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羊 發表於 2015-7-31 07:00 只要以後你還是「農地農用」, 申請到「農地農用證明」, 你也可以把土地增值稅遞延給後來的買方負擔.
smhu 發表於 2015-7-31 07:16 土地增值稅是計算取得時與脫手間土地之間的價差課稅的,跟有沒有繳交增值稅並沒有絕對的無關。如果土地公 ...
笨羊 發表於 2015-7-31 07:34 > 下一個地主的取得成本就是當年的土地公告地價 我的土地登記謄本不是這樣記載的, 而且土地增值稅是以 ...
種瓜得蟲 發表於 2015-7-31 09:21 我很好奇有沒有人遇過這樣的爭議 因為合約上寫明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 但賣方取得農用證明免繳土地增值 ...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7-31 09:45 因為有農地農用免繳增值稅,沒有稅收通知當然是沒有違反合約。 當然如果在以後可能的地主,在過戶檢查時 ...
種瓜得蟲 發表於 2015-8-1 10:13 除了違反農用 如果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或是變成合法民宿使用
aray 發表於 2015-8-2 13:06 我是2010年買入農地。也是賣方繳增值稅。請教,如何知道他繳多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