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hamster""
沒想到新人菜鳥第一篇文,就來求救請益
(其實已經潛水多時,一直在吸收2home的寶貴經驗與意見)
真的不好意思,不過希望大家能幫我們出點主意
原由如下
我們這兩個多月來,在五峰尖石看了很多原保地,
最後選擇了目前這塊位於馬胎的臨溪地(原保地)。
勘查第一次:緊鄰溪的駁坎被沖刷的2266
勘查第二次:上次的卡枚基颱風隔天,尖石雨量稀少,但現場兩個大平台還有少數積水。
仲介說:會重新做駁坎(長約8~90公尺,水泥灌漿並加高駁坎高度) + 除草 +
整修水管線路 + 填土整地(也就是將駁坎內的整個地面拉高),總價13萬
我們會簽下要約書的原因是,因為地勢平坦,臨路,臨溪,臨路長約50公尺的
鐵絲圍籬及鐵門皆已作好,形成一個獨立的土地空間。不過,其中總坪數內有
1/3為水利地,新駁坎就是做在水利地中緊鄰溪邊緣的部分,仲介聲稱只要不蓋房子
都合法不用擔心。加上全部的施工要價還可以接受。
在仲介議價的這幾天深思熟慮的結果,仍擔心新駁坎抵不住未知的天然災害,
也擔心溪邊土質鬆軟,不適蓋農舍,更擔心新駁坎的阻礙沖刷,會影響對岸田地
(沒有駁坎)的流失而被告,再加上地政所朋友的建議,所以想取消合約
但是,此時地主已答應我們壓低的價格,而之前簽要約書時,已給1X萬的本票
請問各位前輩,我可以以什麼理由或有利的說辭,才能將本票取回呢?
原定這星期六簽約,已先行通知仲介暫不簽約,但我們星期六會下新竹去談解約。
請大家幫幫我們,無限感激
我們是連1home都沒有的無殼蝸牛呀~~~
post by ""hamster""
1. 雙方有無簽約?草約?
當初簽訂的是「買賣要約委託書」
2. 當初約定本票金額是訂金或是?
委託書上註明是「要約保證金」
委託書上下方有條款註明,如買方違約不買,保證金將由賣方沒收
3. 依法你可以買原保地水利地嗎?
沒有,我是平地人,非原住民。現任地主也是以找人頭過戶,然後
以設定抵押權的方式購買的平地人。
水利地應該是不開放買賣,只要不搭建地上物,種菜之類的都可以。
但是圍起水利地作駁坎,我真的就不知是否觸法。
無論如何,感謝您
post by ""hamster""
謝謝田庄人
可是我有點似懂非懂
我知道依照法律,若兩方都不是原住民是無法買賣土地
現在都是另找原住民人頭過戶,再設定抵押權
依法,此筆買賣法律上應是無效
但是,我們付了保證金委託仲介斡旋
賣方同意,但我們因為上述考量,想放棄此地
我們擔心的是,仲介不歸還保證金(本票)
所以上來求救
若照您所言,是否要循法律途徑呢?
post by ""hamster""
1. 雙方有無簽約?草約?
當初簽訂的是「買賣要約委託書」
2. 當初約定本票金額是訂金或是?
委託書上註明是「要約保證金」
委託書上下方有條款註明,如買方違約不買,保證金將由賣方沒收
3. 依法你可以買原保地水利地嗎?
沒有,我是平地人,非原住民。現任地主也是以找人頭過戶,然後
以設定抵押權的方式購買的平地人。
水利地應該是不開放買賣,只要不搭建地上物,種菜之類的都可以。
但是圍起水利地作駁坎,我真的就不知是否觸法。
無論如何,感謝您
post by ""田庄人""
hamster.好像與 塔內植物園 的 hamster 同名 . 呵呵 !
post by ""hamster""
買賣要約委託書
委託人xxx(以下稱甲方)預定購買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惟因承購條件上有差距,特託 xx不動產(以下稱乙方)代為議價,並支付要約保證金新台幣-xx-萬元整,由乙方收悉無誤,雙方同意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與夠總價額新台幣------萬元整,委託議價日期自民國97年x月x日至民國97年x月x日止。
二. 付款條件:賣方同意依甲方承購條件出售時,甲方應於五日內攜簽約文件,簽定正式買賣契約
三. 要約條件:
1. 議價不成功,且賣方不願繼續商談時,則保證金應無息全部歸還。
2. 議價成功,賣方同意依甲方條件出售房地時,乙方得全權代理甲方將要約金充為購屋定金,本要約委託書即自動視為定金收據。於正式賣賣契約簽定時,買方櫻至乙方指定代書處簽約。
3. 若議價成功,委託人違約不買,則保證金由賣方沒收,甲方不得請求歸還。
4. 一些規費….省略
-----------------簽名蓋章….省略----------------------------
委託書內文重要部分大約如上
其實我們知道原保地「買賣」的風險,若買賣成交,也只是設定抵押權的轉讓而已,並非土地所有權人。
我們會後悔,實在是因為安全上的考量,以及日後被告的風險(對面,上下游農家?),或被水利局罰錢?
(現在想想,貪小便宜的後果?)
所以,我們也是打算先探探仲介的語氣,當面談。
若不行,那就…….好麻煩喔
[quote]post by ""田庄人""
hamster.好像與 塔內植物園 的 hamster 同名 . 呵呵 !
post by ""田庄人""
...委託人xxx(以下稱甲方)預定購買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
若 契約所載 . 是 購買 新竹縣尖石鄉xx段xx小段房屋暨土地持分,..(若 該標地為 原保地 .即 表示 .非原住民 無法承購 ...亦即違反 強制禁止之規定 ..該法律行為 是無效的.)
以上僅就字意解讀 .
附註 說明 : 該仲介 有可能僅是拿一般土地買賣契約 .來寫要約書 . 並沒有註明是 . 抵押權 債權讓與買賣 ..
那 你可以主張 . 契約 (要約書 ) .是無效的 .
post by ""森林小屋""
如果以要約第一條著力點,提出兩方向要求
1.要求提高重做駁坎的難度例如牆高,厚度,工法(意圖是讓工程價提高)
2.如果出價是在駁坎損壞之前,以安全為理由要求總價重講下殺到極不合理價格(意圖讓賣方知難而退)
不知可不可行
post by ""pascal_liou""
農地上,任何施工,應都要先取得縣府同意,尤其是與水土保持有關,都要會水保才是合法, 不是仲介說了就算(甚至於圍籬,水泥路...,若是固定設施的, 都是問題),不然,將來申請農舍,就會很難過. 建議,不論要買與否,對於任何設施都要仲介提出合法許可證明,以確保權益.
post by ""石鴿""
讓人家白忙一場會對仲介業者有所失禮,畢竟人家是靠此營生的
要約書的作用除了過濾買方外,也在預防買賣雙方私下交易規避仲介費
若真的已毫無購買意願,「審閱期」的法律規定是個好方向
茲提供數個公開簡單案例供參考
http://eland.kcg.gov.tw/land/staticpages/%E5%85%A8%E5%9C%8B%E6%B6%88%E8%B2%BB%E7%B3%BE%E7%B4%9B%E6%A1%88%E4%BE%8B.DOC
post by ""hamster""
[quote]post by ""石鴿""
讓人家白忙一場會對仲介業者有所失禮,畢竟人家是靠此營生的
要約書的作用除了過濾買方外,也在預防買賣雙方私下交易規避仲介費
若真的已毫無購買意願,「審閱期」的法律規定是個好方向
茲提供數個公開簡單案例供參考
http://eland.kcg.gov.tw/land/staticpages/%E5%85%A8%E5%9C%8B%E6%B6%88%E8%B2%BB%E7%B3%BE%E7%B4%9B%E6%A1%88%E4%BE%8B.DOC
post by ""田庄人""
在台灣 .很多情形都是這樣子.
私自作為 . 總是走在法律的前端 .
工業地 蓋成 住宅區 . 也是如此情形.
沒事時..都相安無事.
一出狀況.政府的所有單位 . 都競相管轄.
沒事之前 .都 推說 .權責不是他們主管. 要事前 會某某單位..
post by ""田庄人""
看明日 情形如何 .需要大家 動動腦 .再舖上來 .
讓大家 出些意見 .
預祝 明天順利 取回本票
post by ""hamster""
應該說是我們幸運吧
到了他們店裡後,委婉的說明我們要解約的原由之後
他們也很乾脆的拿出本票還我們
還熱心的告訴我們一些關於五峰尖石的土石流問題
當然還是推薦了之前已看過的案件
1.5甲 160萬
雖然有點心動,不過.......
很高興這次問題能圓滿結束
更謝謝大家熱心幫忙,讓我終於體會到2home的溫暖一面
再次感謝大家無私的相助
post by ""finhisky""
恭喜囉
方便的話
可以發表一下心得嗎 :
另外
我對原保地還是感興趣的 ops:
如果您對原保地有些經驗可以分享的話
也請不吝指教
謝謝
post by ""2home""
建議,如要買五峰山坡地,最好想辦法找到當地代書,從那裡得到當地的業餘土地鑑界人員資料,探消息,這些人地方跑多了,可以知道那裡比較不會有土石流,那裡比較安全.
post by ""田庄人""
恭喜 .圓滿 處理 ! :
歡迎有空 .常來 2home 逛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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