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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席間,他更多次詢問地方農業行政首長是否還有意見願意發表,現場都鴉雀無聲。 [打印本頁]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6 17:12     標題: 席間,他更多次詢問地方農業行政首長是否還有意見願意發表,現場都鴉雀無聲。

地方反對農舍修法?全國農業首長會議未見砲聲 氣氛出乎意料祥和
文/ 上下游記者郭琇真 on 2015 年 06 月 06 日

農舍修法引發台東與南投等地農會與民意代表反彈,揚言透過該縣市農業首長在昨天的全國農業首長會議當中要向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陳情。原本預期現場會砲聲隆隆,沒想到現場氣氛卻十分平和,據了解,出席座談會的地方農業行政代表多鼎力支持該項政策,甚至有代表要求該項行政命令的農民定義必須更明確,好讓地方單位配合執法。

地方農業行政代表:「全力配合」
農委會今日下午召開104年全國農業行政首長第1次座談會,針對農委會預計在6月底前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要求只有農民才能買農舍一事,引發許多地方農會、議員和立委反彈,立委陳超明更在1日發出新聞稿,聲稱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已允諾暫緩修法。

原以為現場會砲聲隆隆,沒想到與會的地方農業首長大多未明顯表態反對,其中近年來農舍興建數量僅次於宜蘭的南投,該地方代表也表示將全力配合農委會修法,同時他們此刻已開始加強現有農舍的稽查。

農舍修法連日爭議後,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於全國農業首長會議笑開懷


圖片提供/農委會

南投、雲林建言 明確農民資格、推對地補貼政策
出席的南投代表還指出,農委會目前推出的新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要求農舍起造人和買方必須具備農保、健保第3類保險(從事農業或漁業)或是檢附農業生產相關資料,由地方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進行認定,其中第三項檢附相關資料的定義太過籠統,縣市政府人力本已不足,希望定義更明確,讓第一線執法人員有所依循。

農業大縣的雲林代表建議,除了修改辦法外,農委會應同步提出輔導農業發展的配套措施,先前主委曾提到,現在屏東農民購買一甲地全部種稻要45年才可回本,因為農業產值和農地價值落差甚大,讓發展農業的地方縣市越來越貧窮,這是一項土地正義的問題,農委會或許可參考歐盟對地補貼,讓維持農用的農民能更有保障。

農委會分析2008年到2013年農舍起造人,發現有6成以上既無農保也無健保第三類資格



水保局:非農民蓋農舍 反而乞丐趕廟公
除此之外,南投的代表也提到,地方農會擔憂農舍修法引發系統性金融危機,台東代表則建言,農委會只要規範買方是農民資格即可,農舍起造人並不需要明確定義就可有效阻擋買賣農舍,不過這些言論都遭到農委會官員的反駁。

針對南投代表提及的系統性金融危機,農業金融局代表回應指出,依金融實務來講,如果擔保品下跌,其實借款人只要繳息正常,信用狀況良好,金融機構並不會主動要求增提擔保品,讓原本能正常放款的帳戶變成逾期放款,此外,經評估,短期內會受到衝擊的應為投資型的借款人,不過據調查50家農會信用部發現,這類借款人的借貸金額不過才14億,而50家農會信用部能備提呆帳的金額共有33億,比例相當小,在農會可承受的風險範圍內,所以並不會像目前農會對外所推論的那麼恐怖。

台東代表提出的僅限制農舍買方具備農民資格的想法,則遭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駁斥,他提到,就現有全台1萬6千多筆農舍起造人資料來看,當中有62%的比例和農業完全沒有關係,因此如果農舍起造人不限制需具備農民身分,農委會不在前面就進行限制並無法改變現在的狀況,未來退休人員買農地蓋農舍的事情照樣會發生。他強調,這部分他還曾與內政部長陳威仁討論過,陳也贊同兩邊資格都要限制才能真正改善農地亂蓋農舍的問題。

水保局長李鎮洋也說,據營建署統計,現在都市計畫區共有61萬件違建,花20年都拆不完,非都市計畫區的一般農地的農舍根本沒有人要拆,所以如果農舍不是真正農民蓋的,一旦附近有農民養豬或噴灑農藥,反而會遭非農民卻持有農舍者制止,甚至反過來控訴:「這樣做的話對我們居住的人有影響啊!」淪為「乞丐趕廟公」的現象。

陳保基再度宣示修法決心 呼籲落實農地農用
農委會主為陳保基於會中強調,農舍議題若再不解決,一塊塊農地就會不斷流失,這樣的發展會讓他覺得很罪過,他更直言,「農委會若不管,花東就會是下一個宜蘭。」席間,他更多次詢問地方農業行政首長是否還有意見願意發表,現場都鴉雀無聲。

農委會晚間也發表新聞稿表示,農舍及農地買賣已成為非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者興建、買賣炒作的商品,不但造成優良農地減損,更進一歩導致有意從農的青年不易取得農地以擴大耕作規模,已嚴重威脅我國農業生產環境,農委會強調,加強違規農舍的稽查取締,落實農地農用,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和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70887/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6 17:14

完了!
中央地方已沆瀣一氣。
反對力量,只怕已回天無力。
作者: wurinrin    時間: 2015-6-6 17:18

jjs0035 發表於 2015-6-6 17:14
完了!
中央地方已沆瀣一氣。
反對力量,只怕已回天無力。

全部都是農委會下屬,全部都是公務員,當然鴉雀無聲,陳保基你老闆耶!
不就是和找農團開閉門公聽會一樣,
通通造假資料,騙人用的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6 17:27

jjs0035 發表於 2015-6-6 17:14
完了!
中央地方已沆瀣一氣。
反對力量,只怕已回天無力。

陳保基目前是在走假的溝通程序而已,裝給行政院看的!有能力的大大再行文給行政院陳情看看!這些行文及陳情請各位留底,或許將來有用得上。
現在大家把他們的發言及新聞舖到此網,也對將來找資料對其訴訟有利。
作者: winnie-ma    時間: 2015-6-6 18:00

本帖最後由 winnie-ma 於 2015-6-6 18:03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6-6 17:27
陳保基目前是在走假的溝通程序而已,裝給行政院看的!有能力的大大再行文給行政院陳情看看!這些行文及陳 ...


有能力的大大再行文給行政院陳情看看!這些行文及陳情請各位留底,或許將來有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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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潑你冷水,再多陳情,也是對牛彈琴。
水保局回復我的陳情,內容如下,不針對我的問題逐一回答,
完全像政令宣導。
X先生:您好!
您104年6月1日致行政院院長信箱郵件,所提「抗議農委會規定農舍承受人必須具有農民資格」事宜,本會說明如下:
一、農舍係提供農民於該農地上興建輔助及便利其農事生產工作,兼具居住之構造物,而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農民係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爰本次修法擬規範農舍申請人及承受人(因繼承移轉之承受人不受限制)應為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或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者,僅係明確相關認定基準,以落實農業發展條例立法原意,非以農保或全民健保第三類為唯一資格,且未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之移轉亦不受限制,並不會影響真正從事農業生產農民之權益。
二、本會刻正研修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您的建議將併予研參,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電子信箱 敬啟
聯絡人:水土保持局農村建設組
電話:049-2397361


我只好再陳情請他們修改土地法第30條,陳情文如下,看他們如何迴避這個議題,如何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
關於農舍承受人必需具有農民資格
土地法第30條原規定:「耕地移轉以能自耕者為限。」
於民國89年放寬農地買賣時,刪除該條文。
如果政策要改為農舍承受人必需具有農民資格,
請修改土地法第30條,增加規定:農舍移轉時,須連同農地移轉,且買受人必需具有農民資格。


目前只有向立委反映,希望能制定合理的制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6 18:14

winnie-ma 發表於 2015-6-6 18:00
有能力的大大再行文給行政院陳情看看!這些行文及陳情請各位留底,或許將來有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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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局歸屬於農委會,基於升官或是獎懲是歸農委會主管
行政院是農委會的上司。
上回行政院的說詞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6 18:25

wurinrin 發表於 2015-6-6 18:10
也可考慮向朱立倫陳情,
說這個陳保基好像吃錯藥了,
和他配合的農團環團民團,

其實所有的手段並非一定要對方有善意的回應。
而是我已經通知你們了,請您處理:!
行政院一邊收到陳情文,除了自己留底管理之外,也通知農委會回復,行政院也是再把農委會的回復留底參考。再加上立委的施壓。這就是行政院上次主動要農委會暫緩的原因。
行政院要暫緩也要大家的證據。
在我看來農委會主委是自走砲,行政院也並非很贊同…。
老百姓很可憐的!要達成目的千難萬難,官員說了就算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6 21:16

wurinrin 發表於 2015-6-6 20:37
從上到下,從裡到外,
全都造假,
官員瞞上欺下,

我最近在看有關李光耀的一些書籍。
三四十年前後,國民所得由400美元到五萬美元。
尤其我看其人民與李光耀合影的照片,每個人民都呈現一種成熟和煦安詳的臉相。
同樣都是華人,多年之後的各自表現,真的是漸行漸遠!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6 22:28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6 22:38 編輯

記者董俞佳、侯俐安/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重申「修法沒有暫緩」,內政部正在審查、蒐集意見,原計六月上路的時程「會稍微耽擱」,但他很樂觀,並相信對的修法全台農民都會支持,反對的立委「失分一定比得分高」。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6908499278.html


對的修法?
是對誰而言的“對”?

“全台”農民都會支持?
誰跟你“全台“?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7 00:03

jjs0035 發表於 2015-6-6 22:28
記者董俞佳、侯俐安/台北報導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重申「修法沒有暫緩」,內政部正在審查、蒐集意見 ...

他是把行政命令當作是修法嗎?好怪異的想法!他是行政人員不是立法人員!

作者: PAO    時間: 2015-6-7 04:00

要立法院幹啥?用行政命令就可
廢立法院,
作者: 曾阿仁    時間: 2015-6-7 12:32

農委會既然這麼有魄力,只要違規農舍叫他限期改善,恢復90%農地農用,•若未限期改善,則拆除還廢其使用執照,也不用大費周章來修改條文,引起民怨高漲,農委會做事只有一句話叫本末倒置。
作者: sssaaa    時間: 2015-6-21 19:13

本帖最後由 sssaaa 於 2015-6-21 19:29 編輯

原來各政府相關首長或相關官員……都有農舍( 或已經有非法違建農舍), 只要會議裡或是對此新農舍方案有意見的話……就會像某委員一樣被圍剿或是被接露……唉 ! 「真的是……世風日下~民心不古」「隨人顧性命喔!」
作者: cylin60    時間: 2015-6-21 19:29

JJS大,
我所了解,您引述的新聞是舊的新聞。上星期陳保基才自陳解決農民低所得問題才是根治之道,為何會有所謂上下互通?為什麼會有所謂完了完了?

我們反對的理由,不是因為我們反對,而是我們的論述是有所依據。過了一星期,難道會是因為高舉農地正義的運動再重複說同樣文宣戰,這些依據與就會從根改變嗎?
作者: sssaaa    時間: 2015-6-21 19:35

本帖最後由 sssaaa 於 2015-6-21 19:50 編輯

真的好想知道……現在的官員或是以後的官員……他們的親朋好友或是自己要退休時……會不會也要到農村或鄉下退休養老 ? 如果是 …………當您遇到他們時……您會向他說 …………?
1. 滾回都市裡退休 ?
2. 先學會拿鋤頭看看 ?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21 19:41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21 19:50 編輯
cylin60 發表於 2015-6-21 19:29
JJS大,
我所了解,您引述的新聞是舊的新聞。上星期陳保基才自陳解決農民低所得問題才是根治之道,為何會有 ...


請Cylin大看一下發文日期:這篇是6/6的報導,我則是6/6當日轉貼論壇。回溯到6/6的時間點,可不算是舊聞。
作者: sssaaa    時間: 2015-6-21 19:57

我們所選舉出來的官員……「西瓜靠大邊」或是「只顧選票」…………農民呢? 照顧了嗎 ? 不賣地過日子 ? 繼續苦下去嗎 ?
作者: cylin60    時間: 2015-6-21 19:59

jjs大

您是承接舊的討論繼續進行,我以為是新開版的討論。抱歉,我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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