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chu0502""
田庄人大大
謝謝您將相關法令節錄,讓人一目了然,造福同胞
辛苦了
請問‥我有山坡地一塊不到3分地
我不想申請建照的話
可以用如下方式嗎
申請資材室加管理室(同一間)‥兩者合併不超過45平方公尺
比如:面積共45平方公尺空間隔兩間
一間20平方公尺‥作管理室
一間25平方公尺‥作資材室
這樣可以嗎
兩者申請方式一樣嗎
謝謝解惑
法令解釋..
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審查辦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M0020022
第 11 條農作產銷設施許可使用細目、興建面積與高度及條件如下:
一、水稻 ...
田庄人 發表於 2009-1-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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