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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白當了15年的冤大頭:地價稅稅率之自用住宅VS一般用地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16-11-2 16:19     標題: 白當了15年的冤大頭:地價稅稅率之自用住宅VS一般用地

最近地價稅的問題,讓大家很有感,有些人跟本不知道自己是的房子是自用住宅還是一般用地,通常國稅局是不會主動告知的,要你自己去辦,自己的權益還是要自己去爭取哦!

http://rita67.pixnet.net/blog/po ... E4%BD%8F%E5%AE%85vs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6-11-2 16:49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1-2 18:33 編輯

應該很少人像我一樣「守法」吧?
戶籍遷出住宅,自動申請改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我打電話去稅捐稽徵處,問要怎麼辦理?
他們「竟然」沒有申請書,也沒有辦理的經驗。
(因為通常是,抓到民眾已無戶籍,再由稅捐稽徵處追繳差額並罰款。)

最後要我自己寫「申請書」,但其實我給的是「申請函」。哈哈!



作者: copy    時間: 2016-11-2 21:45

笨羊 發表於 2016-11-2 16:49
應該很少人像我一樣「守法」吧?
戶籍遷出住宅,自動申請改按「一般用地」課徵地價稅。

羊兄果然笨.
作者: knc    時間: 2016-11-2 23:47


地價稅是地方稅,所以要自己去地方稅務局申請,別跑錯去國稅局!
自用住宅稅率要在每年的9/22之前申請才可適用,逾期申請要次年才能適用!

作者: 莎卡蘭    時間: 2016-11-3 07:56

公家機關一直缺乏"主動"服務的精神:對民眾有利的,往往要民眾自己去申請/舉證,這對不知情的民眾都是一種不友善。
希望2home的各位大大,如果有機會(在上位)可以改變這種情形。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6-11-3 08:16

莎卡蘭 發表於 2016-11-3 07:56
公家機關一直缺乏"主動"服務的精神:對民眾有利的,往往要民眾自己去申請/舉證,這對不知情的民眾都是一種不 ...


公家機關不要「搶奪」民眾土地(金門、馬祖),
不要「強拆」民眾房屋(苗栗),小老百姓就要偷笑了!

能指望他們時時「造福」民眾嗎?
等日本沉沒、太陽西升囉!

作者: pineman    時間: 2016-11-3 09:58

莎卡蘭 發表於 2016-11-3 07:56
公家機關一直缺乏"主動"服務的精神:對民眾有利的,往往要民眾自己去申請/舉證,這對不知情的民眾都是一種不 ...

    公家機關被動是正常的。如果法律改成應主動幫民眾減少,一旦漏掉就會變成失職,多一項不必要的額外工作及責任。如果法律沒規定就幫人做,那就是圖利了,特別是只幫「有力人士」。
作者: xm3    時間: 2016-11-3 10:58

每年寄的繳款通知信封上都有提醒可申請自用稅率!不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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