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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討7萬農地非法工廠 農委會2招解套 [打印本頁]

作者: Antony    時間: 2017-6-12 09:49     標題: 檢討7萬農地非法工廠 農委會2招解套

2017-06-12 00:33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為配合全國區域計畫修正,農委會正在盤點全國農地使用。全台非法工廠坐落於大小農地,爭議未解,經濟部日前指將輔導業者合法化。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接受本報專訪提出二配套: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去年五二○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堅持有兩配套,才能讓非法工廠解套。

目前相關配套細節還在研擬,農委會已與內政部、經濟部溝通討論中。

彰化頂番婆 違章逾九成
全台從北到南約七萬家非法工廠坐落於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高雄市等地區,因地目屬於農地,被認定為未登記工廠。以有「水龍頭故鄉」之稱的彰化頂番婆水五金產業聚落為例,歷史超過四十年,共有六百家廠商,產值達全台九成,但違章建築工廠比率也超過九成。

蔡英文總統曾前往彰化頂番婆地區了解現況,上任後更指示推動頂番婆解決方案,再以這套方法處理其他面臨相同問題的中小企業。

農地總量不變 切割處理
陳吉仲表示,若以國人最多需要八十萬公頃農地來看,在農地總量不變為前提下,將一部分重金屬汙染或者被工廠占領的農地切割出去,納入其他更好的農地,再加上配套措施,政府即可著手處理現在農地上非農業使用的建築物。

陳吉仲說,將針對設立已久的非法工廠,若要合法須將農地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或者工業用地,而其變更地目的價差由業者自付,放到農業農地保護基金,做為未來八十萬公頃實施對地環境給付、農地農用的補償基金來源。

價差如何計算、業者如何付費?陳吉仲說,價差依照各地公告為主,但這非農委會單一權責,將與相關單位討論;由於各地變更地目價差不同,金額還待估算。

「去年上任後的 我們負責」
另針對去年五二○後所建的工廠,實施即報即拆。陳吉仲說,「我們是去年這時上任,當然要對此負責,避免讓非法業者抱持僥倖心態。」

陳吉仲說,農地不只有量還要有質,他說,像彰化頂番婆水五金這種工廠周邊的小塊農地,或者農地上有重金屬汙染的,這些農地若要保護,未來也得投入更多經費跟成本來維護農產品安全。

陳吉仲說,若要將汙染農地復育到得以重回農業生產,最快的方法是透過酸洗等化學方法,但成本貴,也會降低土壤活性,如果透過種植花卉等植育復生法,則要花至少四十年,在農地總量確保足夠的前提之下,農委會態度當然可以切割、可處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說,應要有整體規畫與配套,像是針對零星散布的違章工廠、汙染風險高的,應以輔導遷移作為主要工作,不能說繳了回饋金就可合法,會給業者「有錢好辦事」的錯覺。


作者: eddieleu    時間: 2017-6-12 10:34

對於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除了補足變更地目價差外,應該再追加罰款
作者: eddieleu    時間: 2017-6-12 12:13

解決7萬多家農田裡的違法工廠,農委會祭出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同時去年五二○後非法工廠即報即拆兩措施,被視為未違法工廠就地合法解套,學者認為,沒有配套,讓違規的人得到好處,守法的人受到懲罰,不合符「土地正義」。
前農委會主委彭作奎表示,若要讓工廠就地合法,等於是「事後化工業區」,也就是應該要有相當大面積以上,讓這些工廠集中、種植綠帶,有公共設施,使其土地持有、使用的成本要跟工業區一樣,讓工廠變更地目、使用成本與其他廠商相同。更應該對過去的違規使用有罰則。

彭作奎表示,零星違規的農地上工廠與農舍,因為沒有地下室,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復原後,回歸農地,可由國土計畫中設立的賠償基金補償;否則,違規的人就地合法,對守法的人並不公平。

一名農業界大老直言,變更地目,會牽涉到區域計畫農地的連貫性,讓違規工廠合法以後,未來工廠的汙染、搭排如何解決;現在連水利會都不准工廠搭排、連畜牧場都不行,難道未來這些工廠繳了錢,農委會要讓工廠廢水進入灌排、水利系統嗎?

這名大老表示,農田裡的違規工廠確實要解決,但這樣做手法實在太粗造了。現在區域變更有辦法,最少要有5公頃,且要設有綠帶,要考慮到農業的永續發展,合法化以後,配套是甚麼?若要集體做廢汙水處理,地方政府是否同意這樣的變更,不要為了解決一個問題,而製造了更多的問題。

他也說,如果違規工廠可以就地合法,那農舍可不可以?農舍、民宿要不要比照辦理,拋出這樣的解決方式,完全不顧農業生產、糧食安全與食品安全,幾乎是完全放棄整個農業生產環境,與農業發展永續,農委會根本是「劃錯重點」。

https://udn.com/news/story/11204/2518766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7-6-12 12:27

eddieleu 發表於 2017-6-12 10:34
對於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除了補足變更地目價差外,應該再追加罰款

說得對!

還要把過去工廠因此而得之獲利,視為不當得利,全數追繳充公。
哈哈!選票、地痞當前,做得到嗎?

作者: Zefram    時間: 2017-6-12 12:39

笨羊 發表於 2017-6-12 12:27
說得對!

還要把過去工廠因此而得之獲利,視為不當得利,全數追繳充公。

滅國計劃嗎?
作者: HankHsieh    時間: 2017-6-12 14:32

eddieleu 發表於 2017-6-12 12:13
解決7萬多家農田裡的違法工廠,農委會祭出須付變更地目價差至農地保護基金,同時去年五二○後非法工廠即報即 ...

說得好,很多工廠廢水和空氣汙染,影響到旁邊農作物的生產,農夫苦不堪言,投訴檢舉,也只是罰款了事,卻不顧農民的生計。
作者: Long-Man    時間: 2017-6-12 16:21

真的要想清楚喔 , 不要又製造另一個 "一例一休"  的大問題 ,, 感覺回歸農地農用  應是基本原則吧   ??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2 18:07

早上聯合報應該有比較完整的報導。基本上這事有處理比沒處理還具有公義性。切割時段以520為基準。後面還有一個重點在此文理沒顯現。――――就是農地農用者放棄了開發的權利,可以獲得補償金。――――這有點像是天賦地權的觀念。也是以前我們在農舍抗爭事件時,所提出的陳情內容之一。在此處個人認為應該給予掌聲。至少這個政府回應了真正的民意。
農地違規設廠者徵收地價差價,完全納為純耕作的農地,給予補償金。至於怎麼做讓我們繼續盯下去。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2 18:21

https://udn.com/news/story/11204 ... dn-catelistnews_ch2
違法工廠要繳多少,農委會的試算
https://udn.com/news/story/11204 ... dn-catelistnews_ch2
國土計劃法裡,鼓勵農民願意劃分為農業發展區,明年開始的對地綠色環境補償金措施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2 20:35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6-12 18:21
https://udn.com/news/story/11204/251918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違法工廠要繳多少,農委會的試算
...

...
陳吉仲舉例,一公頃的農地假如賣一千五百萬元,賣了以後就沒收入,可是如果不賣,又被畫設為農業發展區,每年拿的對地直接給付金額再加上農業收入,卅年後計算可超過一千五百萬元,土地還是農民自己的。
...


樂活族的試算
假設他說的對  全國最便宜農地區域 "玉里 富里 即將 跳空上漲"
(1坪3萬的農地 對地給付肯定沒啥鳥用 但對每坪1000元的農地 肯定是大利多)

農委會這麼會算 應該找我當顧問 我會認真幫忙大家 "解套"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2 21:20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6-12 20:35
...
陳吉仲舉例,一公頃的農地假如賣一千五百萬元,賣了以後就沒收入,可是如果不賣,又被畫設為農業發展 ...

說不定樂活就番兩番了。
不過老實話――這個國土新法的概念,我還是有點沙漠,好像也只有這個農地開發區有這種權益,國土保育區就還沒聽到怎麼說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2 22:06

真的要想清楚喔 , 不要又製造另一個 "一例一休"  的大問題
...
真的 這回若沒搞好 ... 可真的會 "動搖國本"
一例一休 沒惹毛農民
這回別又沒想清楚
最後搞到
工廠 農夫 ... 全國沒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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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農地想不到好方法嗎?  記得來找樂活內
給農民太少 又限制農地發展  ㄟㄟㄟ  可真的會天搖地動
(好加在 在花蓮住幾年了  習慣地震了)
作者: aotsen2004    時間: 2017-6-12 22:35

笨羊 發表於 2017-6-12 12:27
說得對!

還要把過去工廠因此而得之獲利,視為不當得利,全數追繳充公。

有時候 理想 跟 現實 是有差距的 !! 還記得 清境農場 嗎 ?  

其實 去省道 走走 ~ 從北到南 延途 很多農地 ,有些 被改建成 理容院 ktv 商店 賣場 ........ !

農地 又豈止 是 改成 工廠 這麼 單純 !!

在 這種 民粹高漲的時代 ~ 政治人物 會嫌選票 太多了 嗎 ?

可以 預測 到後來 不是 就地合法 ~ 就是 視而不見 ~ 偶而找 幾間 來開開罰單 了事 !!



作者: Zefram    時間: 2017-6-12 22:37

aotsen2004 發表於 2017-6-12 22:35
有時候 理想 跟 現實 是有差距的 !! 還記得 清境農場 嗎 ?  

其實 去省道 走走 ~ 從北到南 延途 很多農 ...

她好像就是嫌民調不夠低勒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7-6-13 09:06

這是「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的統計:



] 我們從稅籍推估中發現,
] 無合法工廠登記的製造業者,每每隨著該政策的修法及頒布而增長!

] 2005年,《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特定地區5年輔導條款的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送審中,
] 疑似經營違章工廠企業比前一年多了2成。

] 2010年,確定新增第33、34條,開放違章工廠申請臨時登記及就地合法,
] 疑似經營違章工廠企業比前一年暴增了4成5。

] 甚至在2014年進行第一次展延,上述企業依舊比前一年新增了1成。

] 也就是說,農地種工廠現象並非只是歷史共業,更可能是政策錯誤使然!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6-13 10:15


工業區的土地
有能力搶得到買得起的企業,拿來炒地皮,賺租金
沒能力搶不到租不起的新成企業只能租在沒合法登記的廠房,然後再另外想辦法去租借別處來辦廠登,
有朋友就為第二種情形到處找可以租辦廠登的處所,焦頭爛額搞很久
政府在講要不要就地合法,先就這部分處理在說吧!要不!設再多新工業區,也只是惡性循環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3 10:46

想當初那位農委會主委嘴巴講的就是年輕人買不起,要打壓農地炒作,在農舍事件上就是要把農民的權益視為無物。人家質疑違法工廠才是主要侵害農地的凶手,結果也是不在這裡跟民眾對話。
總算這任的主委有想到如何根絕520之後的農地違法工廠(希望別只是說說),之前的違法工廠以罰巨款等方式來解決。收到的罰款拿來做基金,這些基金用來給願意將農地純粹用在耕作的補償。讓農民的補償加上耕作收入,會贏過賣土地的收入,土地還是自己的。
這種精神值得鼓勵,也慢慢有歐美善待農民的機制出現,就讓我們繼續監督後續的做法。
作者: eddieleu    時間: 2017-6-13 16:36

農地非法工廠想合法 多數補償金逾2000萬

全台七萬家農地非法工廠未來若要合法化,「代價」有多高?農委會昨公布變更地目價差公式,以彰化頂番婆水五金產業聚落為例,多數為五百坪左右的工廠、違規占用卅年,業者要繳約二千一百萬生態補償金。若繳不出來,就會依規定裁罰斷水斷電。

聯合報昨獨家報導農地非法工廠合法化問題,農委會提出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給農地保護基金、去年五二○後新蓋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兩配套,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少違法業者表示樂意付錢就地合法,問題是:到底要付多少變更地目價差? 農委會昨鬆口公布,將視違規廠區大小、違規時間長短,以及農地工廠所在地的公告地價不同各有差異,公式是「(工業用地單價-農業用地單價)x面積+違規年數x卅萬元」。 違規一年要多加卅萬元,卅萬這個數據從何而來?農委會解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中針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處以六至卅萬元罰鍰,因此取最高值卅萬元計算,以免被質疑「放水」。 農委會表示,如果業者繳不起,就不會是經濟部輔導廠商,未來會依現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接裁罰、斷水斷電,再屢勸不聽,就直接拆除,「這是基本態度」。 有業者反映合法化「代價」太高,但農委會重申,這涉及土地公平正義,違規工廠長期占用農地,當中也有賺取利得,說不用繳、繳很少或繳不起就想合法化,社會大眾應該很難接受。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強調,不是所有違法業者付錢就能合法化,前提必須是去年五二○前的違建,且不能位在農委會未來畫設的農業發展區內,才有合法化討論空間。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3 16:38

農地就是要農用

把宜蘭搞回像玉里一樣的農村好不好?
把大台中搞回像玉里一樣的農村好不好?

好ㄟ   看起來很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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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農地亂象 政府要拿出魄力


記者董俞佳

聯合新聞網2017年6月13日 上午 03:22



全台七萬家農地非法工廠,成為農地沉痾。經濟部統計,多年來這些工廠只有一家合法化,另有二家工廠成功完成變更,為何這麼少?恐是政府過去長期「睜隻眼、閉隻眼」,造成業者觀望或心存僥倖有關。

農地工廠有其歷史背景,民國六十一年政府倡導「客廳即工廠」鼓勵家庭代工,農地工廠因應而生。不過「區域計畫法」頒布後,民國六十五年制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當時就有一波工廠就地合法,但之後農地工廠仍如雨後春筍般「長」出。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民國九十九年政府頒布「工廠管理輔導法」,依照當時版本,輔導農地工廠期間到今年六月二日,若違法工廠不搬遷,可依法斷水、斷電或強制拆除。

但一○一年至一○二年間,朝野立委四次提案要求延長期限,讓非法業者的保護傘再延伸到一○九年六月二日。而今又傳有業者向立委遊說,希望保護傘可再持續放寬。

正因為農地工廠政策不明,保護傘一度延展,業者因而抱持觀望態度,加上地方政府未落實執法,以致農地工廠亂象始終無法遏止。隨著糧食安全、農業永續、土地正義越來越受到正視,中央與地方都須拿出魄力,解決這個沉痾。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4 21:17

如果以下是真的  問題就大條了  
2100萬內

我若是小工廠老闆 肯定開始抗議亂搞脫產
玉石俱焚...最後大家沒工作
七萬家*10員工=70萬人*1家4口人=280萬

輔導農地轉出工業地 不是這樣搞的
以下根本就是 完全沒配套的施政想法

政府以為這樣很簡單就解決了 "歷史共業"
跟本不懂如何把餅做大 僅量做到全民共贏 最後搞到 "全民皆輸"

真的要繼續幹譙政府了 ... 轉型正義要轉往地下了 (正義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一例一休 沒學到教訓嗎?   希望以下新聞是 "假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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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非法工廠想合法 多數補償金逾2000萬
https://tw.news.yahoo.com/%E8%BE ... 0%AC-192200822.html


全台七萬家農地非法工廠未來若要合法化,「代價」有多高?農委會昨公布變更地目價差公式,以彰化頂番婆水五金產業聚落為例,多數為五百坪左右的工廠、違規占用卅年,業者要繳約二千一百萬生態補償金。若繳不出來,就會依規定裁罰斷水斷電。

聯合報昨獨家報導農地非法工廠合法化問題,農委會提出業者須付變更地目價差給農地保護基金、去年五二○後新蓋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兩配套,引發外界高度關注。不少違法業者表示樂意付錢就地合法,問題是:到底要付多少變更地目價差?

農委會昨鬆口公布,將視違規廠區大小、違規時間長短,以及農地工廠所在地的公告地價不同各有差異,公式是「(工業用地單價-農業用地單價)x面積+違規年數x卅萬元」。

違規一年要多加卅萬元,卅萬這個數據從何而來?農委會解釋,「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中針對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處以六至卅萬元罰鍰,因此取最高值卅萬元計算,以免被質疑「放水」。

農委會表示,如果業者繳不起,就不會是經濟部輔導廠商,未來會依現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直接裁罰、斷水斷電,再屢勸不聽,就直接拆除,「這是基本態度」。

有業者反映合法化「代價」太高,但農委會重申,這涉及土地公平正義,違規工廠長期占用農地,當中也有賺取利得,說不用繳、繳很少或繳不起就想合法化,社會大眾應該很難接受。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強調,不是所有違法業者付錢就能合法化,前提必須是去年五二○前的違建,且不能位在農委會未來畫設的農業發展區內,才有合法化討論空間。


作者: 2home    時間: 2017-6-14 21:47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6-14 21:17
如果以下是真的  問題就大條了  
2100萬內


很多農地違建鐵皮工廠是租的,也就是嫌工業區租金貴及市區不好停車且租金貴或噪音擾民問題,才找農地違建鐵皮屋,跟本就不是地主.....,也就是地主自己規畫,打好水泥蓋好鐵皮屋等著租人 ,可能都換了好幾次房客了....,這筆2000萬不知是要算在地主身上還是房客身上......

這筆帳要如何算.... , 如果算在房客身上....,房客馬上跑.....  如果算在地主身上...,可能歷年來的租金總合不知有沒有500萬..

上次我們山上附近種薑的在整地,坐辦公室的博士說整地不能超過30公分哦! 結果種薑整地的他一直罵,真的是博土,我的挖土機挖一下就超過30公分了.....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4 21:53

本帖最後由 樂活族 於 2017-6-14 21:56 編輯
2home 發表於 2017-6-14 21:47
很多農地違建鐵皮工廠是租的,也就是嫌工業區租金貴及市區不好停車租金貴,才找農地違建鐵皮屋,跟本就不是 ...


博士想出來的方法  跟死老百姓想的不一樣呢

哈哈 原來站大也屬於 "老百姓" 肯定不是農業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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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喊一下 "農地就是要農用"
大家覺得怎麼樣ㄚ (光喊想不到方法)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6-15 10:52

工廠違規就地合法要2000萬
如果成交不錯  就
農地違規就地合法收200萬
作者: copy    時間: 2017-6-16 12:26

其實說解套不如說快提出辦法,土地正義不能一直沒有進展.
早晚都要處理,只是怎麼圓滿處理?
中小工廠為求生存及成長,初期有很多無奈.
至今撐得過的行業,政府往後方案大致可以跟進,要上不上的只好下課了.
雖然說正義也是相當重要,政策的訂定不得不與目前經濟的部份來考量妥協.

其實所有的法規大多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任何修正的法案是一直要進行的工作,只是政治一直干擾拖磨.
使得人民想守法的難走,可鑽漏洞儘想辦法.
再弄不好就變25萬家,到時也是要處理要面對.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6-16 14:16

本帖最後由 森林小屋 於 2017-6-16 14:50 編輯

要我就先廠區淨空,就不是工廠只是違法建物,
再者蓋越久罰越重,好像不符合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可行度令人質疑

新廠設施新穎,老廠大都簡陋矮小,在保護新廠驅趕舊廠的意味濃厚
如果越晚蓋罰越重適乎才能整頓亂象,不合成本的會自動拆除,
然而蓋越久罰越重,公司成立越久的,自然越有足夠財力支付,到最後,亂象沒變政府賺飽飽,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17-6-16 15:21

本帖最後由 森林小屋 於 2017-6-16 15:46 編輯

感覺是一頭牛被宰好幾次,農地變工業地要生態補償金,臨時廠登又有登記回饋金,合法建物登記還有稅金
很好奇,政府把一堆台糖土地變成科技園區時,有提撥生態補償金嗎????




第 34 條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既有低污染之未登記工廠,其符合環境保
護、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法律規定者,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
日前,得向地方主管機關繳交登記回饋金,申請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不受
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之限制。
為避免擴增環境污染及危害公共安全,經依前項規定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
,其事業主體及工廠登記事項之變更,應予限制。
前二項有關低污染之認定基準、補辦臨時登記之程序、事業主體及工廠登
記事項變更之限制、登記回饋金之數額、繳交程序與使用方式及其他相關
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經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於臨時工廠登記失效前,不適用區域計畫法第二
十一條第一項、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有關違反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及建
築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處罰之規定。
經補辦臨時登記之工廠,應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二日前,取得土地
及建築物合法使用之證明文件
;屆期未取得者,補辦之臨時工廠登記證明
文件,自屆滿之翌日起失其效力,地方主管機關應依第三十條規定處罰。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6-16 15:41

森林小屋 發表於 2017-6-16 15:21
現在已經展延第幾次了?感覺是一頭牛被宰好幾次,

二次了
聽說要再弄第三波..
經濟部又要弄串珍珠計劃
作者: HankHsieh    時間: 2017-6-16 16:49

聽說違法工廠可能超過15萬家,但是我相信數字不只這些,除了違法工廠還有違法KTV,理容院,酒店,餐廳,倉庫,等等。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17:09

印度這位新總理一次廢掉大鈔,現在又大搞稅改。
台灣現在這任的農委會主委,現在要對農地違規工廠補繳一大筆錢,後面還要用這些錢來補貼犧牲開發權益的純耕作農地。敢講就要敢做不要虎頭蛇尾。看看民眾能否改正不守法的習性否。虎頭蛇尾代表著將來有更多人不願守法。
520之後農地違章工廠的全拆。這樣也許也沒人敢再蓋工廠了。
作者: mydvd589    時間: 2017-6-16 17:27

2home 發表於 2017-6-14 21:47
很多農地違建鐵皮工廠是租的,也就是嫌工業區租金貴及市區不好停車且租金貴或噪音擾民問題,才找農地違建 ...

這個顧慮很有意思, 也很深入且重要...
如果帳算在地主, 地主的租金收入一定不夠付補償金, 雙手一攤, 只好請房客搬家
如果帳算在房客(公司), 房客要落跑, 那表示這家公司的移動性很高, 沒了房客, 地主也沒得玩了, 只好收攤.
這兩種狀況, 雖然政府都未必收得到錢, 但似乎都能達到遏阻違章工廠繼續經營的狀況
這樣的推論不知道對不對?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17:49

mydvd589 發表於 2017-6-16 17:27
這個顧慮很有意思, 也很深入且重要...
如果帳算在地主, 地主的租金收入一定不夠付補償金, 雙手一攤, 只好 ...

一般法則應該是處罰行為者。找不到行為者時,地主的責任就高了。
一般工廠都有登錄,除非幹不下去,或是地下工廠。才有可能會跑到法拍這條路。倒是當初享受到的利益,假如沒有留下財力,表示這個工廠繼續經營下去的壓力也大。
感覺跑得掉的不多,是否交得起來錢來,這個是個議題
作者: good house    時間: 2017-6-16 19:40

現行農委會主委很會炒作不熟悉又裝懂得農地議題.

不知哪天只做半套惹得天怒人怨又被調走.
作者: 2home    時間: 2017-6-16 20:23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6-16 17:49
一般法則應該是處罰行為者。找不到行為者時,地主的責任就高了。
一般工廠都有登錄,除非幹不下去,或是 ...


基本上違建的工廠就是沒合法申請.....,沒使用執照也沒有建號,所以無法被經濟部登記成公司行號或工廠地點....所以租用違建的廠商,可能為了開發票或取得合法公司名稱.... 有可能公司和廠房的登記地點是在別的地方.....

所以地下化,不清不楚沒有相對的資訊,時間的始末無法追蹤的狀況很高........,如真要罰租用廠商,廠商跑不掉,廠商若覺得己無法經營下去,最後一招,可能會直接宣布倒閉,清算財產,資本額賠光為止 ,最後可能要動用調查人員,用人工的方式從地主開始調查起.....,不過這就非常耗時了,或不符效益了....

所以有可能最後會像攤販逃漏稅的方式一樣,固定一個費用和能查到的部份兩者擇一來核定.....


或許用這一招,會逼許多品質不良違建工廠或不能見光的工廠自動收掉,但相對的,願意付,付得起, 代表體質不錯,會把優質的違建工廠保留下來轉成合法.....,對台灣整體產業來看也是正面的...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20:37

2home 發表於 2017-6-16 20:23
基本上違建的工廠就是沒合法申請.....,沒使用執照也沒有建號,所以無法被經濟部登記成公司行號或工廠地點 ...

這個要到實際執行時才知道確實的統計數據。就是要看政府查核的方式是由幾年開始。規模小的鐵工廠修鐵牛的也許是這樣。但是裡頭可能連上市公司都有的。有的過去在農地上還是有補登記一些,變成半合法的。就是有公司行號也繳稅還堂堂的國內外接單的。

作者: 2home    時間: 2017-6-16 20:46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6-16 20:37
這個要到實際執行時才知道確實的統計數據。就是要看政府查核的方式是由幾年開始。規模小的鐵工廠修鐵牛的 ...


依我們這邊桃園,XXX工業區,週邊的違建工廠,大都是以工業區大廠的下游衛星加工廠為主.....,規模都不是很大,也有汽車噴漆, 維修,倉儲,批發五金,鐵工加工 ,食品加工,, 五花八門,什麼都有..... ,公司登記的資本額都不是很高......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20:56

2home 發表於 2017-6-16 20:46
依我們這邊桃園,XXX工業區,週邊的違建工廠,大都是以工業區大廠的下游衛星加工廠為主.....,規模都不是很 ...

其實您講的這些公司獲利都有一定的水平,公司大小跟獲利率不一定。宏達電這樣大每年賠錢。
基本上利用農地當工業用地生產。很多人是因為找不到地方,給他們合法化還會很高興。農地變工業地,以後交易變得合法方便。其實算一算附近工業地的價值,桃園應該連農地都不便宜吧?未必這些人不想接受這種條件。以前農舍事件時就有在農地上的違章公廠朋友上來這邊發言。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21:27

2home 發表於 2017-6-16 21:12
我看到的現象是,大都是只租不買的......,真正買農地來蓋違建工廠的應該不多?

也就是有地主規劃好鐵 ...

這種問題留給願意違規的人去想。有違規就有風險。
要是我在桃園中歷有地,我也會評估工業地與農地的差價利益。像我們頭份還有由公業地經由法拍再大面積的變更為住商建地。現在還變得很繁榮。桃園這附近的發展將來應該是台灣難得的發展機會地方。
一般農地變建地會捐出很大成數的比例來換,這個違章農地給你合法前交錢的意思是差不多的。設想一筆地永遠不合法,也不能順利交易,也無法貸款,這樣對公司運作也是像在石器時代一樣。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6 21:42

2home 發表於 2017-6-16 21:12
我看到的現象是,大都是只租不買的......,真正買農地來蓋違建工廠的應該不多?

也就是有地主規劃好鐵 ...

這就是最大問題
怎樣500坪可以拿到2000萬
地主也不要 工廠也不要
結果就是又要 大亂鬥了

這樣不是輔導工廠遷至工業區
直接劃農地為工業區也沒這麼簡單
價格過高 地主不同意
價格過低 又造成不平等待遇(亂搞的賺到 守法的還在苦哈哈 種稻)
現在的問題不只是 農地上工廠的問題

以後農地若只能耕作  那這回違章工廠合法化 啟不是最後一次發財機會
農委會沒想到 要完整國土規劃 怎樣不花錢 讓各方都滿意

各方式 工廠+違規農地主+守法農地主
雖然有提到 農業基金 但如何讓台灣的農業走向正途
正考驗著我們領導 是否有 "前瞻"
土地重劃會造就很多 "田僑仔"  別亂搞到 不守法的變田僑仔 守法的領5千摸摸頭


農委會沒有有前瞻的人嗎?  記得來玉里找樂活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22:0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6-16 21:42
這就是最大問題
怎樣500坪可以拿到2000萬
地主也不要 工廠也不要

所以我認為那些所謂的優良重劃農地,放棄了開發的權益只能純耕作的,假如真如農委會所言的――經由耕作與補償金的發放,將來農民不會想要賣地,而收益不比賣地差,而且地還是自己的。――我很期待真的實行出來的結果是怎樣
這些補償費有很大部份是由違章工廠那裡取得,這樣我認為算是公允。用這樣去控制農地不再流失。
基本上過去農舍事件時,我們在意的正是這些違章工廠是違害農地流失的原凶,現在政府有這項兩全之法,尤其是純耕作農地可以獲得放棄開發的補償,這個個人在基本架構上表達贊同
作者: copy    時間: 2017-6-16 22:29

2home 發表於 2017-6-16 20:23
基本上違建的工廠就是沒合法申請.....,沒使用執照也沒有建號,所以無法被經濟部登記成公司行號或工廠地點 ...

現規模很大的公司,可能從小企業開始(使用分區)違規至今,一開始資本雄厚者即不會冒此風險.
無合法建物的公司行號或工廠,以該址申請登記,規模大小與課稅有關,還是有辨法的.
相信大多小資規模.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6-16 22:29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7-6-16 22:06
所以我認為那些所謂的優良重劃農地,放棄了開發的權益只能純耕作的,假如真如農委會所言的―― ...

老大您還真以為 政府每500坪收2000萬
會用多少 對地補助?
對田補多少? 對旱地補多少? 對山坡農地補多少?  對炒農地的補多少?  (你課荒地稅也不對 有的老農真的耕不動了)


懂嗎?  農委會裡的人腦筋還沒動到這裡呢  
他們還在想 怎樣可以獲得 自認為"正義的一方"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7-6-16 23:05

樂活族 發表於 2017-6-16 22:29
老大您還真以為 政府每500坪收2000萬
會用多少 對地補助?
對田補多少? 對旱地補多少? 對山坡農地補多少 ...

我想沒這樣多錢可以發啦!應該是有配套,山坡地像我的應該沒有,除非被劃入認定生產的農墾區。而且要有農作的事實。
看字義應當是這樣。
實際如何還是要觀察啦!假如有根本的改變這樣算好事
作者: 2home    時間: 2017-6-26 15:04

缺地問題難解 4千家臨時登記工廠 面臨無家可歸

https://tw.news.yahoo.com/%E7%BC ... 04302--finance.html

工商時報【陳鷖人╱台北報導】

土地取得問題一直是國內工業界的痛!全台有近7千家工廠為臨時登記工廠,占地約1,700公頃,3年後臨時工廠登記到期,即面臨拆遷命運。然而,屆時新增工業區土地,最大容納量也僅約3千家,近4千家廠商恐無容身之處。

經濟部工業局工業區組組長陸信雄指出,已開發出50公頃電鍍專區,供廠商進駐;另外,透過前瞻城鄉計畫活化老舊工業區和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粗估可再釋出486公頃用地。

若計畫順利,屆時釋出土地可容納約3千家工廠遷入,但對臨時登記工廠來說,仍是供不應求,全台近7千家臨時登記工廠,過半將成為非法工廠,須依法拆除。官員坦言,土地的問題,目前是個「無解習題」。

在3年之前,政府修正了「工廠管理輔導法」,讓低污染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並將輔導期間延至109年6月,近7千家工廠受惠。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許正宗指出,臨時工廠登記屬於過渡的性質,讓業者暫時免受土地、建管的處罰。

然而,隨著法規即將於3年後落日,未取得合法工廠登記者將成為非法工廠,回歸現有法規依法開罰、拆除。

官員坦承,規劃土地絕對容納不了這麼多工廠,現今社會風氣、法規也無法接受工廠就地合法,要如何處理確實是兩難。

經濟部正在輔導業者遷廠、取得合法工廠登記,但去年至今效果不佳,近7千家未登記工廠,僅有30家成功遷廠、5家業者有條件在地合法。

許正宗指出,輔導效果不佳的主因在於,大多數的業者仍然希望能夠就地合法,不過,依規照定在公告特定劃定區內的業者才擁有此項資格;經濟部劃出了186區、709家業者,可經輔導後可有條件在地合法。

但是,有資格在地合法的業者,成功合法化的也是少數,僅有3區、5家業者成為合法登記工廠。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解釋道,多數業者認為還有3年時間,危機意識不高,但用地變更時程須2至3年,其實時程非常緊迫。

工業局也試著和地方政府洽談提高工業區容積率,陸信雄表示,將容積率由4成提升至7成,藉此就可以增加廠商容納量,但目前為止沒有縣市同意,各地都擔心遭人批評圖利特定產業。

部分立委醞釀修正工輔法,延長臨時工廠登記時程,官員也將此視為救命繩,希望能夠以時間換取空間,然而,缺地問題仍然還沒有解決。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6-26 22:46

去年至今年520不少靠路農地都悄悄變成鐵皮倉庫或工廠,

看到這則,真像大白;

總是有不少人能事先知道訊息,事先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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