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政院昨決定修正《農發條例》18條之1,增訂農舍「承受人」須有實質農業耕作能力 [打印本頁]

作者: nhkvnhkv    時間: 2015-9-3 06:36     標題: 政院昨決定修正《農發條例》18條之1,增訂農舍「承受人」須有實質農業耕作能力

為解決農地亂象、落實「農地農用」精神,行政院政務委員葉欣誠昨召集農委會等開會討論,確定修正《農發條例》18條之1,增訂農舍承受人須擁有實質耕作能力,等於是限制農民才能購買農舍,草案將在今天行政院會提出討論拍板。

須有實質耕作能力

不過,藍營高層分析,修正草案即使政院過關、送至立院,不僅不會有立委排案,即使排案,也必遭藍綠老農派立委反對,要過關遙遙無期。屆時立委得藉「母法尚未通過、辦法無法上路」之名,將農舍爭議技術性「冷凍」,不讓火燒至立委選舉。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嗆聲,為何都市土地可漲價,農村土地就不能漲?他說,合理修法會支持,但若政院通過傷害農民財產權的法案,他不排除「退出國民黨、用無黨籍參選」以示抗議,呼籲農委會不要拿石頭砸自己腳、替民進黨輔選。

勢遭技術性「冷凍」

對農委會在總統、立委大選前,硬要推出落實農地農用相關辦法的燙手山芋。藍營立委私下痛罵「還要選嗎?」更集體私下向黨團嗆聲,若黨團強行護航辦法過關,將策動倒閣或退出黨團運作。為協調此事,國民黨團大黨鞭賴士葆將於本周五中午,邀農委會與藍營立委面對面溝通,解決爭議。

台灣農間充斥豪華農舍問題已久,多圍繞大台北、台中周圍縣市,其中台北後花園宜蘭更是「重災區」。農委會6月著手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限制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必須是農民,不過適逢大選,引發「老農派」立委反彈,辦法送至內政部遲未公告。

藍委大嗆還要選嗎?

政院昨在會中決定修正《農發條例》18條之1,增訂農舍「承受人(購買者)」須有實質農業耕作能力。若法案通過,以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為例,必須提耕作證明才能購農舍。

官員說,過去農民建農舍,轉賣誰都沒規範,影響人民生活,顯示法律「規畫不明、有灰色地帶」。因此現在修法增訂「資格限制」,購買農舍者須提出實質耕作能力證明,才能承受農舍,以確保農地農用。

農委會所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屬行政命令,不涉修法,但如今農委會又提修法。農委會官員強調,《農業發展條例》18條之1修正草案,限制農民才能買農舍,並未脫離母法精神,且呼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做一致性規範。(中國時報)
作者: hohohuang    時間: 2015-9-3 09:13

我記得有人說不用修法的呀

說的很大聲 科科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9-3 09:28

只能證明之前的行政命令,政府已經知道違法違憲。這案子證明已經腰斬了。
所以新提的是_請立院修法的提案。
下台前又在模仿彭作奎模式了!人之將去硬要留名
作者: Ted.Yang    時間: 2015-9-3 09:29

送去立院冰起來,大家都有台階下......
作者: daviskuan    時間: 2015-9-3 09:35

本帖最後由 daviskuan 於 2015-9-3 09:43 編輯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勁頭上。

為什麼會過?
原因是豪華農舍基本上仍然是大家心中淺意識的顯學,買地想從事農作的人無不希望能夠蓋間漂亮的田中厝,真正想種田的其實不多或沒有體力了,種田本來就不是主要目標,加上少子老齡化及退休人口迅速增加,無不加重土地變農舍的推升助力。
結果就是,越來越多的合法,不合法或遊走法律邊緣的"所謂豪華農舍"很刺眼的充斥在美麗的田野間,
合理的推論,上述現象一定引起更多的看不順眼及反彈,等到音量飽和到一定程度時,立法就拍板定案。
當然,在此之前,兩黨權貴者的土地也早已移轉他途變現,千萬不要以為那些叫得很大聲的立委們是在為老農發聲,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都是為了自己在作打算,台灣土地未來?管你去死一死!!

土地買賣的周轉率不高,甚至超長,真心農作者不會有接最後那一棒的問題,所以,其實也沒啥好擔心的。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0:18

這就是立委陳歐珀所說的侵權議題.

雖然農民資格相關事項, 母法農發條例已經有所規範,
但針對承受人部份卻有些模糊, 而可能引發違憲爭議,
於是, 農委會企圖在母法重新取得完整的授權.

猜測, 到時候, 有兩個法令同時交付立法院審查.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0:27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3 09:35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勁 ...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勁頭上。

地主的種類很多, 你所謂的地主是誰呀? 例如,
1. 繼承或被贈與的祖產
2. 台北2Home投資客
3. 囤積(老農地或新農舍)的仲介代書
4. 農會

以上, 都擁有農地所有權, 似乎都是地主;
然而就如你所說的, 第1類的人(俗稱老農)應該是不會講話的,
因為他們沒有不利影響.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0:31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3 09:35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勁 ...


土地買賣的周轉率不高,甚至超長,真心農作者不會有接最後那一棒的問題,所以,其實也沒啥好擔心的。


宜蘭縣府的統計資料, 似乎如此:
仲介代書和2Home投資客的農舍周轉率是超級快速,
好像平均不到三年吧?
也就是, 法定期限過了, 立刻轉手!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9-3 12:06

反方站很久了...一點便宜都沒討到
乾脆加入正方...要就乾脆點
定個 農地只能農民買賣  

這樣乾淨俐落多了   (不就大家不要動  做的更徹底)
作者: balalaika    時間: 2015-9-3 12:41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9-3 09:28
只能證明之前的行政命令,政府已經知道違法違憲。這案子證明已經腰斬了。
所以新提的是_請立院修法的提案 ...

為什麼我感覺到的不是案子腰斬??
今天一早各大媒是一片鋪天蓋地農發新法要上路的訃聞
新聞說得斬釘截鐵 乍看以為就是要施行了
哀哉~不管這案子是冷凍 是熱炒 是三杯 還是風乾
這種消息放出來 傷害都已經造成
農發新法要上路.... 上黃泉路啦!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9-3 13:08

balalaika 發表於 2015-9-3 12:41
為什麼我感覺到的不是案子腰斬??
今天一早各大媒是一片鋪天蓋地農發新法要上路的訃聞
新聞說得斬釘截鐵 ...

為了面子,這次已經知道行政命令的不合法,還要修農發條例。
行政命令要過乛先要修農發條例__不是不用經過立法院同意嗎?
就讓這個猴戲到立法院演吧!至少委員們的態度是知道了
作者: yaya_enoch    時間: 2015-9-3 13:20

何謂“須有實質耕作能力”?不了解。
是要作體能測驗?
還是農業知識考試?
還是要考術科,農機操作之類的 ?
或取得農民執照?

太籠統了!結果是要讓地方政府自己制定,還是要讓承辦人員自由心證?

倉促推出的結果,會惹出更多的問題,讓民眾更加無所適從。


作者: deepocean101    時間: 2015-9-3 13:28

個人從新聞上解讀是,農委會先用行政命令通過農舍需有農保或農業生產這部份對農舍興建上法令的限制,再另利用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來進行「承受人」資格限制。

所以看來,陳xx 至少要用行政命令先對農舍的起造人進行資格限制。
作者: MEADOW    時間: 2015-9-3 16:10

農民資格是職業不斷變動的,土地所有權平均是20-60年的擁有

二者綁在一起,根本是製造問題,如果連這最基本的思辨能力都沒有,就會有奇怪的立法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6:58

yaya_enoch 發表於 2015-9-3 13:20
何謂“須有實質耕作能力”?不了解。
是要作體能測驗?
還是農業知識考試?

何謂“須有實質耕作能力”?不了解。

這是阿俊和山林他們專享的福利,
子曰: 不可說也!
反正, 到時候過不了關, 就讓阿俊或山林代辦.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7:02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9-3 12:06
反方站很久了...一點便宜都沒討到
乾脆加入正方...要就乾脆點
定個 農地只能農民買賣  


樂活;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宜蘭縣升級了!
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台灣,
宜蘭縣政府統治中華民國, 綠色執政!
因為絕大部分官員都必須聽從宜蘭縣長的號令,
否則, 隨時抄家!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9-3 18:00

shampoo 發表於 2015-9-3 16:58
何謂“須有實質耕作能力”?不了解。

這是阿俊和山林他們專享的福利,

可以哦!我現在有不少苦茶園,有需要的付我租借我來代管,到時就有身份了
先等立院那關過了再說。
反正我這苦茶園以後要做生意的。只要有錢甚麼生意就好!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3 18:09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9-3 18:00
可以哦!我現在有不少苦茶園,有需要的付我租借我來代管,到時就有身份了
先等立院那關過了再說。  ...


山林大大, 開竅得很快!
就是幫農, 或佃農,
農業大戶開出幫農或佃農的證明,
就可以讓任何達官貴人擁有承購農舍的資格!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9-3 18:17

shampoo 發表於 2015-9-3 18:09
山林大大, 開竅得很快!
就是幫農, 或佃農,
農業大戶開出幫農或佃農的證明,

達官鬼人不會找我啦:!2Home中產階級的才有這種需求…。
有錢人怎麼搞也不會慘到如此…。您這思維太離現實了??
有這種需要我一定租!那種都市人思維的法律簡直笑掉人家大牙
作者: MEADOW    時間: 2015-9-3 19:41

yaya_enoch 發表於 2015-9-3 13:20
何謂“須有實質耕作能力”?不了解。
是要作體能測驗?
還是農業知識考試?


未來不知,早期的時候

我姨丈買農地,當年農地要自耕農,他兒子剛好高中畢業,審核人員來,叫他兒子拿鋤頭鋤地給他看

未來可能會有嚴苛的行政解釋令,自己加很多修件者如宜蘭縣農業局吧
作者: daviskuan    時間: 2015-9-8 22:35

shampoo 發表於 2015-9-3 10:27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 ...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勁頭上。

地主的種類很多, 你所謂的地主是誰呀? 例如,
1. 繼承或被贈與的祖產
2. 台北2Home投資客
3. 囤積(老農地或新農舍)的仲介代書
4. 農會

以上, 都擁有農地所有權, 似乎都是地主;
然而就如你所說的, 第1類的人(俗稱老農)應該是不會講話的,
因為他們沒有不利影響.
---------------------------------------------------------------------------------

好,就按你說,分成四類。

其實,個人認為法案若通過,對第1類老農還是有潛在影響的。
我以為,老農會漸漸凋零,不會世代務農,當土地需要被繼承時,勢必面臨分割或變現。
一旦需要變現,當然也會受到影響。
尤其當景氣循環變好,城市就業提升時,離農就工的情況就會更明顯。

法案若過,承接者的範圍被限縮,儘管有很多方式可以迂迴,弄張假證明、身分。。等等手段,但終究不是那麼的方便坦然,一般的承接者甚或本身持有更好的社會結構條件,不見得願意變更成新的身分。

投資客,代書,農會的承接客源變少,市場價格自然下降。

長遠看,純就買賣利益而言,對這一個圈子的人應該都有影響,但影響的立即性是因人而異。

回過頭來,真正想要世代務農的人應該開心吧,因為農地價格慢慢下降,有想法的農作規模可以擴充,進而實現在樂活農作上。是吧。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11 13:38

本帖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5-9-11 13:41 編輯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8 22:35
個人認為,法案要過是遲早的事情,儘管地主們反對到底,但還沒看到以死相逼的,顯然,這還不到以死相逼的 ...


其實,個人認為法案若通過,對第1類老農還是有潛在影響的。
法案若過,承接者的範圍被限縮,儘管有很多方式可以迂迴,弄張假證明、身分。。等等手段,但終究不是那麼的方便坦然,一般的承接者甚或本身持有更好的社會結構條件,不見得願意變更成新的身分。

===>
完全是假命題! 前後矛盾的說詞!

投資客,代書,農會的承接客源變少,市場價格自然下降。
===>
這是鬼扯!

真正想要世代務農的人應該開心吧,因為農地價格慢慢下降,有想法的農作規模可以擴充,進而實現在樂活農作上。
===>
陳水扁的信徒, 有夢最美!
革命尚未成功, 同志仍須努力! 只要革命成功,
眼前看得到的土地, 不論農地或建地, 都是你們的, 且免費.

作者: daviskuan    時間: 2015-9-14 17:03

存在就是合理,合乎市場演變的道理。

導致今天的現實,是不是鬼扯,大家心裡各自一把尺,將來市場自會給出定論。

其實每個人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發聲,繼續努力吧。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14 17:59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14 17:03
存在就是合理,合乎市場演變的道理。

導致今天的現實,是不是鬼扯,大家心裡各自一把尺,將來市場自會給 ...


呵呵, 也行!
一窩窩悔不當初的2Home投資客與仲介代書正急著要把手中的燙手山芋給扔掉,
你們這些文革小衛兵, 快快去接吧!
就看能夠從你們的爸媽口袋掏出多少銀子來?
我將很好奇, 你們接到的是房子或土地?

至於, 想等到解放軍踢著正步過來麼?
慢慢夢吧! 到時候, 台灣的農地將和香港的建地一樣貴!

作者: daviskuan    時間: 2015-9-15 10:11

shampoo 發表於 2015-9-14 17:59
呵呵, 也行!
一窩窩悔不當初的2Home投資客與仲介代書正急著要把手中的燙手山芋給扔掉,
你們這些文革小 ...


不是什麼小衛兵,也沒有錢的爸媽可以靠,阿扁有夢最美? 我胚! 官員心口不一的嘴臉,我操!

對了,說不定我比你還年長。

但,這樣講就扯遠了,上帝給了一副爛牌在台灣,回到現實,還是得繼續打下去,

我只是一個觀察者,說出個人觀察到的現象,

人性是貪婪的,因為貪,所以有各種光怪陸離,各種因素糾結,合起來就是現實世界。

不會停,大家互相拔河角力,繼續為自己的權益奮戰。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15 11:35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15 10:11
不是什麼小衛兵,也沒有錢的爸媽可以靠,阿扁有夢最美? 我胚! 官員心口不一的嘴臉,我操!

對了,說不 ...


喔! 瞧了一下,
在這兒, 你是2012年出生,
既然還是新手上路, 也就不必和你扯得太多, 對吧?

農地價格和建地價格成正比例關係, 此乃國家法律所明文規定.
若讓農地價格崩盤, 台灣的房地產必然也會崩盤,
因為所有資金將擠進農地市場去撿便宜.
===>
台灣政府不會讓農地崩盤, 關鍵在
哪時候搶救? 如何搶救? 如何處置農地炒作者?
你們這些幻想家, 就繼續有夢最美, 哈.
若覺得不順手, 似乎可以前往請教阿扁, 猜測他現在應是無聊得很.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9-15 11:48

shampoo 發表於 2015-9-15 11:35
喔! 瞧了一下,
在這兒, 你是2012年出生,
既然還是新手上路, 也就不必和你扯得太多, 對吧?

...你們這些幻想家, 就繼續有夢最美, 哈....

其實我在2HOME 不長不短 (前有前輩後有後備)
我倒覺得每個2HOME人 都很堅持自己的 "夢想"

有人喜歡種東西
有人喜歡玩木工手作
有人愛披薩窯做麵包
...
還有人喜歡割草內

每個人窮其心力追求自己的夢想  夢想真的很偉大
您不是也很堅持走一條和別人認為難走的路嗎?  (打憲法官司)

最近夯 威力採 雖然槓龜
有夢最美...希望無窮

加油! 加油! 大家都為夢想加油  (過程很美的)


作者: daviskuan    時間: 2015-9-15 12:25

shampoo 發表於 2015-9-15 11:35
喔! 瞧了一下,
在這兒, 你是2012年出生,
既然還是新手上路, 也就不必和你扯得太多, 對吧?

對,我是新手,這裡平民老百姓也可以上來扯吧?

學你一下,

農地價格和建地價格成正比例關係, 此乃國家法律所明文規定.
===>
合乎你意,就是"此乃國家法律所明文規定",
不合,就大聲疾呼要申請釋憲,
我看著有點打架,你覺得呢?
惡法亦法,但,我支持你發聲的權利。

若讓農地價格崩盤, 台灣的房地產必然也會崩盤,
因為所有資金將擠進農地市場去撿便宜.
===>
台灣的房地產是否崩盤,不是你或幻想家們說了算,是市場決定。
當然我們應該參考各種推論。但你的推想,絕對僅僅是你個人的推想。

如果市場真的崩盤了,那就是崩盤了。so? 政府救,資金撿,百姓嚎,最後平衡,那就是市場。

還有,別再提阿扁了,我想起它一家就噁心。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15 12:2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9-15 11:48
...你們這些幻想家, 就繼續有夢最美, 哈....

其實我在2HOME 不長不短 (前有前輩後有後備)

每個人窮其心力追求自己的夢想  夢想真的很偉大
您不是也很堅持走一條和別人認為難走的路嗎?  (打憲法官司)
加油! 加油! 大家都為夢想加油  (過程很美的)


呵呵,
憲法官司只是小號的.
至於, 仲介代書麼? 實在不值得去說.

我腦中所盤算的是,
當仲介代書把台灣的農地打到趴在地上的時候, 是怎樣的景象?
1. 百業蕭條
2. 房地產大崩盤
3. 所有財團在稻田中打滾, 接收農地.
<===
農地持有人(真正的農民), 除了把土地送給財團, 就是死路一條!
作者: shampoo    時間: 2015-9-15 12:36

本帖最後由 shampoo 於 2015-9-15 12:37 編輯
daviskuan 發表於 2015-9-15 12:25
對,我是新手,這裡平民老百姓也可以上來扯吧?

學你一下,



不和你扯了, 文革小兵.
不想回家, 就隨便找個仲介代書聊, 哈.

支持我的, 不是你這個文革小兵; 而是你的中華民國憲法!
惡法非法!
違憲法令自始無效!
白話文, 被宣告牴觸憲法的法令, 從頒布那一刻就沒有效力, 所以從來就不是法令!

回家去吧! 文革小兵.
如果不喜歡仲介代書的話, 阿寶那兒可以去喝茶.
至於孫姑娘麼? 或許不會喜歡你!?
呵呵, 缺乏人權味, 姑娘看了也慌張.

作者: 美濃農地專賣店    時間: 2015-9-18 19:24

本帖最後由 美濃農地專賣店 於 2015-9-18 19:29 編輯

https://youtu.be/5giK_xsC_0w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依「農業發展條例」的立法意旨,農舍興建及使用應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該條例已明定農舍興建申請人應為農民,本次修法規範農舍移轉承受人也應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由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所以用修法的方式來處理。
所以…………還有希望扭轉膿萎會撐飽雞這荒唐的提案修法嗎 ?
作者: sssaaa    時間: 2015-9-2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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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網路新聞報導關於不動產的相關訊息
有時讀完報導文章真是無言以對
媒體記者的素質真是難以形容
關於農地相關修法的報導問題
一,胡亂引用法條或命令
二,不經解讀胡亂報導曲解法條或命令
這次只修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三條之一規定興建農舍者需要以下三個條件其中一個
1,要是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
2,要是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之被保險人
3,要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
以上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就符合興建資格
至於購買農舍是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之一的修法問題
非農委會的命令範圍
是屬於立法院的權責目前沒有任何改變
至於買賣農舍和買賣農地是完全不受影響的
而明年房地合一稅正式實施
只要農地和農舍拿到農用證明也不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所以個人認為明年農地的交易會加溫喔 !
作者: cylin60    時間: 2015-9-21 20:45

sssaaa 發表於 2015-9-21 20:09
「分享文章」

常常看到網路新聞報導關於不動產的相關訊息

修法的部分贊同您說的。

附帶補充的是,農舍受讓人限於農民的修法(農發條例第十八條),屬於立法院權責範圍,應經立法院院會決議同意(未表決或表決未過,則修法不通過),這項法案目前在立院掛號排隊。但根據新聞農舍修法部分(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並未排入優先先審的法案(主要都是經濟法案),本屆會期要審預算,剩下的院會期間可審法案的時間相對短。未排入優先法案的修法案,這次要進入討論與通過的機會相對(不是絕對)要低一些。

不過要注意的是,本屆經濟委員會召集人二位,一位是 民進黨的蕭美琴另一位是國民黨的李貴敏。李貴敏委員對於本次修法的態度,並不清楚。蕭美琴委員對於農舍修法態度,大家應該不陌生。召集委員是否有突發狀況或是臨時變數,這部分還是需要注意。

國民黨立委對於農發條例第十八條修法態度,新聞已經討論很多,不再贅述。民進黨立委部分,新聞著墨不多。我個人猜測,民進黨會小心應對這個議題。至於小黨部分,有的小黨積極推這項修法或當成政見,新聞已經報很多了,在此就不跟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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