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美國波特蘭 tiny house 傳奇.. [打印本頁]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8-3 16:07     標題: 美國波特蘭 tiny house 傳奇..

美國波特蘭是許多 tiny house 的聚集地....也不知何時開始的....也就是群聚效應..... 開始都是非法居住,後來當地政府也順應潮流,樂於發tiny house 使用執照收稅租,讓這些住戶合法化, 達到雙贏的局面..... ,小房子也變成波特蘭很大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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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本月初在波特蘭召開了一次全國性的會議,那些小戶型積極份子在會上表示,現在應該將這一些小戶型合法化,而且波特蘭非常適合。玫瑰城已經成為了促進附屬住宅單位或ADUs(人民群眾,車庫,閣樓和地下室的次要住所)的全國的領導者。2016年城市頒發的新ADU建築許可證已經接近了常規獨戶型住房的總量。倡導者說如果這個城市能夠允許那些在車輪上的房子,那就可以幫助減輕很多人的住房負擔,並且政府對於城市的消費將幾乎降為為零。波特蘭城市規劃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Eli Spevak說:“我們正在研究並發展這些小型屋,ADU以及公共住宅。我們認為當一些波特蘭房屋業主,居民和企業家知道這些小戶型可能會被合法化,並將會很快流行起來。”一名名叫艾克力的小型戶戶主表示:“小型住房對於收房租的房東和居住的人都有利。”然而一位住在波特蘭東北部小戶型的居民擔心他們被鄰居舉報,因為這樣的話,他和他的愛人將會被趕走。他說:“我每天都在祈禱可以讓我繼續住在這裡。我們一直以來都需要和鄰居們和別人保持良好的關係才不會被趕走。”



小型戶比ADUs更小但卻更實惠

一位名叫kol peterson的博客博主正在寫一本關於adu房型的書,並表示在波特蘭建造的典型adu房型最大面積大概有八百平方英寸,成本約為十八萬美元。

Peterson說,依靠在輪子上的小戶型房子大約佔地面積為一百二十平方英寸,同時還包括一個可以睡覺的閣樓,而花費可以低至三萬美元。他和他的妻子也在波特蘭少數合法的地區擁有一些這樣的小戶型房子。這些房子合法是因為他們都在東北亞伯(northeast alberta street)街道附近並屬於商業規劃,比如大篷車和小居酒屋等。在那一個時尚的移動小屋花費大約為五萬美元。艾瑞克,一名已經建造了四間小戶型出租屋的人說:“出租小戶型的房子將會對整個市場開放,租金為每個月300至800美元不等。這對於那些無家可歸的人來說是夢寐以求的。” 市民表示說:“有些人喜歡在我們這個城市生活,但是他們卻付不起房租。”爾移動小型戶將會滿足這些人地需求。住在sherwood外的一個小房子的米希爾博依爾說道:“波特蘭需要這樣小戶型的房子來彰顯這個城市的特色。為了實現波特蘭的人口多樣化,房屋也必須多樣化。因為這樣才可以滿足不同的人群需求。”

爾與此同時,銀行卻會為移動小型戶提供貸款,而不是adu戶型。因為銀行認為如果移動房屋地屋主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利可以收回他們的房子。建立adu的波特蘭市民必須擁有足夠的資金或者是借用他們家人的貸款。雖然adu房子地建造更小更便宜,但低於1000美元的租金是很難支付如今的建築成本。



建築代碼問題



還有一個複雜的情況是,移動小房子在法律中被稱為休閒車輛,這意味著這些居民居住區是非法的。這些房子都沒有嚴格遵守建築規範的標準。移動板房要對大小有一定的局限性,這樣他們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被拖曳。因此,這些絕大部分地房子都不符合住宅建築規範要求的牆體厚度,隔熱,高度空間等規定。很多人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條件下,以靠攀爬梯子來進入小屋中可睡覺的閣樓。

但專業人士表示現在有很多機會使住宅建築規範現代化,以適應新的小型屋的形式。去年年底,亞什蘭的小型戶研究中心專家,安德魯莫里森之前成功地增加了各個建築的《國際住宅代碼》,現在將針對這樣的小型房屋添加他們的國際代碼,此一舉措將在明年生效。一些波特蘭當地的人表示,波特蘭可以通過適應佛雷斯諾法令來整治規範這些小房子,這意味這些房子需要符合法規地連結下水道,水還有電氣。



Peterson,adu專家提出了一個更簡單的想法來適應尤金的露營條例。可以讓一些當地居民既可以不用付租金,也可以合法地住在帳篷,房車或者小型戶中。他還認為如果可以廢除租金,那就可以讓更多人可以大規模地投資這些小戶型。

一些小戶型地屋主建議城市可以將獨立臥室合法化,這樣居民就可以共用房屋地廚房和浴室。幾位倡導者建議波特蘭地官員們可以為小型戶的未來發展進行商討,並敲定城市未來的規劃變更,使他們合法化。Spevack和其他倡導者試圖於前任市長查理哈勒斯做到這一點,並擬定了一項名為《活動小型戶法律法規》的草案。這建議包括房子必須連結下水道,水以及電,或者允許小型戶可以作為一個附屬臥室。他們建議要求修改財產維護守則,以及符合規定的安全規定才可以合法地生活在活動房子裡,安全規定比如緊急出口,扶手,煙霧報警,一氧化碳監測器以及防風雨的安全檢測。



市長的同步

去年八月,市發展局要求一對住在波特蘭東北部私人家庭庭院的夫婦。一直以來,他們居住在活動的小屋中。而對此,波特蘭市長泰得惠勒表示他非常同情這對夫婦,並想為他們提供一些房屋住宿上的幫助。

泰勒的總體目標是提供更多的集會來讓這樣的活動屋稱為合法居住的場所。市長政策顧問內森霍華德表示,儘管他們一直堵在關注佛雷斯諾法案,但是還沒有準備充分將它公佈於眾。

市長發言人邁克爾考克斯說,惠勒已經通過雙面膠,三合一,花園公寓和adu來填充城市住房的密度。但是目前為止,小型戶已經被是為“臨時避難處。”考克斯說,惠勒正在對一位住在波特蘭北部的肯頓區的婦女進行小型戶的試點。如果這一舉措得到成功,那這樣的案例就會被複製到更多人身上。

考克斯還表示,市長惠勒希望在小型房屋在近郊地區可以有更多的靈活性,但是他們認為在某些生活方面,小型屋不一定會做到最完善。

可持續發展局表示他們正在對小型屋的可行性和合法化做出最大的努力。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 ... iw=1366&bih=61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5Blm3-PqkE

[youtube]X5Blm3-PqkE[/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VG0Ikpl41k


[youtube]2VG0Ikpl41k[/youtube]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8-8-3 22:00

這些居住的觀念習慣與法的觀念及主其事官員的想法,都離台灣很遠
倒是假如十來萬美金買這種移動屋在美國,實在算價值低。
我的親友在,佛州買個百來坪的地加房子,也是十七萬美金,當然現在值約35萬
作者: cor    時間: 2018-8-6 00:37

在台灣除非垃圾藍綠不再執政
不然 賤商的房子要賣給誰?

沒人當房奴,人畜的工作誰來做?
政治蟑螂沒有地皮炒就沒有土地正義 安居樂業

還是天高皇帝遠,躲在山上過無政腐的生活卡實在
人生短短海海 ,爭一張紙做什麼?

不要幻想政府能為你做什麼

在喜樂島
有能力自求多福 獨立於世俗禮教之外的人 才是有福的
作者: aray    時間: 2018-8-6 01:29

台灣人對居住環境的用心,遠比不上對吃的興趣。我們家附近的香雞排攤,就設在臭臭的大水溝邊。雞排好吃,生意很好,大家好像不在乎。
波特蘭那樣的迷你屋社區,ㄧ來在台灣應該找不到地,二來,住戶很快就會在社區亂堆垃圾
作者: 老輝爵    時間: 2018-8-9 09:50

國外有很強烈的社區概念,也是我們常看到的字眼 community,所以有兩種建築無論大城小鎮都一定有,一個是教堂,另一個就是 community center,社區建設是在公共建設以外的重要建設,這在台灣是完全看不到的,甚至是華人圈也看不到,所以在國外只要是 china town 就代表骯髒、落後、不文明,這是怪不了別人的,誰叫我們的固有文化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也因此養成我們視而不見的態度,騎樓占用、巷道占用、違章加蓋,只要不影響“我”那就沒事。
作者: 緊張大師    時間: 2018-8-11 14:57

騎樓是私人土地.政府沿用日治法規.
省下人行道.又因是私人土地造成高高低低堆積物品.
除了新加坡舊街區.外國沒有騎樓.尤其歐美.對私人財產是很尊重的.

作者: 抹香鯨54    時間: 2022-4-17 09:12

國情民風不一樣,高唱別人可以,臺灣也行論調的人,應該多思考一下

什麼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去風景區、市集走走,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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