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持分房產遭法拍 小心投資客投機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1 13:28     標題: 持分房產遭法拍 小心投資客投機

我還在奇怪,為何有業者專收購複雜的持分地和持分屋,原來有這眉角

持分房產遭法拍 小心投資客投機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77635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8-3-1 13:44

我出庭過持分地的經驗。一般人總以為不出庭就不干他的事。也不去了解法律上的利弊分析。
等到法院宣告了,就很難做比較好的風險管控。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1 13:56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8-3-1 13:44
我出庭過持分地的經驗。一般人總以為不出庭就不干他的事。也不去了解法律上的利弊分析。
等到法院宣告了, ...


上次老爸繼承的百人持分老屋,也是被告,因沒多少利益,大部份的持分人選擇未出庭,法院就直接以地籍清理法判塗銷,就這樣百人持分房產就送給現有提告的地主。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8-3-1 14:28

2home 發表於 2018-3-1 13:56
上次老爸繼承的百人持分老屋,也是被告,因沒多少利益,大部份的持分人選擇未出庭,法院就直接以地籍清 ...

一般這種持分多人權益都不大的,可以將出庭的權益寫委託書給其中稍懂法律的持,分者。這樣權益可以委託他去法庭陳述。法官在土地價值或是處理方式就會有所衡量。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0:44

有塊地市價100萬
法拍4拍可能剩40萬
若1/10等於4萬就能取得
4萬持有1/10等於有100萬的土地的 "優先購買權"
就算沒買到也可以賣10萬
(這類投資怎麼可以放棄  重點是哪個案好解決要懂 眉角)


投機?   其他地主不敢買是怕自己有份了無法處理還加購幹嘛
但 真的外人進來又要罵別人投機?

笨蛋才會讓自己的土地被外人買走
自己沒知識還怪投資客投機?
若共有地出問題 其他共有人本來就應該想想怎樣解決最好
自己擺爛 就把願意好好經營土地的人去運用吧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1:11

所以笨蛋才會買持分房地產,因為每個人都很會算計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8-3-2 11:25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1:11
所以笨蛋才會買持分房地產,每個人都很會算計

看地價最佳的台北市的都更速度,就可以知道持分的問題。最貴的建地持分都不易做出有效的處理了,更何況是價值低的持分農地。
能夠把持分地整合算是功德一件。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1:32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8-3-2 11:25
看地價最佳的台北市的都更速度,就可以知道持分的問題。最貴的建地持分都不易做出有效的處理了,更何況是 ...

國家未來農地政策走向,應該是勸合不勸離。。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2:13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8-3-2 11:25
看地價最佳的台北市的都更速度,就可以知道持分的問題。最貴的建地持分都不易做出有效的處理了,更何況是 ...

人家就是在做 "整合" 的工作
只不過是
將原來不同條心的家人共同持有土地
整合到
不同家族但同條心的 "泛義家人" 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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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多基金會有自己的地
方向對了 就能符合農業的趨勢 (大面積耕作)
大面積怎麼來?

有人自己買
有人家族買
有人用協會基金會買
我也有方法好買
...
黑貓白貓不管顏色 會抓老鼠的貓才有得吃 (自給自足 不是等人餵)

到底會不會是笨蛋 通常要看 "口袋"
口袋有增加 你就會用不同口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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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貴的建地當然不好處理 一堆人搶著佔有利益分配不均
最便宜最偏僻的農地 就剛好相反 大家都麻拜託人幫忙管理
你們要是不信
我找塊地讓你們管理  不用租金啦(要是努力點 我還可以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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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當過投資客就不要把自己的腦袋想法往投資客的腦袋放



作者: pineman    時間: 2018-3-2 12:20

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8-3-2 12:24 編輯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2:13
人家就是在做 "整合" 的工作
只不過是
將原來不同條心的家人共同持有土地

我找塊地讓你們管理  不用租金啦(要是努力點 我還可以給獎金)
-------------------------------------------------
沒當過投資客就不要把自己的腦袋想法往投資客的腦袋放


    不知道這投資客資格有沒有限定領域?股市投資算嗎?如果算,底下是套利投資客作法:

    請問獎金每月多少(假設稱為A)?當地人工行情每月多少(假設稱為B)?

    如果A<B,底下不用看了,你要找義工,可我是投資客,不好意思。

    如果 A=B,合理,但是一樣不好意思。

    如果 A>B,那更簡單,我給你我的帳號,我幫你刊登找工資B的人員,等他報到了,你把A-B匯給我就好。

    不知道上面這樣有沒有符合投資客腦袋?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2:24

時間可以看出成效,持分地如果大家都不開發不使用反而比較没問題,但大家搶著要使用時,要利益分配時,人性問題就出來了,

一句老話,趁沒很多人,彼此都還熱络認識,還容易解決時,處理掉或整合掉。。

持分糾紛,2home己經有很多前例可參考。。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8-3-2 12:4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2:13
人家就是在做 "整合" 的工作
只不過是
將原來不同條心的家人共同持有土地

人生的投資客有很多的面向。巴菲特,郭台銘,張忠謀等等人,只需要單純幾個投資面向,就搞定一些人生事業。只要知識有概念夠剩下來的就是你的選擇是甚麼而已。
以前去花蓮投標時,我總會看看身邊這些一樣參與者的精神表情。進而推估這個行業的發展。
我們這一家族的持分地算是多,很難日常生活交易不會碰到持分的交易與訴訟。
自認這方面我做的功德還是有些許。即使建商或是外人我都很願意幫他們整合。把親友們難以有發展前景的持分地換成錢有多棒呀!把那些價值低數量又多的煩惱,盡快脫離頭腦需要去思考的範圍。這樣人生才會富足。
當然吃苦當作吃補,把完全自有的變成持分的,生活多采多姿只要我願意有何不可。
想想自己除了處理掉不少的持分地,算算再買進的持分地有有三件。除了一件跟外面家族買到2/5離1Home近想種菜之外,其他的算是幫助親友換成錢而去買進。當然後來的回報還不錯。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3:32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2:24
時間可以看出成效,持分地如果大家都不開發不使用反而比較没問題,但大家搶著要使用時,要利益分配時 ...

多年前我就是買了塊我獨自擁有的地
玩起自給自足還真不手軟
假設我花掉的是100萬土地價值1000萬
那時想很多人1起玩 可是地是我自己的
所以變成獨樂樂了 (其實1把鼻涕1把眼淚)

現在相反我可以100萬玩1000萬了
缺點就是 很多人要一起玩 不過地太大了 反而我1人玩
(花蓮便宜多了 地可以10人玩 但只有1-2人玩 這也麻煩  好在其他可以長草)
總之你拿你家資產1點點中的1點點 玩大家的 (小時候家家酒玩過沒?)
投資又不是 會讓你傾家盪產
最後就可以眾樂樂


為何我會越走越堅持呢?  因為情況真的和只會獨資的人想的不一樣的
別怕事  事情來不就是去 解決它

像這篇新聞講的 有人找到解決方案了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3:40

pineman 發表於 2018-3-2 12:20
不知道這投資客資格有沒有限定領域?股市投資算嗎?如果算,底下是套利投資客作法:

    請 ...

老大實在太聰明了  知道投資有很多種

那你知道團購農地怎樣分利益嗎?  利益在哪知道嗎?  (全國有人把100坪農地分20人持有的嗎?)

等你了解偏鄉農地再問我 A B C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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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的我不懂  我會的你不懂  不就雞同鴨講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3:5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3:32
多年前我就是買了塊我獨自擁有的地
玩起自給自足還真不手軟
假設我花掉的是100萬土地價值1000萬


一塊地在網路找50人持分,彼此還不認識,錢匯了就有權狀,真的不要這樣玩啦,以後很難收尾。。想得到的問題就很多,這責任蠻重大的。。熱血過了就很難堅持理想了。

我也不希望有人利用2home平台拉人持分,我是越看越怕,若出事我也要負道義責任。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5:06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3:56
一塊地在網路找50人持分,彼此還不認識,錢匯了就有權狀,真的不要這樣玩啦,以後很難收尾。。想得到的 ...

老大  網路我玩好久了  
大家不都 進步到 "私訊"了 ( 更進步就私會了)
我有感覺各地區聯誼會 並不一定會放上網來了(這才是比較重要的2HOME大家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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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下回了  不過團購別的東西總可以
想要的私訊我  不就是這樣
老大盡職了 誰不知道

我過幾天再發的團購 老大看看這樣可以嗎?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5:1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06
老大  網路我玩好久了  
大家不都 進步到 "私訊"了 ( 更進步就私會了)
我有感覺各地區聯誼會 並不一定會 ...


我的立場己表達了...就不在說明了.....之前有人在投資理財區貼文找下線會員的......還有吸金找投資的.... 這種大筆金額沒立案有爭議的...這種就很不好,剛開始基於情面都沒有處理......但最後都是下架處理....

至於老會員辦團購....,講的是信用.....若是沒有爭議的或沒有違法嫌疑,我也不會干渉太多...
作者: 樂活族    時間: 2018-3-2 15:35

2home 發表於 2018-3-2 15:16
我的立場己表達了...就不在說明了....

老大管理網站 你說過的話在某幾篇
並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看到
你要寫一篇 置頂文 這樣每個會員都會看到
或加入會員要簽同意書表示 本站有免責部分
要不然買賣專區有有提醒文 這樣最好啦
像 "本站不能發團購房地產資訊"  


以後不發土地團購就是了 . 免得往後真的出現 "樂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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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台北發起團租 每人繳1萬租土地耕作可以嗎? (共耕)
若在玉里發團購 每人繳1萬買下土地種菜可以嗎? (這叫什麼?)

以上差別在哪 大家看有嗎?  我只對錢有興趣 所以只看到 1萬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3-2 15:46

樂活族 發表於 2018-3-2 15:35
老大管理網站 你說過的話在某幾篇
並不一定每個人都會看到
你要寫一篇 置頂文 這樣每個會員都會看到




之前新品或二手區,出了幾次詐騙事件....所以有立了下面的公告,就在新品或二手區置頂 ...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extra=page%3D1

至於團購部份,問題比較複雜...

我之前寫的團購程式,最近可能會開放.....就會有完整的功能和辦法,目前還在擬定........以後會採申請的方式...沒爭議的就會開放....,被開放的團購,將在2HOME 網站會有精美的圖文廣告版位做全版的輪流播放+FB+LINE 幫忙曝光......
作者: yuank    時間: 2018-3-3 14:29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3-3 14:57 編輯

共有關係之下
共有人除非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不然不能占一塊來使用
共有人隨時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是耕地,注意最小分割面積0.25公頃限制)
可以用多數決管理
可以用多數決處分共有物,例如全部賣掉。(土地法34-1)
共有人出售共有物時,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新聞那件,不應該想說反正持分很少1/12,而不行使優先承買權。
較常見先買一點成為共有人,然後再收購到成為多數,就有權處分全部共有物。原共有人如果想保有不動產,更要優先承買。

一起購地成為共有人,應該不是壞事,只是都要清楚遊戲規則,要有共識和諧相處。


條文請參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DF=&SNo=817-831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 ... 60001&FLNO=34-1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8-3-15 22:11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3-15 22:22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8-3-3 14:29
共有關係之下
共有人除非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不然不能占一塊來使用。
共有人隨時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是 ...


本來無煩惱,何事惹塵埃?

請求法院判決分割可能曠日廢時也成本很高. 你只要思考到-->如何提出能夠被所有持分共有人每個人都無異議的方案,讓法官能據以判決,你就知道有多困難了.

多數決賣掉? 問題是你能掌控到34-1所規定的條件嗎? 2/3的面積? 或 1/2的面積加上大於1/2的人數?
多數決管理? 10嘴9卡稱 , 開會吵吵鬧鬧....承租人誰找尋?誰管理?收益如何分配?稅務如何處理?  處理成本恐怕遠高於收益.

如果有人問我的建議,我會說
目前你是局外人就不要去淌這個渾水.
如果你是局內人就趁還能處理時,趕緊處理. 最好讓點利給人家才能儘速脫身. 天涯何處無芳草,轉個彎海闊天空,到處是美地,何必執著於一塊可能讓你頭痛的房地產.  不過當你讓利賣掉持分後,日後聽到那塊地以較高行情移轉他人時,不要來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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