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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規範農舍新法生變 17立委力阻 要求備查改審查 [打印本頁]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10-15 07:42     標題: 規範農舍新法生變 17立委力阻 要求備查改審查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10-15 08:54 編輯

規範農舍新法生變 17立委力阻 要求備查改審查
2015年10月15日 04:10 湯雅雯、唐筱恬/台北報導

農委會新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9月初公告上路,明確規範農民資格,未來真農民才可蓋農舍,不料此案仍遭陳超明等17名反對派立委阻撓翻案,提案要求必須送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也讓新法執行增添變數。

建農舍設限 自家人掣肘

試圖連署擋下規範農舍新法的立委,清一色為執政黨,但面對自家人的掣肘,行政院的官方說法行禮如儀。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尊重立法院將辦法從備查改審查,希望農委會能夠努力和朝野立委溝通,讓原來的法令在農地使用正義的原則下,以及兼顧各方需要下通過。

農舍新法規定,未來限定農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實際從農者(檢附有從事農業生產證明的自然人)才可興建農舍,新法已在9月4日公告、6日生效實施。此辦法同步送立法院備查,卻遭17名立委連署改為審查案,刊登在9月25日的立法院公報上。

陳超明和台聯黨團表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擬改交審查。連署提案立委還包括許淑華、廖正井、蔡錦隆、馬文君、鄭天財、呂學樟、徐志榮、簡東明、陳根德、孔文吉、王進士、廖國棟、翁重鈞、詹凱臣、王廷升、顏寬恆等17人,主席宣讀後無異議通過。

新法已上路 陳保基意外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他兩周前就接獲消息,當下的確有點感到意外,因為新法已經上路20天,農委會只是明確訂出農民定義,並沒有逾越母法《農業發展條例》,希望立委發揮智慧,別讓台灣農地繼續流失。

備查案改成審查案的最大差異在於,萬一立委「翻案」成功,新法修正恐怕做白工,必須重頭來過。農委會官員表示,按照常理,行政辦法的修法權在行政機關,除非有違反母法的情況,立法院才能改為審查案進行實質審查,但若一旦改為審查案後3個月內未審查,將自動變為備查。

農地不種田 教訓還不夠

「2000年農發條例修法的教訓還不夠嗎?」農委會官員指出,如今台灣農地不種田,而是蓋豪華農舍,呼籲立委應該站在台灣農民及農地立場通盤考量,而非選票至上,害了台灣剛萌芽起步的青年農民。

農民團體也呼籲選民,不要投給會貽害台灣農業未來的立委,這樣才能守護台灣農地。(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014004904-260405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15 08:51

還真被這備查審查,備查案審查案搞得昏頭轉向,這下不了解是記者跟我們一樣不懂,還是行政機構打算就這樣_在爭議之中繼續認定有效。
也許多了一個審查案,比審查兩字的字義是完全不同。 看來法的定義是一潭渾濁不清之水了!
也許想到再來問問立委還有沒有下一個_審查程序吧!
作者: snowtsen    時間: 2015-10-15 13:43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0-15 08:51
還真被這備查審查,備查案審查案搞得昏頭轉向,這下不了解是記者跟我們一樣不懂,還是行政機構打算就這樣_ ...

審查“案”三個月未審查自動改回備查?

17位立委要求將這個依行政命令自動生效的“備查案”送立院“審查”,

so,三個月沒排上,就退回備查,是這意思嗎?

哇!搞文字遊戲,好累!

所以,到底是好消息還是不好啊?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15 14:29

snowtsen 發表於 2015-10-15 13:43
審查“案”三個月未審查自動改回備查?

17位立委要求將這個依行政命令自動生效的“備查案”送立院“審 ...

我看到的也是霧煞煞!
感覺立法行政各取有利的角度看事情,記者又帶點有色眼光
算了:!待會兒我問問立委助理看看!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15 14:45

snowtsen 發表於 2015-10-15 13:43
審查“案”三個月未審查自動改回備查?

17位立委要求將這個依行政命令自動生效的“備查案”送立院“審 ...

剛剛打電話給立委助理,法案觀念跟我們網內先進講的一樣,也跟保基哥說的類似,就是備查改審查後,立院還是要審查,審查若沒有結果,三個月後這個行政命令就正式生效。目前立院實際進度是_還在等內政委員會召委的排案情況。
現在山上等回家再把此行政命令違反法令的相關條文,再寄給相關的立委!幫忙立委再踢一腳把這行政命令送進歷史焚化爐!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10-15 18:47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0-15 14:45
剛剛打電話給立委助理,法案觀念跟我們網內先進講的一樣,也跟保基哥說的類似,就是備查改審查後,立院還 ...

新頭殼newtalk 2015.10.15 翁嫆琄/台北報導

為了阻止農舍炒作,農委會及內政部公告將實施「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限縮農舍起造人的身份,不過,有17位國民黨立委聯合將此案從「備查」變「審查」,想阻止此法實施。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15日表示,以立法院的職權可以變更為備查,但行政院仍希望農地農用政策可實施。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規定,僅有農民可蓋農舍,內政部與農委會已於9月4日公告施行。由於依法此案必須送立法院備查,不過,據最新的立法院公報來看,包含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等17人,已將該案從「備查」改為「審查」。

對此,陳超明也在臉書上表明擋案的決心,他批評,農委會及內政部公告的修正案已陸續造成農地價格暴跌,有農地的農民人心惶惶,苦不堪言。「農委會想打壓假農民,卻先傷害到真農民」。因此,他連署提案要求將備查改審查,也順利通過。未來,將由內政與經濟2個委員會共同審查。

針對立委將審查此案,孫立群中午受訪時表示,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堅持農地農業的方向正確,雖然立法院基於職權,可以改為審查,但是,毛治國也指示陳保基努力與各立委溝通,希望農地農用政策可以被具體實施。

根據連署書,參與變更連署的立委除了陳超明,還包含廖正井、許淑華、蔡錦隆、馬文君、鄭天財、呂學樟、徐志榮、簡東明、王進士、陳根德、孔文吉、廖國棟、顏寬恆、詹凱臣、翁重鈞、王廷升等國民黨立委。

而行政命令之審查,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來看,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1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作者: deepocean101    時間: 2015-10-15 19:36

本帖最後由 deepocean101 於 2015-10-15 19:40 編輯

".........剛剛打電話給立委助理,法案觀念跟我們網內先進講的一樣,也跟保基哥說的類似,就是備查改審查後,立院還是要審查,審查若沒有結果,三個月後這個行政命令就正式生效。............"

各位大大,小弟好像又搞不清楚了,現在那行政命令是還沒生效嗎? 請問現在農民資格是否還是要依照那個行政命令來辨理呢?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15 19:53

deepocean101 發表於 2015-10-15 19:36
".........剛剛打電話給立委助理,法案觀念跟我們網內先進講的一樣,也跟保基哥說的類似,就是備查改審查後 ...

行政命令的法則就是一經公告就生效,再向立院提起備查此命令。但立院有權力將之從新審查,審查未定論則命令仍然生效
作者: deepocean101    時間: 2015-10-15 20:27

感謝山林大的解說~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10-15 20:41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10-15 20:50 編輯

藍委:農委會欺負農民
2015年10月15日 04:10 劉康彥、唐筱恬/台北報導

內政部上個月公告實施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2周前遭立院從「備查」改為「審查」,領銜修正的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昨形容,改一個農舍要學者專家,誘@個工廠就不用學者專家,意指審核過程嚴苛,農委會根本是「欺負農民」!

依原始法令規定,只有農民才可興建農舍,由於條文定義不明,「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也可視為農民,造成有心人士炒作農地,違法興建農舍變民宿、豪宅,壓縮農民生存空間。

為杜絕農地買賣炒作,農委會今年推動相關行政規範修正,明確定義具「農保」、「第3類健保(農、漁及水利會員)」或「確實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才可申請興建農舍,即使部分立委認為農民定義過於嚴苛,農委會與內政部仍聯手出擊。

不過,農委會昨獲得訊息,正式上路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在25日的立法院公報顯示,從備查改審查,屆時若有立委提出不同意見,恐導致辦法原意生變。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絕對支持農地農用,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他指出,現在基層有很多複雜因素,農委會卻未通盤考慮,譬如土地價格下跌後,向銀行貸款的農民均被要求補擔保品,新的農業貸款,銀行與農會根本不收件,他絕不會讓辦法過關。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此次修正事關重大,立院「不可能沒意見」,審查過程能越辯越明,並強調適逢總統及國會改選,民進黨團與黨中央會先凝聚共識,不會有個人意見;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說,農地使用是否涉炒作攸關國土保存,須慎重考量。(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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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15 21:22

今天執政黨立委李貴敏於經濟委員會質詢時,引用經濟部推動加入TPP之影響評估報告,,其中農產及其加工業產值將減少640億台幣,農業就業人數會大減1.6萬人。
農業是加入TPP之後受損最深的產業。
至於保基哥的答詢就不談了,過去他在立院的無理頭的反應,找不到邏輯服人心也不是第一次了!少說他大家比較心情會好一點
製造業服務業合計會因加入TPP而穫益6200億台幣
作者: jjs0035    時間: 2015-10-17 18:31

本帖最後由 jjs0035 於 2015-10-17 18:32 編輯

農舍法備查改審查「藍綠都有人支持」
2015-10-16 02:43:16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林人芳、李昭安/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蔡煌瑯也聲援說,農委會想解決宜蘭違法豪華農舍林立,應正本清源了解違法樣態,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落實管理,而不是假設所有農地都被炒作,侵害農民自由買賣土地的權利。國民黨提案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改為審查,不分藍綠都會支持。

「為什麼住宅區、工業區、商業區土地都可以自由買賣,只有農地不行?」陳超明表示,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農舍興建要有學者專家會勘,比開發工業區還謹慎,根本是欺負農民。

陳超明和許淑華指出,若限制農地農有,不僅讓農民土地賣不出去,政府要推動農業轉型也有困難,政府決策不該「讓沒有農地的人,主宰有農地的人」。

國民黨立院黨團幹部也認為,農舍豪宅化問題在於地方政府未依土地使用分區主管權責落實管理,「農舍農有」反而是支微末節,農委會不應本末倒置;要修法也應等明年國會改選後,由新民意決定。

立院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說,台聯不反對規範農民資格才可蓋農舍,但審查過程須更嚴謹。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5-10-17 19:42

農地大漲,對農民有利,還是對農民有害?
這要農民親自說出來,才是真的。
旁人說的,不一定準確。
說年輕人要買地當農夫,農地大漲,買不起,這可能有點不真實。
要買地的,很少是年輕人。
是不是呢?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10-17 19:55

陳青 發表於 2015-10-17 19:42
農地大漲,對農民有利,還是對農民有害?
這要農民親自說出來,才是真的。
旁人說的,不一定準確。


現在很多農地是種免錢的或是很低的租金,懂門道的,都知道如何處理,何需花大錢去買斷農地,想耕種的年輕人是不會去買農地的,只是怕僧加粥少,現在能免費耕種或低租金的農地被地主賣掉蓋農舍,能耕種的面積越來越小越來越複雜,成本也越來越高.

基本上在自己農地上耕種的老農會希望農地漲,以後老了可以賣個好價錢給有需要的人,讓自己生活過的好一點,而自己沒農地,到處找免費或便宜租農地的人都希望一輩子不變更就穩穩的耕種下去,是希望跌,這是人性.

另外一種是自己有農地,準備當傳家之寶,都不會賣,所以漲跌和他無關,不過人生浮雲,真的逼不得己要賣時,心裡上應該也是希望價錢能高一點,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10-17 21:15

如果手上有農地的任何人
希望農地全面下跌的有誰請舉手   (想買地的除外)


也就是希望自己家資產下跌的    這人還真難找呢

作者: 內山兄哥    時間: 2015-10-17 23:42

本帖最後由 內山兄哥 於 2015-10-18 00:10 編輯
樂活族 發表於 2015-10-17 21:15
如果手上有農地的任何人
希望農地全面下跌的有誰請舉手   (想買地的除外)


我,真希望農地全面下跌,這樣才能買下附近農田,重現蘭陽八景"沙喃秋水"景緻.

[img]
作者: 內山兄哥    時間: 2015-10-17 23:51

規範農舍新法生變 17立委力阻 要求備查改審查

立委們,可攻可守,3 個月後或許選舉已結束,,視心情,若沒時限內審查就變備查,修正案通過 ,適用新規定,當選或落選各自可解說.
作者: yuanyuan    時間: 2015-10-18 01:28

「農舍法備查改審查」

~讓苗栗很多疑似非法賣農莊、農地、炒作假日農夫的建商,又死灰復燃啦!!!~
~其實,農舍法修改的用意是讓真正的農民,不要陷入財團的農地買賣炒作,落實農民的生活保障;
但是,現在,因為立委的阻擾,就還是助長了天下雜誌之前報導的疑似非法財團謀取暴利的機會!!!~
〈又開始大肆上廣告、辦說明會啦!把之前的廣告行銷、設計撤下來,換個建案名稱,又開賣啦!〉

唉!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防止的了那些一直炒作農地,就此牟取暴利的建商嗎???

~正義無用啊!~
作者: tcbttcbt    時間: 2015-10-18 12:18

本帖最後由 tcbttcbt 於 2015-10-18 12:46 編輯

那些能當上立委們不是省油的燈,難道笨笨的不清楚農民的選票在那理嗎?連公平正義也不理嗎?
違法就執法,不做當借口!用另一套標準講公平正義,通通捉起來對嗎?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20 01:01

花了一天時間準備好吃26位立委的陳情書,法律優先陳述。應該會參與審核的立委都沒漏了!最後關頭貢獻點力量。努力在己成事在天!祝各位2Home順利圓夢!


作者: snowtsen    時間: 2015-10-20 16:38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0-20 01:01
花了一天時間準備好吃26位立委的陳情書,法律優先陳述。應該會參與審核的立委都沒漏了!最後關頭貢獻點力量 ...

山林:感謝你付出實際行動,真是太感動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0-20 16:46

yuanyuan 發表於 2015-10-18 01:28
「農舍法備查改審查」

~讓苗栗很多疑似非法賣農莊、農地、炒作假日農夫的建商,又死灰復燃啦!!!~

那些農莊很難生存下去了.因為合併分割已改為個案逐一審查了..
沒辦法再割出一堆筆數了..
作者: moth    時間: 2015-10-20 17:08

阿俊 發表於 2015-10-20 16:46
那些農莊很難生存下去了.因為合併分割已改為個案逐一審查了..
沒辦法再割出一堆筆數了..

俊大, 您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也是買建商開發的農莊的農地(山坡保育地, 有800坪)會怎麼樣嗎? 我還沒有任何的設施!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0-20 17:32

本帖最後由 阿俊 於 2015-10-20 17:43 編輯
moth 發表於 2015-10-20 17:08
俊大, 您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也是買建商開發的農莊的農地(山坡保育地, 有800坪)會怎麼樣嗎? 我還沒有任 ...


現在新的合併分割案  都要實質逐一審察了
就是要堵紐西蘭團隊的作法了...
地政處要判斷  有沒有分割的必要性?
如果他認為申請人要細分再拿來賣 他可以駁回..
不一定是你割好大於0.25公頃他就要淮...


農委會為了堵住這種案子  二個月(我忘了几個月前了  找到再補)前就發佈行政命令了  至於分割好了的他就不理
新的分割案就採用實質審察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5-10-20 17:46

阿俊 發表於 2015-10-20 16:46
那些農莊很難生存下去了.因為合併分割已改為個案逐一審查了..
沒辦法再割出一堆筆數了..

如果各位有注意法拍,好多縣市都出現了整個區塊兩分半三分等等的拍案。意思是甚麼就自行想像了。
作者: 2home    時間: 2015-10-20 18:39

阿俊 發表於 2015-10-20 17:32
現在新的合併分割案  都要實質逐一審察了
就是要堵紐西蘭團隊的作法了...
地政處要判斷  有沒有分割的 ...


和我當初想的一樣,未來分割會越來越困難,不管是私人或商業化的.朋友年初辦分割,就問題一堆了.檯面上和檯面下,相關單位都有在進行.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0-20 20:43

2home 發表於 2015-10-20 18:39
和我當初想的一樣,未來分割會越來越困難,不管是私人或商業化的.朋友年初辦分割,就問題一堆了.檯面上和檯 ...

地政事務所受理合併分割的案子時  要轉送地政處後  依據人事時地物下去判斷(主觀)准駁
並沒有所謂的規則化  這才麻 煩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0-20 20:59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89&fromuid=1499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5-10-20 21:01

http://land.e-land.gov.tw/WebCtl ... %99%9F%E5%87%BD.PDF

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審認原則
發佈人        地政處        點閱率        173
發佈時間        2015/4/16
說明       
本府歸納內政部104年4月8日台內地字第1040411767號函示:「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應審認分割後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始得辦理1案」處理原則如下:

一、「耕地」係寶貴資產,國民賴以維生種植所需。為農業機械操作的便利性,合理經營最小規模規範,避免耕地細分,或產權複雜化,係內政部104年4月8日台內地字第1040411767號函示: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辦耕地合併分割,應審認分割後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始得辦理的意旨。而現行民間合併分割的啟動,無非以興建農舍而為基地完整之考量,與農業用地農業使用方便性之合併分割本意多有不符。

二、內政部上開函示亦僅提供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申請耕地合併分割處理原則,本府歸納為:

(一)  是否有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耕地經營之需要。

(二)  合併分割後有無造成耕地面積細碎或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

(三)  合併分割後土地之坵形、農水路鄰接情形。

(四)  合併分割後土地面積與原有面積是否有顯不相當之情形。
三、地政事務所就個案審認如有疑義時,報本府地政處洽農業主管機關提供意見核辦。
作者: a305991    時間: 2015-10-23 21:00

建議審查時加入,土地上有農舍之土地轉讓出賣時,土地之鄰地土地所有人,可優先無條件限制購買。
增加土地所有人轉讓機會。保障農民利益。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5-10-23 21:04

a305991 發表於 2015-10-23 21:00
建議審查時加入,土地上有農舍之土地轉讓出賣時,土地之鄰地土地所有人,可優先無條件限制購買。
增加土地 ...

可優先購買權反而會害死人

通常這種人 不出價 反而有低價才要搶
作者: yuanyuan    時間: 2016-1-26 02:31

阿俊 發表於 2015-10-20 17:32
現在新的合併分割案  都要實質逐一審察了
就是要堵紐西蘭團隊的作法了...
地政處要判斷  有沒有分割的 ...

有堵嗎?~苗栗還是有再買這種切好的啊?~see......

http://www.myfarm.idv.tw/case-page.php?cid=49
http://agrigarden.com.tw/case37.html

不過,買這種的,到底合不合法?
還是,又是遊走法律邊緣?
作者: yuanyuan    時間: 2016-1-26 02:46

阿俊 發表於 2015-10-20 17:32
現在新的合併分割案  都要實質逐一審察了
就是要堵紐西蘭團隊的作法了...
地政處要判斷  有沒有分割的 ...


~地政處要判斷  有沒有分割的必要性?~

這樣堵的了,那些從農民手中賤買農地,再整地切割,轉售謀取鉅額暴利的開發商嗎?
感覺就是留好走的後路給建商走!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6-1-27 05:57

yuanyuan 發表於 2016-1-26 02:31
有堵嗎?~苗栗還是有再買這種切好的啊?~see......

◎http://www.myfarm.idv.tw/case-page.php?cid=49 ...

因為桃園縣政府要求中央訂出不准分割的標準  否則不照辦
所以..........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6-3-8 14:03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10-20 01:01
花了一天時間準備好吃26位立委的陳情書,法律優先陳述。應該會參與審核的立委都沒漏了!最後關頭貢獻點力量 ...

感謝山林大的努力
可惜最後還是沒審查
現在申請農舍很麻煩
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hsu0731/posts/1485817008388084
陳保基規範一些不合理的行政命令
很好奇5/20之後新的農委會主委
會不會改回來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6-3-8 14:32

fruiter 發表於 2016-3-8 14:03
感謝山林大的努力
可惜最後還是沒審查
現在申請農舍很麻煩

我現在才知道為何連立院召委選舉都要寸土必爭的原因了…。最後一次召委是大敗政黨的不分區。應該是在配合政黨層峰的意念吧!
有努力過沒白來即可。不過看開了一些了,都市人坐辦公室看新聞訂政策的,不論哪個政權要能貼近實際農村的需求,應該可遇不可求…。
新農業新政權就只能等著看!看著等了。
若要避開這些不貼近農村的作法,應該是有啦!事先種些具有經濟價值的農作物,價格產量及前景給審核人員沒有不准的藉口就對了。
加油哦!
作者: 緊張大師    時間: 2016-3-8 18:35

買地時先想能分幾塊.若是能分3塊.
就登記三個人持分.
等1-2年再來申請分割.
以時間換取空間.
我好奸阿..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6-3-8 20:46

緊張大師 發表於 2016-3-8 18:35
買地時先想能分幾塊.若是能分3塊.
就登記三個人持分.
等1-2年再來申請分割.

你小心  分割後時間重新計算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16-3-9 11:50

阿俊 發表於 2016-3-8 20:46
你小心  分割後時間重新計算

什麼.....分割後不能假釋還要繼續做2年的監牢
意思是說
一塊8分的土地在103年由三人一起購買,本來可以在105年申請農舍
105年將這土地分割為3塊,就要變成107年才能申請農舍啊?
可是都是同一塊土地種植滿2年了只是依據分管範圍來分割
請問俊大分割後重新坐2年的農舍監有寫在哪一條? 謝謝
還有戶籍在同一縣市遷移也要重新算2年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6-3-9 21:27

fruiter 發表於 2016-3-9 11:50
什麼.....分割後不能假釋還要繼續做2年的監牢
意思是說
一塊8分的土地在103年由三人一起購買,本來可以 ...

你最好先問承辦人員問清楚.因為每個人解釋都不同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6-3-9 23:30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6-3-8 14:32
我現在才知道為何連立院召委選舉都要寸土必爭的原因了…。最後一次召委是大敗政黨的不分區。應該是在配合 ...

要能貼近實際農村的需求,只有農民團結起來 ,組一個農民黨,號召農民子弟從政,選舉立委,然後..........
作者: dynasty013    時間: 2016-3-10 11:58

all600 發表於 2016-3-9 23:30
要能貼近實際農村的需求,只有農民團結起來 ,組一個農民黨,號召農民子弟從政,選舉立委,然後..........

然後,那位立委就開始將自己的農田周邊農地以便宜的價格買下,再強迫政府將該地區納入都市計畫,開新路、造公園!

開始找財團建商合作造鎮計畫,十年後...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6-3-10 12:07

農民把他埋了還是會說謝謝啦!
80萬農民連家屬是弱勢中的弱勢,更何況很容易收買…。所有的農民農地議題只是在消費而已。所謂的農青那更是,,,,,可能肯下田的也只是沾點水吧!
農民只能耕作不能有資產的增值,這就是台灣的民粹做得到

作者: yuanyuan    時間: 2016-6-27 03:42

~想買地的人,看看吧!~

新聞:買地送屋賣違建 詐團套利逾5千萬

翁姓男子等15人涉嫌以「買地送小木屋」手法,包裝非法地上物,來誘騙消費者購買土地,被害人花400萬購入後卻遭新竹縣政府查報地上物屬「違章建築」,必須立即拆除,氣得報案;竹東警分局清查,翁男等人不法所得超過5千萬元,將一干人等依詐欺罪移送法辦。

http://udn.com/news/story/7318/1 ... 5%E5%8D%83%E8%90%AC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6-27 13:57

yuanyuan 發表於 2016-6-27 03:42
~想買地的人,看看吧!~

新聞:買地送屋賣違建 詐團套利逾5千萬


我以為現在還有人打買地送屋的廣告,原來是去年的老新聞...

現在應該沒有人敢買地送屋吧...除非房屋是合法的 .....,這感覺像沒事找事做,買硬碟送一堆違反著作權的院線片,增加銷售量一樣... 我就不相信,買家不知道硬碟裡面的內容是違法的 ....

如果自己買地自己搞違建,被拆就應該鼻子摸一摸...
如果自己買地或拍地前,上面的建物是不是違建...應該很清楚,若違建被拆,也該鼻子摸一摸...
如果相信建商的廣告,又不去查證建物是否有所有權狀,就買下去...,就像買二手車前,有沒有牌都不清楚,這樣蠻危險的,代表社會資歷蠻淺的,蠻容易被騙的...


就食神電影中,周星馳被騙,貪便宜買了一批有問題的牛肉一樣,有牌沒牌價錢差很多...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6-6-27 15:16

yuanyuan 發表於 2016-6-27 03:42
~想買地的人,看看吧!~

新聞:買地送屋賣違建 詐團套利逾5千萬

問題是,農業新法解決了農業的問題了嗎?

笨蛋都知道,越搞越糟糕

每個鄉鎮的農業課到現在都無準則可辦事

最後我才覺得是,政策目標是1.2.3 "大家不許動"

設計新法的專家,小時後肯定是 "木頭人" 玩太多了

作者: pcsam20    時間: 2016-6-27 17:49

樂活族 發表於 2016-6-27 15:16
問題是,農業新法解決了農業的問題了嗎?

笨蛋都知道,越搞越糟糕

真的是越搞越糟糕,越搞越複雜,本想好好的搞懂,現在~~~~~~等看誰的命長~~等一切都確定了再來搞清楚,不然現在都是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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