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ank 發表於 2015-12-14 10:43 有租賃契約,承租人依約給付"租金" 無權占用土地,所有人向無權占用人討的叫"不當得利"
barner 發表於 2015-12-14 09:05 我聽原地主說 這些山坡地 從很久前就由他們在耕種
王小明 發表於 2015-12-14 11:37 第一,租約轉讓,轉別人要有理由 第二,無租約就是會收回 林務局沒一個好人,不要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