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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訴訟制變革,打官司須找律師 [打印本頁]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7-5-9 09:01     標題: 訴訟制變革,打官司須找律師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7-5-9 09:14 編輯

老百姓自求多福囉!
禍國殃民的「教改」之後,又來一個「司改」。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20年後再來看這篇,希望那時中華民國還能活下來。

106.5.9 中時電子報:訴訟制變革,打官司須找律師
https://tw.news.yahoo.com/%E8%A8 ... 8%AB-215008660.html

] 訴訟制度將出現重大變革,
] 未來民眾打官司一定須找律師,否則將遭法院判決不受理駁回。

] 司改國是會議第 2分組昨決議,
] 為建構金字塔訴訟制度,減少不必要的爭訟案件,
] 未來除簡易或小額案件外,訴訟案件將全部採用強制律師代理制度。
] 但此舉遭質疑有圖利律師之嫌,並將提高社會大眾的訴訟成本。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9 10:00

幹!   法律條文訂好就好

法條只有律師看的懂嗎?
沒聽過蹲監苦讀為自己平反的嗎
要保護弱勢 公辦律師ㄚ
台大律師畢業規定第一年全部要為民服務
而且還要統計評比

看到轉型正義就有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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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條法律定的好 只是推行完全沒配套
弱勢的公辦律師夠嗎? 優嗎?
全國律師前段班應該都要先替百姓服務
大家都不請.要直接找公辦怎麼辦?

大家趕快賺錢吧
退休要錢
醫生要錢
律師要錢
舉個大旗 "轉型正義" 能填飽肚子嗎

幹 22K 你還能搞什麼
有錢的還可以爛告  告你沒錢的
光跑法院 沒錢的就認輸了

幹! 幹! 幹! 罵3聲也沒用 不對的大家要一起來幹譙ㄚ
全面執政 全面開罵了啦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9 10:04

他媽的  跑法院還要文鄒鄒的才可嗎?(引經據典)

幹 ! 早知道我就要學好 做詩寫對聯

跟據 法條74條.....  (氣死條)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5-9 10:15

宿業有專攻,找到不對的律師訴訟,就像找廢人幫忙一樣,徒增困擾
作者: 飛蝴蝶    時間: 2017-5-9 10:49

這就是轉型正義啦!窮人惹官司只能自求多福被告死!我自己寫訴狀提告的案件就很多 包括民刑事都有  以後提告都要律師 可憐中低成層人民一定會被K死 您 知道一審至少都四萬以上起跳?
作者: pineman    時間: 2017-5-9 11:05

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7-5-9 11:07 編輯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5-9 10:00
幹!   法律條文訂好就好

法條只有律師看的懂嗎?

沒聽過蹲監苦讀為自己平反的嗎
要保護弱勢 公辦律師ㄚ
台大律師畢業規定第一年全部要為民服務
而且還要統計評比


  前陣子剛下檔的韓劇「被告人」,剛好樂活大上面提到的劇情內容全部都有。

  男主角檢察官被陷害入獄,剛好教導最年輕的同室獄友幾個重點,讓他自己為自己辯護並且獲得勝訴。

  男主角的律師(女主角)剛好就是公設辯護人。

  韓劇很常拍法律和醫療劇,這兩年就我就各看了兩部醫療劇和三部法律劇,都很好看,題材專業而且源源不絕用之不盡,所以編劇不怕江郎才盡,只要有專業人士協助就可以。從韓劇來看,韓國的司法似乎比台灣好一些,劇中有個案件是用類似陪審制的參審制下去審的,剛找到一篇簡單介紹韓國引進類似陪審制度的參審制的文章 http://www.nownews.com/n/2010/08/03/673020

  當然更多韓劇提到司法黑暗,財團高官運用勢力影響偵辦和審判,這點台灣我想也差不多。

  
作者: alex.chen    時間: 2017-5-9 12:14

本帖最後由 alex.chen 於 2017-5-9 13:00 編輯

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在臺灣隆重開演!
法律傾向富貴!法條不過就是虛文!
小老百姓想維權就只能看律師人品?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政客」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說這些人是政客,實在是侮辱了政客!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5-9 14:37

現在最芬的判例:就是恐龍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對的有事還要賠錢,但錯的沒事,
所以大家要努力賺錢才能請到大律師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7-5-9 23:42

唉!
掌權柄的..要以天下蒼生為念..
出乎爾者..反乎爾也(你做的..最後會報應到自己身上)

作者: nenghsin    時間: 2017-5-10 00:29

唯一的好處,訟棍會少一點。
作者: aniuhey    時間: 2017-5-12 20:18

現在是沒錢,上法院可能會輸
以後是沒錢,連法院都不給進,直接認輸

作者: 123land    時間: 2017-5-12 20:51

這讓我想到持分土地有解了.不同意賣的就告死他、半夜都會跑來賣給你呢!
代書加律師所向無敵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16 18:09

國家領導出問題了

又知道工人沒錢又要出錢請律師

可以先去旁邊打架嗎?  打贏的就可以把政策推出來 打輸的嘴吧閉閉

真幹ㄚ ... 到底你們想把台灣搞砸到怎樣
大家會被你們給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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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沒錢告老闆? 洪慈庸:大幅減免裁判費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2017年5月16日

勞工沒錢告老闆? 洪慈庸:大幅減免裁判費.

新頭殼newtalk

過去勞工常有負擔不起高額裁判費,導致無法對老闆提出訴訟的問題,時代立委洪慈庸今(16)日表示,希望藉由修法減免勞工對雇主提起訴訟的裁判費,以及在工作地點所在法院也能提起訴訟的方式,打造友善勞工的訴訟環境,避免勞工放棄訴訟權利。

洪慈庸表示,勞工經濟上處於弱勢,常沒辦法負擔訴訟費用,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勞資爭議處理條例》修正草案,希望減免勞工該繳的裁判費,不會因為無法負擔裁判費而喪失權益;她指出,過去勞工常常因為「提供勞務地點」與「公司所在地點」不同,而放棄訴訟的權利主張,因此也提案修正《民事訴訟法》,讓勞工可以在提供勞務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據了解,過去勞工提「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之訴,依法裁判費為「《民事訴訟法》所定裁判費的一半」;以訴訟標的物1000萬元為例,勞工將負擔一審50,000元、二三審75,000元的高額裁判費用。

但在時代力量版本中,洪慈庸表示,若訴訟標的未滿10萬元不用裁判費,100萬元內為1,000元,500萬元內為2,000元,1000萬元以內為3,000元,1000萬元以上為5,000元,產生大幅下修效果,建立對勞工友善的訴訟環境。

立委黃國昌補充,時代力量主張為勞工打造便於接近的訴訟制度,因此過去也曾要求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做出承諾,並針對勞工訴訟程序舉辦過公聽會。此外他認為,勞工訴訟改革應該要「雙軌並行」,在專法完成立法以前,司法院也要對勞工訴訟障礙逐步去除。

作者: Zefram    時間: 2017-5-16 18:55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5-16 18:09
國家領導出問題了

又知道工人沒錢又要出錢請律師


一例一休導致 老闆請新員工 舊員工不加班

現在這個鳥政策 鼓勵勞工告老闆

接下來老闆就會請外勞 或工廠外移

然後勞工過剩 只能當台勞

現在每天都有鬼政策 人民還不暴動也真好笑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16 18:58

Zefram 發表於 2017-5-16 18:55
一例一休導致 老闆請新員工 舊員工不加班

現在這個鳥政策 鼓勵勞工告老闆

老大您別生氣
能把樹懶搞到生氣的真的要小心點了
聽說牠爪子很利害

左3年右3年 還要等3年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7-5-16 19:39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5-16 18:58
老大您別生氣
能把樹懶搞到生氣的真的要小心點了
聽說牠爪子很利害

520大家可以先來散散步

年底也可以出來走走

如果這2次都沒出來

以後大概也出不來了

混齡教學

30人以下全混

50人以下

體健、藝文、生活混

笑話

國小 國語、數學、自然、是要怎麼混齡教學?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16 19:50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7-5-16 19:39
520大家可以先來散散步

年底也可以出來走走

打架的交給你了
幹譙的交給我了
我ㄧ人就可以擋百,我就不信誰比我還無聊
今天山林大第一名,跟我槓最久了
(苗栗下大雨我知道)
作者: eastern    時間: 2017-5-16 19:51

Zefram 發表於 2017-5-16 18:55
一例一休導致 老闆請新員工 舊員工不加班

現在這個鳥政策 鼓勵勞工告老闆


這讓我想起幾十年前,切身的一個例子...

當年去中東打工賺USD,老闆為了節約人事成本,幾乎150名配額中,4/5粗工皆雇用原住民

而原住民朋友差不多都來至同一部落,甚至是親朋好友關係

打工作契約時告訴我們:三個月後會加薪!

但是人都已在中東,不如預期所言...於是D日清晨上班時間已屆,所有人員車隊皆按兵不動!

老闆急了! 因為是包工程的,一天沒上工,就沒進度沒錢可冷領!

於是馬上簽核加薪申請...

合約到期後,他就遣返所有原住民工人;改採用泰籍勞工,後來更進一步全部換成菲律賓人

因為他們工資便宜又會英文...

可是後來也是被菲律賓人告到當地勞工局,因為公司規定一天工作10小時,已經超時2小時

逼老闆得發加班費
作者: 大地彩妝師    時間: 2017-5-16 19:52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5-16 19:50
打架的交給你了
幹譙的交給我了
我ㄧ人就可以擋百,我就不信誰比我還無聊

憨杜的才打架

年底縣市長選舉?

記得出來走走啦


話說

花蓮的苦茶樹呢?

有沒有在顧呀?

作者: med44    時間: 2017-5-16 20:32

本帖最後由 med44 於 2017-5-16 20:34 編輯

住大樓,其中有一戶住戶四年不繳管理費,住戶們圍問為什麼不繳;
其嗆:就是不願繳,有本事去告我!我寧可提存在法院等你們告!
主委大都不懂法令、且多要上班沒時間和他搞∼
我火大,自願接下一任的主委,專門告他
自寫存証信函、接著自寫書狀去法院提告民事強制給付,前後弄了半年
判決下來該戶要全額繳清管理費,我把判決書影本貼他門口(其教師退休,人在大陸養老,發退休俸才回台)
表示再不繳清,擇日將向法院申請拍賣你的房子
該住戶慌了,馬上將四年來積欠管理費一次結清!再也不敢不繳∼

現在法令要變革,打官司要找律師!難道這麼簡單的案件也要律師才能提告?
那以後會變有錢人的天下∼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5-16 20:44

med44 發表於 2017-5-16 20:32
住大樓,其中有一戶住戶四年不繳管理費,住戶們圍問為什麼不繳;
其嗆:就是不願繳,有本事去告我!我寧可 ...

這個會有裁判費嗎?最後誰付?對方有無多付了管理費之外的費用?
作者: med44    時間: 2017-5-16 20:48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5-16 20:44
這個會有裁判費嗎?最後誰付?對方有無多付了管理費之外的費用?

我在提告書狀有聲明,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法官於判決書中有載明被告須付提告人訴訟費(提告人於提告時先支付訴訟費用1000元)

還有四年管理費的利息∼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5-16 20:54

med44 發表於 2017-5-16 20:48
我在提告書狀有聲明,訴訟費由被告負擔
法官於判決書中有載明被告須付提告人訴訟費(提告人於提告時先支付 ...

原來民事強制給付的訴訟費這樣便宜。
前段時間我的一筆持分地也打分割合併的官司,裁判費用居然七十幾萬。應該是用案件價值的比例當成裁判費用的關係。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5-16 20:58

啥叫 "童叟無欺" 就算是3歲小孩來買東西也不能少給東西

法院應該是據理力爭的地方
只要你提得出 "道理" 就可
法官聽2造的理去判

誰規定一定要花錢請律師寫道理ㄚ

考量大部分民眾沒讀書 想不到道理 也不能定一條一定要律師麻
現在網路發達 靠網路可以問到80%道理

特殊案件自己擔心 . 在花錢請律師就好
還有公辦律師也不錯  讀法律系的替代役給資詢ㄚ

蠢ㄚ! 到底誰想到 "訴訟制變革,打官司須找律師"
這會罵到誰我不知道 管他的 他本來就該罵 蠢ㄚ!


作者: med44    時間: 2017-5-16 21:00

本帖最後由 med44 於 2017-5-16 21:02 編輯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5-16 20:54
原來民事強制給付的訴訟費這樣便宜。
前段時間我的一筆持分地也打分割合併的官司,裁判費用居然七十幾萬 ...


民事訴訟費用是看你打官司標的來算的
以下的連結你一看就懂,我打的官司是在十萬元以內的最低消費,所以一審是1000元
(不打官司不行,因為別人會有樣看樣,比照拒繳)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4.asp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5-17 10:05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5-16 20:54
原來民事強制給付的訴訟費這樣便宜。
前段時間我的一筆持分地也打分割合併的官司,裁判費用居然七十幾萬 ...

喔!~山林大那筆近億元資資產價值喔!~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5-17 10:19

森林小屋 發表於 2017-5-17 10:05
喔!~山林大那筆近億元資資產價值喔!~

那筆持分地訴訟費七十幾萬,我只分攤到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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