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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賣農舍須課所得稅 不適用房地合一制 [打印本頁]

作者: Shifoo    時間: 2018-8-21 09:37     標題: 賣農舍須課所得稅 不適用房地合一制

財政部昨(20)日發布解釋令,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興建「農業設施」非屬房地合一新制適用範圍,個人交易農業設施所得,須課財產交易所得稅。即起生效。
所謂農業設施主要包含:農作產銷設施、林業設施、自然保育設施、水產養殖設施、畜牧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綠能設施等。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 ... ub7243_pulldownmenu
作者: 2home    時間: 2018-8-21 10:26

一般買賣農舍的成交,大都是一筆金額,農地和農舍一起過戶,若要課所得稅,農舍的價值是如何定義.....是整筆成交金額計算...還是要把農舍的價值分離出來課稅....所以賣農舍時,農地和農舍要分開成交,是這樣嗎? 有點搞不清楚?
作者: chen168    時間: 2018-8-21 19:17

配合農業政策,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將「農舍」排除在房地合一新制的適用範圍,繼續維持適用舊制。



文末有提到農舍不在內喔!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8-8-22 11:59

chen168 發表於 2018-8-21 19:17
配合農業政策,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將「農舍」排除在房地合一新制的適用範圍,繼續維持適用舊制。

應該說
合法申請不課土地增值稅的  得不用繳納房地合一稅
如果農舍有違章 仍然要繳納一部份的房地合一稅

PS:何謂一部份  周金樹老師有上課過 可以去私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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