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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代書說現在林地一律不能變更為農牧用地?(已查證解答) [打印本頁]

作者: moon520    時間: 2018-4-27 16:35     標題: 代書說現在林地一律不能變更為農牧用地?(已查證解答)

本帖最後由 moon520 於 2018-5-14 17:21 編輯

我在獅潭有一塊林地,大約1.8公頃,有桂竹林及少數果樹,是老爸留下來的,三兄弟聯名,因三弟想出售土地,所以想將它變更為農牧用地比較好價,代書本來說不好辦但是可以辦,於是就交給地書辦理,本來依且進行順利,地政事務所的人也來鑑界,將土地分割為坡度比較平緩的1.1公頃和比較陡坡的0.7公頃兩塊。打算將坡度較平緩的那塊申請變更為農牧用地。但代書又說水保局說林地在十年內辦理過分割就不能變更地目?但我家的地不分割又有較陡的部分申請不過,還是得分割。總之,就是不能辦了。
代書說很複雜,我聽不懂,總之一句話,就是現在林地都不能變更為農牧用地了,我聽得滿頭霧水,不知道各位前輩有聽過這條規定嗎?
從開始辦理,還找竹行來疏伐,劈草,鑑界,前後花了快四年,現在一切歸零,請問有可以推薦的代書能辦理?
作者: moon520    時間: 2018-5-14 17:01

本帖最後由 moon520 於 2018-5-14 17:02 編輯

今天特別跑了趟台中水保局,發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已經在107.03.23修訂了(第七條),山坡地只要經過分割或合併,就不能辦理變更了。代書動作太慢一直拖,拖到法律條文又改了,只好再觀望看看這條條文會不會再改回來了
https://www.swcb.gov.tw/Laws/law ... 487b68d212d27c643d8
作者: iaall4u    時間: 2018-5-21 11:34

想請問一下....
1,) "水保局說林地在十年內辦理過分割就不能變更地目?"
    --> 請問有法條規定嗎? 且∼地目不也已廢除了, 非都,是使用分區與使用類別...

2,) "七、查定後之土地,經分割或合併,其查定分類依其非都市土地之編定類別。"
    --> "查定後"∼這是以哪個時間起算?

感謝!還請幫忙解答一下∼
感謝!
作者: pkgm168    時間: 2018-5-27 02:10

可以將地段地號給我嗎 我幫你查看看怎ㄇ處裡 0905251607 陳先生 代辦土地變更

作者: moon520    時間: 2018-6-3 16:49

本帖最後由 moon520 於 2018-6-3 16:51 編輯
iaall4u 發表於 2018-5-21 11:34
想請問一下....
1,) "水保局說林地在十年內辦理過分割就不能變更地目?"
    --> 請問有法條規定嗎? 且 ...


「十年」這期限是代書說的,我想應該是他動作太慢,規定改了,怕我怪他.所以說得很含糊,根本沒這條十年內的規定。
辦過分割就不能辦理【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異議複查】這是台中水保局承辦人員這麼跟我講的。他說是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辦理,因為第七條是新規定,所以我遲了一步不能辦了。除非規定再改回來。
「查定後」的期限,何時起算,我上述的規定裡也沒有清楚載明,非常模稜兩可。所以這第七條真的規定得很奇怪。
如果不分割我有一部分的土地坡度很陡,會過不了關,所以先辦分割,分割了不能辦,不分割也辦不過,真是氣死人。
作者: moon520    時間: 2018-6-3 16:54

pkgm168 發表於 2018-5-27 02:10
可以將地段地號給我嗎 我幫你查看看怎ㄇ處裡 0905251607 陳先生 代辦土地變更

但是台中水保局承辦人員丁先生說不能辦呀∼今年三月才改的條文,除非條文再改回來,就是卡在水保局那關,哭∼
作者: 小坦克    時間: 2018-6-4 14:05

小弟剛辦完分割鑑界,林地變更農牧用地(核准),當中過程可謂一波三折,過程如下:
先自行測量需割出面積,用CAD作圖,將分割面積圖送地政表示指界分割(想與水保一併完成),但水保表示要先把地號申請出來,再送件,終於趕在107年2月底完成送件,在3月底完成鑑界測量(鑑界2次)水保當時現場就有提到,前兩天上面指示分割合併案件無法受理變更案件,我們剛好是最後一批,在當中水保就有行文縣府查十年內有無違規事項,最後通過前還要簽切結書(表示案件是107.3.23前送件的)
不過如果你的分割是在107.3.23前就辦理好的,是否可以主張為法令前已分割完畢去送件,那就不知道可不可行了!
作者: moon520    時間: 2018-6-14 21:27

小坦克 發表於 2018-6-4 14:05
小弟剛辦完分割鑑界,林地變更農牧用地(核准),當中過程可謂一波三折,過程如下:
先自行測量需割出面積,用 ...

真幸運耶!搭上末班車,只是代書雖然辦好分割了,卻遲遲沒去水保局送件,所以說根本沒送件,因為水保局承辦人員說送了也沒用,若是3/23前送就可以,條文改了就不行辦理了。水保局承辦人員自己也說,其實這條條文不太合理,應該會再修改,但是等他再修改要等到猴年馬月去啊?
作者: changlee    時間: 2018-11-20 15:29

我昨天已收到新北市農業局公文,2018.8月初申請林業用地變更為農牧用地,昨天收到公文準予變為農牧地。
現在申請是整塊母地變更,不能分割後變更。一經分割就不能辦理,我這塊地是5級坡,還要土地鑽探,終於同意變更。
作者: HwH.V    時間: 2018-12-14 16:38

本帖最後由 HwH.V 於 2018-12-14 16:48 編輯
moon520 發表於 2018-6-3 16:49
「十年」這期限是代書說的,我想應該是他動作太慢,規定改了,怕我怪他.所以說得很含糊,根本沒這條十 ...


昨天詢問水保局∼今天回覆...
所謂"查定"--已經編定為林業用地,農牧用地...此屬於已經查定!
能否再申請查定變更∼是以查定時間與編定時間先後為準...
所以∼基本上現在能再申請的就是尚未編定為何種用地的土地!

也再問∼為何會新增此條文?
因少數人鑽漏洞不斷反覆申請變更查定,因此造成水保局績效差,遭糾正...

是否再多人再去反應呢...? 或許有機會再修正此條文...

作者: 大野狼    時間: 2018-12-24 06:38

changlee 發表於 2018-11-20 15:29
我昨天已收到新北市農業局公文,2018.8月初申請林業用地變更為農牧用地,昨天收到公文準予變為農牧地。
現 ...

請問,變更後再分割,可以嗎?
作者: changlee    時間: 2018-12-24 23:42

今年2018.03.23日開始,林業用地不得分割後再變更,需原母地整塊變更後再分割。我已經新北市農業局變更完成,代書如說不行是代書不懂。
作者: iaall4u    時間: 2021-10-17 14:37

moon520 發表於 2018-5-14 17:01
今天特別跑了趟台中水保局,發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已經在107.03.23修訂了( ...


哦∼又修正了耶...更嚴格了..?!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農水保字第1091866081號令修正發布第2、3、4、6、7點

二、本查定工作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辦理,以尚未劃定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土地為限。
--->僅限未劃定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土地為限!!

六、更正查定之處理如下: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一日前已有查定結果、已受理之個案申請或辦理中之年度專案者,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得向水土保持局所屬分局申請更正查定,並以一次為限。..."
--->是指106年四月11日前有申請∼現在可以申請變更囉∼但限一次...? 以後者∼就不能申請變更?
作者: cannas    時間: 2021-10-21 13:54

iaall4u 發表於 2021-10-17 14:37
哦∼又修正了耶...更嚴格了..?!
中華民國110年6月8日農水保字第1091866081號令修正發布第2、3、4、6、 ...

二、本查定工作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辦理,以尚未劃定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地類別之土地為限。

可利用限度是拿來辦使用地類別註記的資料,如果已完成編定使用地類別土地,自然就不用再辦可利用限度查定

六、更正查定之處理如下: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十一日前已有查定結果、已受理之個案申請或辦理中之年度專案者,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管理機關得向水土保持局所屬分局申請更正查定,並以一次為限。..."

可利用限度是依據現地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去認定,屬自然條件,所以讓你有更正一次的機會,但現地如有違規使用狀況,直接就是不予查定。

如果是已編定為林業用地要變更使用地類別,就依使用分區內各種使用地變更編定原則表去看能變什麼,跟可利用限度查定已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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