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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小心~~【租地變贈地】姜媽媽用這招 讓承租地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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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青
時間:
2017-7-11 15:52
標題:
大家小心~~【租地變贈地】姜媽媽用這招 讓承租地變自己的
租地租到祖產變別人的!吳姓老地主2015年時,將土地以每年近4萬元的價格租給姜媽媽。原先姜媽媽只是告訴他「要把幾隻比較會叫的狗移過去」,並存放民眾捐贈的狗糧,但沒想到姜媽媽竟然在農地上蓋狗園,還在雙方簽訂的租賃契約上動手腳,拿假合約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把租來的土地占為己有。
對照姜媽媽與老地主所持的2份合約,老地主所持的合約上頭的「契約條件」欄目中,除了支付租金的日期外,其餘一片空白;姜媽媽在臉書所po出的合約,在「契約條件」一欄,莫名其妙多出了許多密密麻麻的小字,內容是「合約期間,甲方(即老地主)及其將來繼承人皆不得出租、轉讓、出售。違約者,此筆土地歸乙方姜懿庭及其女兒所擁有」,姜媽媽還找來女兒柳宇珊當見證人簽字。
詳情見:
http://www.msn.com/zh-tw/news/na ... -BBEdgnJ?li=BBqiNIb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7-7-11 16:31
有些自己亂寫的合約 "無效" 的
變成不定期租約有可能
改變繼承人或直接更動所有權人若無法院公證 有效可能性很低的
若沒借貸關係只有租賃 怎麼可能會變別人的? 變別人的叫贈與 贈與前要繳稅
新聞應該只寫了1半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7-11 19:58
「...法院竟也同意將土地進行假處分,認定老地主已非土地所有權人,要求將產權移轉給姜媽媽..」
這應該是篇亂寫的報導。
「假處分」,只能夠命令相對人「暫時」要怎麼作 或 不能怎作。比方說暫時不准所有人去辦土地移轉登記。
不可能認定誰成為所有人,還要求產權移轉。
作者:
b18
時間:
2017-7-11 22:03
yuank 發表於 2017-7-11 19:58
「...法院竟也同意將土地進行假處分,認定老地主已非土地所有權人,要求將產權移轉給姜媽媽..」
這應該是 ...
我覺得房屋或土地出租給人家, 最好能到法院公證
雖然防不了有心的奧客, 但至少將來不用耽心房客不搬或是竄改合約這種事
有些不願意公證的房東, 是太有錢怕所得稅累進
有些則是類似本案老農, 可能教育程度較低, 不懂所以怕麻煩
作者:
taiwanbigmary
時間:
2017-7-11 23:52
姜老婆婆不怕偽造文書?
一式無二份..立馬露餡!
如這招可用..
騙徒就大利多了..
作者:
padouva
時間:
2017-7-12 02:18
她在臉書上可紅了
作者:
陳青
時間:
2017-7-12 16:58
雙方合約,必須兩份相同。
一份用偽造的手段竄改,
雖然可以瞞過地政事務所的員工,
但法庭上肯定會敗訴。
不過如果姜媽媽把它給賣掉,原地主要拿回權益,就會很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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