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民國89年前興建之農舍違建補照 [打印本頁]

作者: shadow1983    時間: 2017-11-27 09:25     標題: 民國89年前興建之農舍違建補照

各位先進好,
家父於民國八十年左右曾經申請興建農舍(地坪40坪)並已領有使用執照與辦理保存登記.後續因使用空間不足故陸續增建小面積平房(側邊13坪和後方7坪)供使用,惟家父圖方便並未再提出申請,目前想申請增建部分合法補照使用,不知該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以及申請程序為何?(土地坐落於非都市計畫區)
另外,當初合法申請農舍已將合法農舍坐落之農地(400坪)建蔽率使用完畢,民國八十九年以前相鄰農地是可以一起申請的,目前若要合法補照是否一樣可以使用相鄰農地申請,謝謝.
作者: o7u7n    時間: 2017-11-27 11:32

合法的目的為何? 有人檢舉 ? 要交易 ?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11-27 14:09

1)起造人應為原來人
2)和毗鄰土地辦合併看看再來計算建敞率(須為都計外土地)
如果條件符合...
再去計算你來的13+7是否符合建敞率內  
但是一切還是要用到新的法規下去作哦  
有可能會更麻煩
作者: shadow1983    時間: 2017-11-27 18:10

謝謝各位先進回答

1. 補照的目的為欲再申請增建, 想確認目前可供增建之合法坪數
2. 起造人仍為家父, 鄰地和農舍座落土地均為都計外土地, 取得日期與地目均相同, 合併後可達1000坪, 依照農舍建蔽率是否應該可蓋100坪, 作法是否為先辦理合併, 然後再申請補照呢? 請問該向哪個單位諮詢呢? 謝謝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11-27 20:01

shadow1983 發表於 2017-11-27 18:10
謝謝各位先進回答

1. 補照的目的為欲再申請增建, 想確認目前可供增建之合法坪數

1)可以達99坪(一層樓)
2)但是新法是  面臨道到至農舍基地間的通道要納入建敞率內..不知你們當初有沒有申請農路.如果沒有  恐怕這方面要扣除  
建議你找當地建築師問清楚  畢竟你這種案子是罕見案子.沒有明確的答案
或是
快選舉了  你找民意代表去幫你問承辦  要怎麼進行下去才會"順利"
作者: o7u7n    時間: 2017-11-27 20:02

找建築師諮詢一下~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11-27 21:05

民國八十年左右曾經申請興建農舍(地坪40坪)

換個方向想, 這2塊地皆是89年以前取得, 符合老農資格.

何不試試將400坪這塊贈與你或你母親,

你爸在另一塊600坪用老農資格另外在蓋一間農舍呢.
作者: shadow1983    時間: 2017-11-27 22:42

謝謝各位先進的解答

不以另外一筆土地申請主要是卡在增建似乎規範較少,可以直接申請增建不需銷售證明或經營企劃說等等文件,小農地純粹零售,老人家生不出那些東西,所以才選擇增建處理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11-28 08:09

shadow1983 發表於 2017-11-27 22:42
謝謝各位先進的解答

不以另外一筆土地申請主要是卡在增建似乎規範較少,可以直接申請增建不需銷售證明或 ...

你搞錯了,那是89年1月以後農發條例實施後取得的農地;

新農要蓋才需要那些文件,

你爸是老農用的是89年之前的舊法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11-28 10:31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11-28 10:41 編輯

昨天沒寫清楚,刪除,今天補上參考的連結、函釋

我的看法是現在不能合併計算、不能補照。請參考。
1.以前可以申請合併計算,但是當初沒申請,就不能併計。
   有申請那塊地"建蔽率使用完畢"又增建,就違反建蔽率規定。屬於"實質違建"
   實質違建不能申請補照。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 ... 416&p=5&f=7
  https://tinyurl.com/yb4aoutr   台內營字第656943號

2.現在補申請合併計算?  
  88.07.01之後就不能合併計算建築面積,即使是農發條例舊法時取得的耕地。(台內營字第0920089474號)
  http://rlaw.swcb.gov.tw/FileDownload.aspx?id=69
作者: shadow1983    時間: 2017-11-28 12:43

非常感謝各位先進熱心解答, 再請教以下問題

1. 89年以前取得農地的老農, 若於現在欲申請"新建農舍"需要哪些文件和資格呢? 農保家父已具備, 但是是否需要經營企劃書 農地銷售證明等繁瑣文件, 還是只要有農地農用就可辦理, 只是農地配置需要符合目前的法規呢?

2. 若將兩筆農地合併不就有100坪的容積率, 這樣補照算實質違建還是程序違建呢?

再麻煩各位先進, 謝謝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11-28 13:09

chen168 發表於 2017-11-28 08:09
你搞錯了,那是89年1月以後農發條例實施後取得的農地;

新農要蓋才需要那些文件,

不管新舊農都要有這些文件..(農民資格)

只是他增建  依理是不用再辦農民資格(初蓋才要辦)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7-11-28 13:11

chen168 發表於 2017-11-27 21:05
民國八十年左右曾經申請興建農舍(地坪40坪)

換個方向想, 這2塊地皆是89年以前取得, 符合老農資格.

他好像說過 已經把二塊地都納入容積了..
除非辦理解除套繪
作者: yuank    時間: 2017-11-28 16:32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7-11-29 13:51 編輯

我確認一下,80年申請興建農舍時,是只用一塊400坪的農地? 還是併計相鄰農地的面積?

2.我的看法是,符合申請資格,還要加上有申請取得核准才行。
   現在把兩筆土地合併,假設地上沒建物,之後可以用來建築的面積是更大沒錯。
   但是,不會讓以前的實質違建,有什麼改變。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7-11-28 17:03

阿俊 發表於 2017-11-28 13:11
他好像說過 已經把二塊地都納入容積了..
除非辦理解除套繪

每個農民名下只能有一間農舍,

早期申請農舍,很多申請人的名下所有的農地都被主動套繪

,所以樓主要先去鄉公所查訊另一筆600多坪是否有被40坪這間農舍套繪了;

若套繪了要申請解套繪,若沒套繪或解除套繪後,

就可利用老農配蓋模式,先將400坪這塊及40農舍產權轉移其他人,

變名下沒農舍,在申請於600坪這塊蓋老農農舍。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