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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很有說服力呀!可惜,解決手段實在可議。 [打印本頁]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8 13:41     標題: 很有說服力呀!可惜,解決手段實在可議。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8 17:15 編輯

很有說服力呀!可惜,解決手段實在可議。
我為李寶蓮惋惜:
手段和目的之間,不是直來直往,橫衝直撞就夠的!
改革目標再正大,手段粗残,只會扭曲了自己的原始訴求。
這就失去成為可敬對手的條件!


焦點評論:放任國土失序者不配治國(李寶蓮)
2015年06月08日   (今日蘋果日報讀者投書)
  
國土治理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之一。政府針對不同屬性的土地做出地目編定,讓國家的建設、生產、開發、保育需求取得平衡與發展,這就是治國。然而自從2000年《農發條例》草率修法,大開農舍濫建之門後, 台灣的國土秩序已經大亂!

最強動新聞看這裡

首先,在農舍興建與買賣資格不受到限制的情況下,等於放任全台農村變成無規劃與配套的住宅區,從此就算有再多的都市計劃,都無法將居住需求有效引導到有規劃設施的住宅區內。
而且,農舍的首選位置,就是好山好水好田園。於是南投清境、花東海岸、蘭陽平原、竹苗山區、高雄美濃……全台最優良的地景全都長上惡瘤。一級景觀全部沉淪,何來觀光發展?景觀生態成為有錢階級甚至人頭外資的私有財,還談什麼全民經濟?

放任炒農地如滅農
此外,鄰近都會或不具特殊景觀的一般農地,也因農舍之名而淪為地下工廠,相關單位根本難以稽查。郭烈成餿水油就是從這些管理困難的農村地下工廠流進全民的胃裡!
農委會原本公告6月底完成修法,確保農地真農用。「農地農用、農舍農用」的精神就跟住宅區不能設工廠、保安林不能做開發一樣,是國土規劃的基本道理。此波修法卻於日前被曾主導多起開發案的苗栗縣立委陳超明發新聞稿擋下,農委會主委事後證實,而且說詞反覆,一夕數變,讓全國人民傻眼。
根據炒地民代的論調,務農不賺錢,就應放任農地炒作。然而這是殺雞取卵的滅農政策。飆高的地價讓青年農民無地可耕,從根斬斷台灣農業復興契機。

應建制度幫助農民
政府理當健全產業環境、建立生態補貼、土地儲備與老農退休制度,從制度上有效提高農民收入,而不是捨本逐末鼓勵農民賣地。何況糧食是國家重要戰略物資,目前世界各個先進國家,無不全力保護本國農地以確保糧食生產供應無虞,甫於日前在義大利米蘭開幕的2015世界博覽會,更是以農業為主題。
就在全球瘋農業的同時,卻只有台灣的炒地立委與政院官員大開世界倒車,證明從院長到民代,都缺乏國土治理的基本概念。放任國土失序的行政院長,根本不配治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608/36595862/


作者: wurinrin    時間: 2015-6-8 13:48

這10來天,翻來覆去都是同樣幾個字彙而已,實在看到快吐了。


作者: 藍影    時間: 2015-6-8 13:50

缺乏從根本解決問題的誠意
手上若握有資源
何不號召全國農業會議
立法解決
否則一部法令
不同主委各吹各的號
人民何以適從
作者: Gavin.Hsu    時間: 2015-6-8 13:53


這位寶蓮山上的地, 怎麼來的, 是不是也要說明一下

http://blog.xuite.net/chsugn/wre ... 6%E8%93%AE%E5%9C%92
作者: ryan920721    時間: 2015-6-8 14:03

本帖最後由 ryan920721 於 2015-6-8 14:19 編輯

………………
作者: moth    時間: 2015-6-8 14:20

ryan920721 發表於 2015-6-8 14:03
直接給檢舉她違建算了……

說真的在梨山種植的果樹對整體環境影響多大……

附議, 之前想申請農舍的時候, 縣政府人員來現場堪查, 一再表明草一定要除乾淨, 否則看不出在務農, 阿寶小姐的果園很明顯就是荒廢狀態, 連枮木都長出結果了, 那得荒廢多少年, 少用自然農法來唬嚨, 因為堪地人員不相信這一套!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8 15:10

立意與訴求顛倒!
就其文中的秩序是先健全環境建立環保補貼老農退休制度,以及最重要的活絡農村方式之後,這完成了才有資格做這些由立法院主導修改農法條例的作為。
以行政命令知法犯法,假農民團體干預農政。這些都該譴責與拒絕
作者: wurinrin    時間: 2015-6-8 15:24

本帖最後由 wurinrin 於 2015-6-8 15:43 編輯

我找到一篇以前的文章,“有說服力的”應該是這種吧?
                                 
要講農地政策,應該回到1990年代談起,
當時台灣為了加入WTO,準備開放許多農產品進口,並大幅降低農產品進口關稅。農地是農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根 據農委會的估計,加入WTO後對農業的衝擊,也連帶影響農地的使用,農地種植面積將大量減少 (依據農會會研究報告顯示:加入WTO的兩年內,農地種植面積將減少5.3萬至8.6萬公頃)。為此,當時李登輝主政的國民黨政府,研修「農業發展條 例」,並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修正條文研擬「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開放農地興建農舍 (建蔽率10%)與農業產銷設施 (建蔽率60%)及休閒農場 (建蔽率最初10%後改為20%),除了因應農業轉型外 (休閒&精緻農業),一方面主要還是要解決加入WTO後農地過剩的問題,並提高農地價值。

2002年1月1 日,台灣成為WTO的正式會員國,為了符合WTO規範及減少開放稻米進口的衝擊,政府除了推動「水旱田調整計畫」,鼓勵稻田休耕外,並推動第二期農業釋出 方案(預估至2020年釋出25萬公頃農地申請變更使用)。近年來,大量進口農產品(包含稻米)低價進口,已經嚴重衝擊台灣的農業,然而稻米收購價格又多 年不漲,農業成本 (農藥及汽油等)卻逐年上漲 (已經有報導有農民因汽油太貴不開耕耘機反過來用牛犁田了)。台灣係屬小農國家,農場經營規模普遍偏低,大部分農民的耕作面積不到1公頃,以1個農民種植 稻米1公頃來算,扣掉生產成本 (每公斤約18元),一年大概只能獲利22,723元 (一期稻作17,176元+二期稻作5,547)(農委會,2006)。如果種香蕉則血本無歸 (成本每公斤約10元,最近交易價格每公斤1-5元)。

要求農地種植經濟作物,又不增加農業補助,是要一般農民怎麼過日子,難道農民天生就比較低下,就該當都市有錢人的「奴隸/園丁」嗎﹖農民天生職責則就必須 好好把農地照顧好,好好維持生產,萬一天災人禍時都市人才有飯吃﹖那些要求農地要100%維持農業生產,不能蓋農舍,不宜破壞農村景觀的都市米蟲,有沒有 一分一秒從事過農業生產﹖要不要每個人都先買一塊農地,種滿7000公斤額度才能停止 (就像當義務兵一樣),才來說大話。

好不容易,農地可以蓋農舍,經營民宿/休閒農場,補貼農業收入不足;好不容易,老農種了一輩子的田,可以蓋個農舍三代同堂,含飴弄孫;就算只是賣了個稍微好的價錢,又如何。農舍依法興建也不過就建敝率10%,扣掉合法申請的農路 (4米寬25公尺長)、農業資材室 (最大每公頃興建330平方公尺)、曬場 (5%農地面積,不超過330平方公尺)等等,大約還有80%的農地,就算80%的地都只種景觀樹和草坪,不事農業生產 (註3),又怎樣﹖至少樹和草都能涵養水源。

我真不知道那些蓋農舍就會講復活島故事 (註4)的建築師,蓋工廠甚至蓋核電廠 (註5)時要講什麼故事﹖更甚的是,那些緇銖計較 「草坪不是經濟作物 」的政客,相對於地方政府強徵上千上萬公頃的農地給大老闆蓋工廠,變成幾乎百分之百的不透水層,怎麼不講一句公道話﹖

最後,孫德鴻文中提到,他擔心「花蓮每年約有150件農舍興建案,造成30公頃以上的耕地消失」,看了真是覺得好笑,就算台灣每年300公頃耕地消失又如何,一百年也就3萬公頃,還遠遠趕不上應該要休耕的面積。依據專家報告,台灣目前耕地面積為74.3萬公頃,至2020年將有33萬至55萬之農地剩餘。依最近幾年每年農地釋出的數量不過4,5千公頃,相較於24萬公頃的休耕面積仍微不足道 (徐明宜,2006)。


作者: 瑪莎花園    時間: 2015-6-8 15:33

wurinrin 發表於 2015-6-8 15:24
我找到一篇以前的文章
                                 
要講農地政策,應該回到1990年代談起,

我覺得若要定義農民為專為台灣人民提供食物來源的人,那農民應該要有如同公務員的退休制度,這樣我沒話說,一輩子種東西,退休後有"農退"可以領,有18%優惠存款額度,我會馬上棄勞保,來加入農民一族,不然要我種東西給大家吃,然後自己窮死,老了還不能賣農地農舍,這是什麼世界? 當農民是奴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6-8 15:45

moth 發表於 2015-6-8 14:20
附議, 之前想申請農舍的時候, 縣政府人員來現場堪查, 一再表明草一定要除乾淨, 否則看不出在務農, 阿寶小 ...

漸進式廢耕將土地還給大地,這樣就可以蓋農舍持有農舍嗎?
這收費帶領人吃住是有開民宿?還是休閒農場?如何做排污計劃?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8 17:20

每個人看待事情,都傾向靠攏那些聽著對自己有利的論據。
可是,我覺得這傾向是需要克制的。敵對自己的立場,未必就沒人家的道理。
不能知己知彼,只怕連該怎麼予以有效反制,都摸不著要點。
所以,傾聽他者的雅量在我看來還是斷不可少。
畢竟,同一個事件,站立位置不同,介入時機不同,看待事件的理解角度也就隨之有異。(所謂: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是以肯虛懷承認自己的觀點不代表絕對真理的人,對我反而是最有說服力的。因為,他們能充分意識到:真理,不過是拘限特定歷史形勢下的觀看視角,隨時變異,也沒有標準答案。
即令是“農地農用”這看似天經地義的概念,也不過是因時因地制宜下的階段性產物。
事實上,一百年前,絕大多數目前的建地,原先都是農地。假如一百年前就嚴格限定農地農用,不許移作他途,不許變更地目,試問:還能有今天的台北市嗎?台北市,根本是建立在“抗拒農地農用”才可能創造出來的都會景觀。
即此而言,我不至極端地控訴陳保基或李寶蓮等農團社運份子全都是無理取鬧,但我無法接受他們自居絕對正義的化身而狂妄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替天行道。
天下事,因緣而生,緣散而滅,細數從頭,都自有其發生的歷史理路,焉可僅憑拘限一時一地的“正義”去牢籠千差萬別的立場,甚而自命替天行道,就可採取激烈的排他手段,強行抹除一切和自己置身不同脈絡的異己者?
寬容點吧!至少試著設身處地理解對方是怎麼想的?是什麼樣的歷史情境支撐他採取這樣的觀看角度?
再不成,就算對方咄咄逼人的控訴,聽著刺耳,看著礙眼,至少還是該冷靜弄明白:人家到底是怎麼出手的?手上又有哪些足可產生強大脅迫力量的武器?
作者: 橫山小隱    時間: 2015-6-8 18:18

農地本來就應農用, 大部分農用種植, 用小部分來蓋農舍,隨你愛怎樣蓋都行, 何必強詞奪理.  合法申請合法使用, 想東想西鑽漏洞,   太可議.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8 21:14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8 23:23 編輯
橫山小隱 發表於 2015-6-8 18:18
農地本來就應農用, 大部分農用種植, 用小部分來蓋農舍,隨你愛怎樣蓋都行, 何必強詞奪理.  合法申請合法使用 ...


農地“本來”就該農用,那農地依理也本該農民才能擁有,十五年前若非在wto壓力下顛覆了這不容質疑的“本來”,哪有後來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的餘地?您今天又哪能輕言您買下的農地,無需特定歷史條件的配合?可見,沒什麼“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一切權利從來都不是現成的,是鬥爭來的結果,甚至是慘烈革命來的結果。

現在,陳保基就跟您一般想法,並利用這想法開法律倒車,亦即,通過擴大解讀「農地農用」而退返到十五年前的保守規定:限定農舍承接人資格,不復開放自然人買賣。這又再度證明,沒什麼“本來”是天經地義的,全是特定歷史形勢下的特殊想法,根本不具時間上的恆久性。

所以,我抗拒一切想像力匱乏的簡單“結論”:
越簡單的看法,越獨斷、越粗残、越不容質疑,所以,也完全看不到問題背後的繁複肌理。

作者: wurinrin    時間: 2015-6-8 21:48

本帖最後由 wurinrin 於 2015-6-8 21:59 編輯
jjs0035 發表於 2015-6-8 17:20
每個人看待事情,都傾向靠攏那些聽著對自己有利的論據。
可是,我覺得這傾向是需要克制的。敵對自己的立場 ...


大大,我不是要嗆你,炒熱氣氛罷了,可別心冷手軟呀∼
我覺得,陳某人就等著這議題被大家討論膩了懶了無望了,就硬幹。
若認為是一條船的人,每天就來打打卡,
吵架鬥嘴都比不吭聲好,人氣別散掉最重要,
民與官鬥,撐著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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