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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教土地增值稅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小杉杉    時間: 2018-5-31 15:49     標題: 請教土地增值稅問題

父親有一塊地
使用分區:鄉村區  使用地類別:乙種建築用地
其他登記事項:農地重劃
前次移轉現值:66年10月, 72元/平方公尺
問題
1.這塊地原本是農地,重劃後為建築用地,是這樣嗎?
2.如果是建築用地,因為前次移轉現值為66年10月, 72元/平方公尺,
如果今年用贈與的方式給子女,需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嗎?
(有搜尋到農地重劃為建築用地好像不用課徵土增稅,不知是否有這規定?)
3.除了繼承不用課徵土增稅,有否其他方法,不用課到稅?
4.如果繼承的話,前次移轉現值是不是會改為繼承當年?(這樣以後買賣,土增稅計算就會少很多)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大大解惑,先謝謝各位前輩


作者: 123land    時間: 2018-5-31 22:47


1.這塊地原本是農地,重劃後為建築用地,是這樣嗎?
沒有附謄本無法判別、但劃入鄉村區即為乙建
2.如果是建築用地,因為前次移轉現值為66年10月, 72元/平方公尺,
如果今年用贈與的方式給子女,需課徵土地增值稅是嗎?
(有搜尋到農地重劃為建築用地好像不用課徵土增稅,不知是否有這規定?)
贈與移轉要課贈與税(可以分批移轉節税)及土增税
3.除了繼承不用課徵土增稅,有否其他方法,不用課到稅?
政府的稅跑不掉
4.如果繼承的話,前次移轉現值是不是會改為繼承當年?(這樣以後買賣,土增稅計算就會少很多)
是的,省了土增稅.若再移轉就要多繳房地合一稅(市價與公告現值差額)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8-6-1 02:02

繼承不用課徵到增值稅,移轉的公告現值是繼承的當日的當期的公告現值。

希望財產由某位子女繼承又怕往生之後子女發生繼承糾紛。(而生前贈與又有贈與稅與增值稅的負擔。)可以採用生前預立遺囑方式並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這樣他百年之後就可以根據預立遺囑辦理單獨由某位子女繼承,排除了其他人。
但法律有保障每位子女的最少繼承,你可能要查清楚ㄧ下。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8-6-1 07:02

1.是,都市計劃重劃後農地變乙建
2.該地維持農地農用可免徵地價稅及土增稅,好像需申請,這部份不太記得了。
贈與需繳贈與稅
作者: 小杉杉    時間: 2018-6-4 09:37

謝謝各位前輩的指引
經與家人討論
朝用預立遺囑的方式進行
不過在搜尋資料時
找到相關資料,如下,只是未再深入探究,給各位參考
視為農業用地
此種原為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仍作農業使用者,通稱為「視為農業用地」,得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贈稅,應符合下列要件:
1、原為農業用地,2、經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3、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或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市地重畫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之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4、仍作農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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