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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分割共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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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yagi
時間:
2018-12-25 04:04
標題:
分割共有物
本帖最後由 xiyagi 於 2018-12-30 01:02 編輯
各位好:
日前小弟收到法院簡易庭通知書,
內容大致為:
受通知人:4(小弟之姓名)
案號案由:分割共有物
其日種類:辯論
原來是祖母過世後,小弟與親戚共16人共同繼承其房產
一棟屋齡約60年之二層樓透天厝,每人土地之持分比例約佔兩坪多合計34坪
自繼承以來已逾20年尚未辦理分割,
而兩年前親戚甲以其持分向資產公司借款,
後來此資產公司以親戚甲未償還債務,向法院提起拍賣,
最後此公司於第三拍時,以150萬標得其持分,
現在此公司向法院提起告訴,小弟為其被告
因此小弟想在此向各位請教:
1.
小弟爬文發現,有心人處理共有持分之土地的方式,
第一就是買下持分後墊高價錢要共有人吞回去,
第二是訴請變價分割,把整棟房賣掉,再分配價金
請問假若他欲採取變價分割,有需要先分割共有物嗎?
2.
請問各位:
小弟如果採取預告登記,可以保障權益嗎?
而現今已在訴訟階段,預告登記還來得及嗎?
抑或是小弟能有其他保障權益的方法?
問題冗長,煩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謝謝兩位大大的回答
作者:
STSHAOWW
時間:
2018-12-25 07:42
變價分割 大家分錢有何不好
持份太小大家痛苦
由外人來做 也比較不傷親戚感情
作者:
yuank
時間:
2018-12-25 13:52
1.變價分割,就是分割共有物的方式之一阿。
直接就拍賣掉分錢,不必先作什麼動作。
2.預告登記,不是這情形用的。沒用。
要如何保障權益,要看你們的意願、財力。
比方說,對家族來說是有紀念價值的建物,無論如何一定要留。
那就訴狀寫,希望由你們分得房地,願意補償對方。
想要怎麼分,就怎麼寫。
作者:
cvb98
時間:
2019-7-17 14:57
如果家族還沒處理完分割
可以7/26來聽聽免費的法律講座喔
站內址
http://www.2home.com.tw/bbs/foru ... &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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