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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買賣合約,如果賣方不打算履行,買方應該如何因應? [打印本頁]

作者: Precious    時間: 2018-7-22 23:45     標題: 土地買賣合約,如果賣方不打算履行,買方應該如何因應?

事情始末:
標的物:約100坪建地,道路這一側為約4米寬的私設道路,而此四米寬的私設道路占用了此建地的部分面積。

買賣合約:簽約時約定此占用道路的面積須從買賣坪數中扣除,但是我買方願意允許誤差坪數3坪,也就是說如果測量後道路面積占用10坪,則扣除7坪的土地價金,當時賣方估計道路占用面積約7~8坪,所以同意了這項約定。
另外有一條文,雙方約定至遲須在7月31日點交完畢。

價金支付:第一期款訂金100萬,簽約日(5/12)當天支付,代書隔日存入履保帳戶,第二期款230萬稅單核發後通知買方5日內應存入履保帳戶,第三期款辦理貸款支付。

正式進入故事情節

代書於7/19日通知我繳交第二期款,我因為7/24~7/26出差無法匯款,告之7/27可以匯款沒問題,順便提及道路占用面積測量後最終坪數是多少,也好確定買賣總價金額,代書此時說坪數高達18坪,賣方對此很有意見,還要協調。心中暗想對方不會是想賴皮吧,就請教另外的代書好友整個事情始末,他建議最好雙方寫一份展期協議書,否則對方如果以7/31尚未收到價金為由而解約,恐怕對我比較不利甚至變成我違約。

所以我就請代書約雙方在7/21日在仲介公司碰面協調展期事宜,結果對方對付款展期表達無所謂,晚點支付也無所謂,但是對於道路占用坪數高達18坪,表示不能接受,最多接受7~8坪,否則此買賣就作廢,並交代代書只有這條路可行,其他不用多說。

問題來了:

1.我如果在7/31前無法完成貸款,違約責任會是在我方嗎?但是我不能確定總價金,又如何支付尾款呢?

2.如果能在7/31前依照合約內容完成撥款,我方還會有違約的可能嗎?

3.我該如何讓對方履行此項合約呢?
作者: yuank    時間: 2018-7-23 00:01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7-23 01:11 編輯

1.「買賣合約:簽約時約定此占用道路的面積須從買賣坪數中扣除,但是我買方願意允許誤差坪數3坪,也就是說如果測量後道路面積占用10坪,則扣除7坪的土地價金,當時賣方估計道路占用面積約7~8坪,所以同意了這項約定。另外有一條文,雙方約定至遲須在7月31日點交完畢。」
標紅色部份,有在契約中寫明嗎?  
2.展期協議書   有白紙黑字簽好了嗎??

你可能該找個可信任律師看看。
作者: Precious    時間: 2018-7-23 11:59

yuank 發表於 2018-7-23 00:01
1.「買賣合約:簽約時約定此占用道路的面積須從買賣坪數中扣除,但是我買方願意允許誤差坪數3坪,也就是說如 ...

Yuank 兄:

1.紅色字體部分沒有出現在買賣契約書中。
2.展期協議書,對方還沒簽。
作者: yuank    時間: 2018-7-23 12:33

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8-7-23 13:56 編輯

紅字沒列在契約,對方似乎找不到理由更改或解約。
展期協議,沒有白紙黑字,你很難舉證他說過,那就等於沒展期。
代書7/19日通知二期款,金額符合契約約定的算法嗎?
如果符合,你7/24就該繳二期款,不然就違約。(即使對方可能不認帳,你的部份目前還是得依合約作)
如果不符合,才可能考慮主張民法264同時履行抗辯,這7/24前該出存證信函...

沒看過文件,以上只算初步建議,未必正確。
時間有點緊,應該馬上找律師或代書研究一下。
作者: 種哥    時間: 2018-7-23 17:45

偶會依約付款 依約執行 最後點交也是依約(18-3=15坪扣)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8-7-23 18:01

種哥 發表於 2018-7-23 17:45
偶會依約付款 依約執行 最後點交也是依約(18-3=15坪扣)

要申請鑑界確認被佔用的正確數值,否則你無權無依據扣款。
賣方本來就必須鑑界後移交,鑑界當時可要求地政人員測出正式被佔用的面積,並提供鑑界成果圖(上面會繪出被佔用面積的大小及數值)。土地代書知道怎麼做。
作者: Precious    時間: 2018-7-24 02:49

yuank 發表於 2018-7-23 12:33
紅字沒列在契約,對方似乎找不到理由更改或解約。
展期協議,沒有白紙黑字,你很難舉證他說過,那就等於沒 ...

是的
7/23 已經先匯入第二期款
作者: Precious    時間: 2018-7-24 02:50

種哥 發表於 2018-7-23 17:45
偶會依約付款 依約執行 最後點交也是依約(18-3=15坪扣)

代書也是如此建議
作者: Precious    時間: 2018-7-24 02:55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18-7-23 18:01
要申請鑑界確認被佔用的正確數值,否則你無權無依據扣款。
賣方本來就必須鑑界後移交,鑑界當時可要求地 ...

農夫大哥

謝謝你的提醒,雖然當時有申請鑑界,但是路地占用面積之測量是否由地政處人員測量,我會跟代書了解看看。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8-7-24 14:11

Precious 發表於 2018-7-24 02:55
農夫大哥

謝謝你的提醒,雖然當時有申請鑑界,但是路地占用面積之測量是否由地政處人員測量,我會跟代 ...

若沒有測量被佔用面積時,你還是要再申請測量,經過這樣正式鑑界,大家比較可以心平氣和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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