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hu 發表於 2017-5-28 23:08 唉...這事情沒有那麼單純好嗎?都承認殺人了還被收押...表示是重罪有脫逃之可能或是認為沒有說出實情來... ...
Zefram 發表於 2017-5-29 09:25 事情本來就很單純 因為案情都寫在裡面了 你也有種香蕉 如果常常被偷香蕉 綁起來玩一玩 好像也蠻合理的 ...
律師侯領指,傷害致死罪可判七年到無期徒刑,若法官認定被告的傷害行為屬正當防衛,被告就不需負擔刑責;若屬防衛過當,可酌減刑度。而正當防衛須針對「現在不法侵害」,楊姓蕉農被小偷侵害的權利,是他對香蕉的財產權,在小偷被抓到綑綁後,小偷侵害蕉農財產權益的行為已停止,此時蕉農若繼續打小偷,接下來的行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陳宏銘/屏東報導)
rdmigo 發表於 2017-5-29 09:53 其實.......不關我的事... 只是這.... (引文來自
smhu 發表於 2017-5-29 16:56 是哦...還好我不是你...另外我那裡也不會有小偷會對於我的果園有興趣的...是的,六年來連一次都沒有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