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發表於 2016-10-26 12:04
昨天經過林口,看到Mahindra Pickup 實車,很漂亮的車...,2.2 柴油,稅金牌照+燃料稅一年8226元, 2wd 85.8萬, ...
記得曾到二手車場所,看到一輛喜美雙門敞篷跑車,才NTD100,000
那時候真想買回台呀!...
loren 發表於 2017-4-5 09:41
http://motclaw.motc.gov.tw/newsdetail.aspx?LawID=E0055106
確定修正了!
41條第1款第3項
四、貨車駕駛室每一座位之寬度,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 ;駕駛人座位寬度
不得少於六十公分,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三個座位。但貨車駕駛室
具前後二排座位且另有不同車身做為載貨空間使用者,小貨車連駕駛
人座位不得超過七個座位,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九個座位。
copy 發表於 2017-4-5 18:16
F兄,坦白說有時我覺得您挺鑽牛角尖!
各國訂法的確有自身的規範.
可是某項事卻不合乎本國情理而且亦使人 ..
如果一部不合乎情理及規範的車又何需引進製造自個本身的矛盾?
偏偏他國有其適用法規,是外國人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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