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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國的愚蠢法律:對狗狗做鬼臉,違法! [打印本頁]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5-9-29 20:51     標題: 美國的愚蠢法律:對狗狗做鬼臉,違法!

「無臉男的異想世界」部落格:美國愚蠢法律》對狗狗做鬼臉,也違法!
http://blog.udn.com/dk1858camry/2224949

] 從前美國這麼做過:

] 在加州安大略市,「公雞不可在本市啼叫」。
] 伊利諾的肯尼爾沃斯村,「公雞若要啼叫,必須距離任何住宅300英尺;
] 母雞下蛋後若想咯咯叫,必須距離200英尺。」

] 加州洛姆波克市甚至「擁有或飼養公雞都算違法,這被視為擾亂安寧。」

] 阿肯色州費耶特維爾市,「下午六點以後禁止狗吠」

] 佛羅里達州的基威斯特市,雞被視為「保育類動物」。

] 從前也不准虐待動物,

] 譬如蓋爾斯堡市「用棒球球棒打老鼠,罰款1000美元」。
] 而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市,虐待老鼠是違法的。

] 更不可思議的是,伊利諾州的諾摩爾明令:「對狗做鬼臉,是違法行為。」

] 不准虐待動物,還包括菸酒。

] 在芝加哥,給狗喝威士忌違法。
] 阿拉斯加的費爾班克斯,給麋鹿喝酒精性飲料也是犯法行為。
] 伊利諾州錫安市,將點燃的雪茄給狗、貓或其他馴養的動物抽,都是違法的。
] 印第安那州南本德市,也不准強迫猴子抽菸。

] 廿一世紀的現在,想把貓熊染色,給牠「彩色的人生」,鐵定是違法的。

] 早期的印第安那州也相似,以染色、沾污或其他方式改變鳥或兔子的天然色彩,犯了B級輕罪。

] 伊利諾州的柯克蘭,不允許蜜蜂飛越該村或通過任何街道。
] 肯塔基州;「所有進入本州的蜜蜂須附健康證明書,說明這些蜜蜂的養蜂場沒有傳染病。」

] 也許養蜂場做得到吧,但怎麼指揮蜜蜂的飛行途徑?

哈哈哈!大家留意,台灣有一天也會變成這樣。

作者: 緊張大師    時間: 2016-8-7 11:06

現今釵h人的家中都會養寵物,並把寵物當成家人一樣看待,而人類甚至從普通的貓狗養到長得像外星人的大斑獛(Spotted Genet),什麼都養什麼都不奇怪,不過在瑞士,只養一隻金魚要小心會因為虐待動物而觸法。

自2008年以來,瑞士為了維護動物的權利,立了釵h法案,而其中一條就是「群居動物禁止單養一隻」。對魚而言,游在魚群裡是很重要的,身為群居動物的牠們需要同伴,而瑞士政府認為,迫使魚生活在孤立的環境是殘酷的,且不僅是魚,其他如豚鼠和虎皮鸚鵡等生物也被這此條法律保護。

由於讓動物彼此做伴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瑞士政府還對寵物主人定下了一些特別的規定,例如在養狗之前,主人要先參加實際的培訓課程。如果只想養一隻貓,就必須讓牠待在外面,讓牠可以看到其他貓科動物,而倘若想養鸚鵡的話,除非能為牠找到一個說話對象,否則就算是虐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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