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打印本頁]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6-10-26 08:27
標題:
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0-26 09:53 編輯
請教專家,鄉村區「供建築使用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是怎樣的土地?
1. 除了「建蔽率百分之60、容積率百分之180」,
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60、容積率百分之240」不同之外,
還有什麼特殊的使用條件嗎?
2. 有關土地、房屋的租稅,與一般建地有何不同?
3.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8條,鄉村區土地可申請變更「乙種建築用地」。
如果變更為「乙種建築用地」,會比較好嗎?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60013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6-10-26 10:11
這給有辦法的人 "鑽漏洞" 用的
您要先開 "特定目的事業" 如回收廠 教育 還是 宗教 .... (我沒查 哪些算 特定目的事業)
選地也有些限制
反正就是 漏洞啦
桃園去年不是大官自己變 再違規賺租金
這壞事您搞那麼清楚要幹嘛?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6-10-26 10:47
樂活族 發表於 2016-10-26 10:11
這給有辦法的人 "鑽漏洞" 用的
您要先開 "特定目的事業" 如回收廠 教育 還是 宗教 .... (我沒查 哪些算 特 ...
不是空地,是已經有舊房子的鄉村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想知道買了這種房地,有何不同的特殊規定。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6-10-26 10:54
關鍵字 "非都市 特定事業" 查比較快
作者:
copy
時間:
2016-10-26 11:44
以下我的瞭解不一定正確.
1.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廣義上沒有什麼意思,就是供建築使用.
主要分別在都市計劃內的住一住二使建蔽率及容積率有不同或限制.
2.租稅也無差異,地價稅核定較有感.
3.用地變更的條件除了依規定外,比較好的意思是依所有權人未來對該地計劃而定.
變得過,當然就是土地價值較現在高,未來可利用方式也廣.
法條萬千條實讀不完,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這幾個字代表各有好壞處,對地主就是土地價值的差異而己.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