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住農舍的人都是破壞生態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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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27 02:01
標題:
住農舍的人都是破壞生態的罪人?
分享kate smith 於「宜蘭農地發展論壇」之貼文:
說來抱歉!其實以前很少關心農田的新聞,自從家裡集所有積蓄,加貸款,買了間農舍後,適逢農地農用呼聲高漲。
感覺「住農舍的人都是破壞生態的罪人」似的,真的是「猶如次等公民」,但我們也是辛辛苦苦、正正當當賺錢生活啊!
近日收到縣府的違反填土通知,簡直嚇傻,家裡兩老每天除了煩惱還是煩惱,不禁要問:政府自開放農地買賣後,因沒有相關配套辦法去落實農地農用,15年後才再開單取締,是不是誘導人民犯罪?
宜蘭外流人口居高,工作機會極少,需要外地謀生,返家不易,何來吸引青年務農?當官的應否先「拋磚引玉」「親身」轉換跑道「務農」,體恤農情?
宜蘭本來就百業待舉,現在又處處雪上加霜,到底有沒有想過:「每個錯誤政令的背後都是千萬戶家庭的破碎」!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5-6-27 06:36
收到縣府的違反填土通知
那處罰是什麼?
要恢復原狀嗎?
那就先請政府告之您們何謂原狀
然後挖掉的土就賣掉
15年後的土應該是比15年前有賺啦
15年?
有沒有超過時限呀
先看它依據的法條是什麼
再來依法律尋求對己有利的方案
不用那麼緊張啦^^
違法就繳錢
不想繳就去關
現在要讓它關
它說不定還會判以役代金
所以
別緊張~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5-6-27 07:52
要恢復原狀嗎?
那就先請政府告之您們何謂原狀
原狀應該要去請教葛瑪蘭耆老,看要如何恢復較適宜
作者:
旗艦.黃
時間:
2015-6-27 08:22
要恢復到盤古開天時還是民初之原狀?
我們這邊有一老農無力種水稻改種檸檬
因怕填土違法,直接作埂種苗
2年下來因兩旁水稻田滲水嚴重
檸檬淹死大半
不填土又不種水稻,你要他將來填垃圾嗎?
作者:
sampisam
時間:
2015-6-27 10:05
疑?不是說農舍在過戶時農地與農舍都必須是原狀才能完成過戶嗎?
都已經過戶了就表示合法了阿! 除非過戶後才填土?
宜蘭還真恐怖.以後聰哥若入中央的話我看2home多數人也會提心吊膽吧.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27 10:10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6-27 13:30 編輯
sampisam 發表於 2015-6-27 10:05
疑?不是說農舍在過戶時農地與農舍都必須是原狀才能完成過戶嗎?
都已經過戶了就表示合法了阿! 除非過戶後 ...
宜蘭縣已經風聲鶴唳,人人自危。
6/25報導如下:
“農委會要求縣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加強對違規農舍取締,除處罰並限期改善,否則撤銷農民資格與建照、使用執照,農舍變成違章必須拆除。”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2311
陳保基殺紅眼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6-27 10:39
sampisam 發表於 2015-6-27 10:05
疑?不是說農舍在過戶時農地與農舍都必須是原狀才能完成過戶嗎?
都已經過戶了就表示合法了阿! 除非過戶後 ...
宜蘭已是人治的年代了 一切長官說了算
法律對他們來說 只是參考性質而已 無意義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6-27 10:41
sampisam 發表於 2015-6-27 10:05
疑?不是說農舍在過戶時農地與農舍都必須是原狀才能完成過戶嗎?
都已經過戶了就表示合法了阿! 除非過戶後 ...
空心菜說不要他當"基基"的位置了 因為他搞掉了很多票
叫他縣太爺當完再來談..而且和財團走太近的問題要低調一點 否則可能只到縣長而已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6-27 13:29
石吉村的法律見解:
宜蘭縣政府發布訂定之「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第2、3、4條,關於農民資格部分,非僅就執行母法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加以規定,顯已逾越母法之限度,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依法係屬無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79號解釋參照)
「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之法規命令,關於「農舍建築審查」部分,宜蘭縣政府無權另行規定。亦「『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規定,係屬無效。關於「農舍建築審查」部分(第五、六條),業已涉及「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縣)居民(農民)之權利」,依地方制度法第28條規定,應以自治條例(自治條例在「縣」稱:縣規章)送請宜蘭縣議會審議(參見地方制度法第25、26、28、36條),以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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