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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農地購買未滿2年就出售需要繳稅嗎? [打印本頁]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9-18 23:50     標題: 請問農地購買未滿2年就出售需要繳稅嗎?

有一塊農地在一年前購買
目前剛取得農地農用證明
如果在明年2016年1月還未滿2年就賣出
需要繳什麼稅嗎?
譬如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奢侈稅?
還有我記得2016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應該是不包含農地,對嗎?
先謝謝回覆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5-9-19 00:03

好像是0元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9-19 00:48

奢侈稅和土地增值稅我有查到只要取得農用證明其稅金都是 0
但是財產交易所得稅就不太清楚
是要以買進和賣出農地的實價登錄差額來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嗎?
或是說用買進和賣出的公告現值差額來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或是說農地買賣不需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那不需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的相關法令是在哪一條呢?
請有經驗的前輩指點一下
謝謝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5-9-19 11:52

本帖最後由 fruiter 於 2015-9-19 12:41 編輯

我查到資料了,整理如下:
只要取得農用證明,就免繳土地增值稅、奢侈稅,
至於財產交易所得稅本來就是免繳,跟農用證明無關。

1.免繳土地增值稅的條文,在土地稅法第39-2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96

2.免繳奢侈稅的條文,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128

3.免繳財產交易所得稅的條文,在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款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G0340003&FLNO=4

4.明年2016房地合一上路,農舍或農地買賣應該是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在所得稅法第4-4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amp;DF=&SNo=4.4
但這點我不太確定,因為條文中有寫以下幾種交易才適用新法
"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房屋之範圍,不包括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之農舍。"
農舍是確定被排除適用新法,但  "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 到底有沒有包含農地呢? 這點還請專業人士解惑

所以取得農地農用證明的農地買賣,只要繳印花稅及地政規費,如果不透過代書自己辦理大概是幾千元搞定。
以上如果有錯,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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