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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希望農委會參考這種讓大家心服口服的修法 [打印本頁]

作者: hsiao    時間: 2015-5-29 02:08     標題: 希望農委會參考這種讓大家心服口服的修法

土地登記規則第N條

為杜絕農委會人員貪汙,凡任職過農委會公務員或雇員之所有不動產,

僅限任職過農委會公務員或雇員之人得為所有權人。

荒謬的法條吧….當然它不會存在。

不然誰敢去農委會任職。

但農委會現在卻將荒謬的邏輯套用在農舍的所有權人身上。

請聰明的人告訴我…

為什麼有賣農產品或買農業資材的人,就能確保他的地不會亂鋪水泥 ?


自耕農制度已覆滅多年。當年辛苦的立法歷程。

好不容易,自耕農消失….但他即將回來…

我能期待臺灣的進步嗎?

乾脆順便恢復周朝的「井田制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5-29 04:23

有哪個議題會在網上燒這樣久?議題熱度還沒減弱的跡象。為什麼?
農委會這次搞的事,肯定是傷害多數人深遠的權益。這事兩黨及每一個立委如何表態,就讓我們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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