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否則也是七上八下。也許改天法規想通了,我的客廳也變長了。到時價格也就有競爭力了。
買個合法的露營拖車,即使是中古的,豈不心安合法不用罰?
2home 發表於 2016-10-26 12:04
昨天經過林口,看到Mahindra Pickup 實車,很漂亮的車...,2.2 柴油,稅金牌照+燃料稅一年8226元, 2wd 85.8萬, ...

















記得曾到二手車場所,看到一輛喜美雙門敞篷跑車,才NTD100,000
那時候真想買回台呀!...


看起來該有的功能還蠻齊備的。只是我以為台塑賣車的定位――貨車還是賣低點好啊!
而且有政府舊車鼓勵優惠。等於是政府出一筆,企業出一筆。難怪最近馬路上看到不少的新車。為何年底是賣車的旺季。總算有些了解了。
。其實是我們錯怪了她,是我們這個年紀去搞個甚麼貸款,反而他們感覺很不習慣。
但是這種接近0%的貸款,不使用它好像還真的投資不及格,原來經濟是這樣玩起來的。
頭又大那台好像貴深深哦!最後我那正要改的客廳,好像目前車款的車款都多了一二十公分。傷腦筋呀!
該壞的都一直好不了。

,映像裡絕對超過二十年。買來時好像是八萬還是十萬元,使用時間約五年。真正狀況多是在後兩年,而且修補是逐漸增高。我的引擎一些鑄鐵(應該是排氣這一端),在外觀上已經有沒保養的古蹟鐵器的鏽繃鬆裂的感覺。
)所以這種車的報廢,回收廠也是很歡迎。殺肉價值的確有得賺。




loren 發表於 2017-4-5 09:41
http://motclaw.motc.gov.tw/newsdetail.aspx?LawID=E0055106
確定修正了!
41條第1款第3項
四、貨車駕駛室每一座位之寬度,不得少於三十八公分 ;駕駛人座位寬度
不得少於六十公分,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三個座位。但貨車駕駛室
具前後二排座位且另有不同車身做為載貨空間使用者,小貨車連駕駛
人座位不得超過七個座位,大貨車連駕駛人座位不得超過九個座位。
copy 發表於 2017-4-5 18:16
F兄,坦白說有時我覺得您挺鑽牛角尖!
各國訂法的確有自身的規範.
可是某項事卻不合乎本國情理而且亦使人 ..
如果一部不合乎情理及規範的車又何需引進製造自個本身的矛盾?
偏偏他國有其適用法規,是外國人邏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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