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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承購國有土地承租權土地可否? [打印本頁]

作者: a305991    時間: 2017-2-27 17:01     標題: 請問承購國有土地承租權土地可否?

後學想搬到鄕下住,今有人介紹,有承租國有土地者,其承租土地約百坪,上有破房子一間,願意轉讓。請問先進應該如何辦理!有何注意事項要注意的。謝謝。
作者: oldcatlo    時間: 2017-2-27 20:04

1.先確定是農地或建地?
2.農地無法轉移承租,任何形式都是無效。我問過了。
3.建地的話有機會,先確定是否為承租戶,直接打去國有財產局詢問。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7-2-27 20:14

oldcatlo 發表於 2017-2-27 20:04
1.先確定是農地或建地?
2.農地無法轉移承租,任何形式都是無效。我問過了。
3.建地的話有機會,先確定是否 ...


如你所說的  2 的部份!

應該是可以..我記得要先走一步驟...如..先辦理.繼受關係...
後.....在辦理下一步..這要時間..約兩年期..

<<這部份!有人玩過..要來分享一下...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7-2-27 20:26

補充資料連結....  <<<編號  14  的 繼受使用切結書  及58 也看一下...

我個人認為...有這些表格資料..同等可以這樣做.....
但是要有合法的承租人 oR 新創的有登記合法的承租關係!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2-27 20:57

本帖最後由 chen168 於 2017-2-27 21:06 編輯

就我所知申請承租目前是暫停的

只有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還能承租

繼受者也需是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


還有年齡限制16歲
---------------------------------------------
第22點
申租人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租者:

(一)申租人為自然人:申租人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應滿十六歲。如屬繼受取得,申租人應檢附第十七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規定之繼受證明文件,及被繼承人或讓與人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滿十六歲與申租人於申請時已滿十六歲之相關證明文件。

(二)申租人為農業企業法人或合作農場:申租人應於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設立或成立。但屬繼受取得者,不在此限。
申租人如為自然人,於依本辦法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申租時應滿十六歲。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7-2-27 21:21

這.....又該如何說??

事實是現行可以弄的到..
至於其他...就別問我怎麼弄...
一切走合法途徑...一切合乎規定..
就是可弄到新承租到的耕地....

其版主的問題在...轉租的部份!
參考第58編號的表單

或成立繼受關係!...(類似有登記的第一順位)
比緊鄰地主(或承租人)勝一級..
比法定繼承人..輸一級...(如拋棄)..則棄權
且..原承租人那時會掛蛋..誰人栽ㄚ~~

作者: oldcatlo    時間: 2017-2-27 22:51

rdmigo 發表於 2017-2-27 21:21
這.....又該如何說??

事實是現行可以弄的到..

我上次問花蓮是不行
1.我不是農民。
2.我非優先承租者。
3.如被告發,取消資格。
4.轉讓金不低,還是要直接問當地的國有財產局。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2-28 01:19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2-28 11:59 編輯

要看是哪種地
1.如果是非公用不動產,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39條以下,承租人轉讓其租賃權或變更承租人名義,應先經出租機關同意

2.如果是國有耕地
   (1)老農 -- 親屬  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第41點、第42點,由條文列的那些親屬換約承租。
   (2)繼承   依第44點、45點,繼承的情形,可申請換約承租
       另可看表單58,第2頁標號3的要求。
      https://tinyurl.com/zgcwerw
   (3)其他情形,要在國有財產局的放租公告期間去申請,有限資格跟順位的。
      http://www.fnp.gov.tw/Main.php?main_id=1312&cat_id=307
      https://tinyurl.com/z7octn6
   
作者: rdmigo    時間: 2017-2-28 13:04

應該回到版主的狀況...

1.請原承租人..拿出承租合約書  查看是否本人及類別(建地..或是耕地..等)
2.抄地段號..並申請地籍圖..核對區域是否ok!
3.如有地上不動產..要確認是否有同意書.有則是合法 無則承租人私蓋

或是做 1 動作後..看那一區(辦事處)先尋問是否可轉移承租人..
原因則是...老農年紀大要換人繼續耕作..等...
其他...可做的事情與一般農地相同..包括..請電蓋資材室等...農業用設施..


作者: oldcatlo    時間: 2017-3-2 12:28

我想起來一個案例,去年11月我到壽豐 193看地。

遇到剛買一年的新移民,屋旁的國有農地要轉移給她(換租)。
國有財產局竟要求前承租人將資材室給拆除,才可以換約給新承租人。

因為我看到一塊地有整過,詢問才知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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