,行政機關也可以視情形自行辦理聽證。


對於重大政策,政府通常選擇辦說明會,說穿了就是敷衍一下人民,告訴你我已經跟人民溝通了,至於做成什麼決策,似乎人民無權決定。之前的服貿,不是號稱開了100場說明會,當時民眾還不是一頭霧水,而且也看不出這些說明會對於政府最後的決策有什麼影響。馬○○常常說的,政策沒有錯,只是缺乏對人民說明溝通。這不就道盡了當權者和政府的心態----「我就是要做,你能拿我怎麼樣?」所以我也認為不要讓農委會的什麼說明會、公聽會給呼攏了,應該是要動員和遊說民意代表的力量,最後不惜走上街頭,讓政府不敢輕忽這股反對的民意。
作者: ch352414    時間: 2015-5-26 10:06

nhkvnhkv 發表於 2015-5-25 22:59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我贊成陳明文委員提出 "請相關地方政府加強農舍稽查,而不要一竿子打翻一群人" 的作法,
我的農舍就在南投,僅次於宜蘭地區,真金是不怕火煉的,就來查我吧 !
不要傷害一堆人。

作者: hohohuang    時間: 2015-5-26 10:17

這政策就是這些官員自己獨斷獨行搞出來的

辦說明會?
意思是人民太笨,聽不懂政府的美意?
辦幾場說明會教教大家?

人民應該要表示皇恩浩盪,謝主隆恩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6 10:58

鄉居 發表於 2015-5-26 09:07
引用「法律白話文 PLM」一段文字
公聽會、說明會與聽證會並不相同。三者均為政府為做成政策決定而用來考 ...

沒關係即使這樣的卑微,行政院已經說:要看說明會是否有強烈的反對意見,如果說明會一片安詳行禮如儀,這正是農委會需要的。我可以言辭輕微但語意強烈,即使有任何些微的機會,我一定要爭取。說不定行政院也不一定對農委會很滿意。如果這次能讓陳主委知恥下台我一定會安慰他_下台的好!
作者: copy    時間: 2015-5-26 11:13

陳主委希望的想法就是,農舍往後沒有買賣的意思了.
農業大方向進步與農村的發展及農民的權益將喪送在這個人手上.

昨日台視新聞有關於現今科技的進步,身處在台灣這個小島的基層百姓,
在職業及工作勢必有些調整.
未來很多科技將會取代人力,所以有"微工作"的想法出現.
報導中很多的年輕人在為自己的未來努力,
其中有一精緻小面積農業,結合市集共同創造大市場,全都是30歲上下.
期待我們的未來是欣欣向榮共創幸福,或者向下沈淪互相攻擊?
馬xx政府的施政可以導向任何一方的狀況.

營建署的立場就是完全配合,法都修好,也是一個沒有肩膀的單位.
我們沒有肩膀,家人痛苦.官員沒有肩膀............沒差.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5-26 11:39

pipicallchang 發表於 2015-5-26 06:36
2home名牌太招搖了,有些人連1Home都沒有,這樣可能會成為箭靶!


沒錯啊! 不要用 2home 的名義比較好,雖大部份的2home 網友都友善對待土地,但現在的社會氛圍風向對 HOME 這個字都不是很友善,只見表面,反而會有預設立場,先入為主的問題,可以用暗號或在胸前掛個別針之類的就可以了.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5-26 11:53

nhkvnhkv 發表於 2015-5-25 22:59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看完的想法是,陳主委 一直強調 農舍和農地不要賣就沒有問題了. 似乎忘了農舍和農地也是金融商品的一種,所以稱為不動產,除了可以變現金外也是被銀行承認可貸款的商品,農舍限農民身份加上農地也綁在一起,要賣就非常不容易,另外就是銀行要放款也不容易.

據我了解,鄉村有些小孩唸大學或出國唸書或是購買農業資材,都是拿農地或農舍去貸款的,否則要去那裡生錢出來? 所以農會 會擔心不是沒原因.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6 12:28

2home 發表於 2015-5-26 11:53
看完的想法是,陳主委 一直強調 農舍和農地不要賣就沒有問題了. 似乎忘了農舍和農地也是金融商品的一種, ...

其實現今社會普遍存在著_你農地就是耕作,不投機不要賣有甚麼差?
昨天碰到一個民代助理的觀念也是這樣
我就反問他_若是這樣房屋建地也是居住而已,那也限制建地不要賣
看來這個社會最後會淪為以物易物的情況了
作者: alice58    時間: 2015-5-27 20:26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6 12:28
其實現今社會普遍存在著_你農地就是耕作,不投機不要賣有甚麼差?
昨天碰到一個民代助理的觀念也是這樣 ...

Good idea! 以物易物反正農地賣不出就拿出來與人換房子或山坡地或電場互相用贈與都不必繳稅
大好商機開個不動產交換平台來造服台灣人!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7 23:08

alice58 發表於 2015-5-27 20:26
Good idea! 以物易物反正農地賣不出就拿出來與人換房子或山坡地或電場互相用贈與都不必繳稅
大好商機開個 ...

那就所有的都會建地與農地都立法,設定為僅可自用無市場價值。這樣交換我相信越擠的地方越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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