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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繳完房地二稅合一發現新問題了 [打印本頁]

作者: 4w    時間: 2019-7-6 18:58     標題: 繳完房地二稅合一發現新問題了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9-7-7 12:51 編輯

2年前借錢給兒子買地,本來想蓋好賣掉或是給他結婚用,後來沒蓋把地賣了,有繳了20萬的二稅合一,可是日前國稅局又來電說要再補20萬贈與售出獲利稅。 我很納悶這怎要剝二層皮,請問各位大大要如何省稅呢? 才賣200多就要抽40萬,未免太可怕, 有什麼法子可以省稅?
作者: yeh6712    時間: 2019-7-6 19:38

當初沒有借據,利息支付證明等,都會視為贈與…

一次借出的錢有超過1年每人的免稅額度220萬吧?

作者: 4w    時間: 2019-7-6 21:40

yeh6712 發表於 2019-7-6 19:38
當初沒有借據,利息支付證明等,都會視為贈與…

一次借出的錢有超過1年每人的免稅額度220萬吧?

今天我爬文研究了。 土地原來借出給兒子180萬, 低於贈與額,稅是抽不到,但是土地賣出獲利計算方式,卻是售出價扣除 購入當時的公告現值,不是實價登錄, 這樣差距大了,再乘以稅率  , 不是20萬而是40萬。  這下慘了~賠大了

作者: yeh6712    時間: 2019-7-6 22:03

4w 發表於 2019-7-6 21:40
今天我爬文研究了。 土地原來借出給兒子180萬, 低於贈與額,稅是抽不到,但是土地賣出獲利計算方式,卻是 ...

我看了一下法規:

…房屋土地係出價取得並經提示成本證明文件者,為該房屋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繼承、受贈取得者,為繼承、受贈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交易日所屬年月政府已

公告的最近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的金額認定。

所以大大的兒子土地賣出,被視為「受贈取得」的嗎?有點看不懂…

您借錢給兒子,然後兒子去買土地(應該也是登記在他的名下),他再賣土地,是這樣的嗎?
作者: 4w    時間: 2019-7-7 06:14

本帖最後由 4w 於 2019-7-7 07:45 編輯
yeh6712 發表於 2019-7-6 22:03
我看了一下法規:

…房屋土地係出價取得並經提示成本證明文件者,為該房屋土地的原始取得成本;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發票,還申請建照沒蓋的15萬無法報支出,利息支出無法報銷,代書費、仲介費可報,所以以295-180加上可認可支出,去計價稅金, 交了20萬
誰知政府事後認為兒子的土地這是贈與,不認180萬。而是以公告現值去算獲利。 這樣差價更大,所以要補20萬。等於是40%的稅了,不懂是買入是真金白銀180萬買的,為何要認為是公告現值買的?那為何賣出不已公告現值扣呢? 這法令很奇怪?
這樣一搞差不多沒錢了!  小老百姓真是無奈啊!如今唯一的法子就是怎樣讓政府相信親子間也有借貸, 或是奇蹟出現去鑑定當年抱錯孩子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9-7-7 08:40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補稅通知」是行政處分,準備好資料,去提「訴願」吧!
作者: pineman    時間: 2019-7-7 10:51

     題外話,兩稅合一是指企業繳過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可以部分扣抵(以前是全額)股東個人的綜合所得稅。4w大想說的應該是房地合一稅。

    因為我有投資股票,所以看到二稅合一時完全反應不過來,想說土地買賣和兩稅合一有什麼關係? 後來才想到應該是在講房地合一稅。建議4w大如果要請教專業人士如律師或會計師時,名詞要講房地合一稅,不然他們可能也會楞住。

作者: yeh6712    時間: 2019-7-7 19:13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大大,我認為你應該去申訴…

但應該是說:你贈與兒子180萬元(最好有匯款證明),

之後他去買土地、賣土地都是他自己決定的…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9-7-7 21:48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9-7-7 21:55 編輯
4w 發表於 2019-7-7 06:14
沒錯!就借他180萬,以他的名字買地,2年後賣掉295萬,當初自己整地做擋土牆費用約在二十萬元以上,沒有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7

我不是代書,我也不專業.我也很奇怪你的情形. 就我所知.
贈與在220萬內好像不用申報.不會被罰.
你兒子用他的名義買了土地,賣出後繳了稅.
政府現在卻認定是贈與.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不如主張是兒子向你借錢...180萬是兒子向你借的總可以吧!
誰說兒子不可以向父親借款? 兒子向父親借款不寫借據也沒有甚麼問題吧!

房地稅合一的稅額計算,在上面網址.
如果105年01.01之後取得的房地產物件才適用房地稅合一.
如果不適用的物件,應該是用移轉的公告現值前後差去計算土地增值稅吧?(但買賣公契在申報時必須買賣雙方同意用公告現值去申報)

作者: 4w    時間: 2019-7-8 06:05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19-7-7 21:48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7

我不是代書,我也不專業.我也很奇怪你的情形. ...

昨天問了一個代書,他聽了也是覺得不可思議,沒聽說這情況,總之這幾天進一步和稅務單位溝通。
作者: 2home    時間: 2019-7-8 07:34

最近洗錢防制法很嚴,若有大筆資金匯款,銀行會主動通報,就很容易查出什麼?就算是每年220萬以下的免稅增與額是最好計劃性多筆小額分批匯入。

防洗錢新制 新人存逾50萬禮金 須通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102330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9-7-8 11:14

請問農地也有這些稅嗎?,購買已經5年以上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9-7-8 12:45

all600 發表於 2019-7-8 11:14
請問農地也有這些稅嗎?,購買已經5年以上

農地農用,買賣移轉是可以主張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但必須取得農用證明。代書知道怎麼去辦。
作者: all600    時間: 2019-7-8 12:54

那如果是和4w一樣父親出錢替兒子買的呢?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9-7-8 13:13

4w 發表於 2019-7-8 06:05
昨天問了一個代書,他聽了也是覺得不可思議,沒聽說這情況,總之這幾天進一步和稅務單位溝通。

直接跟課稅單位溝通是對的,這樣才會知道攻防的重點。
這屋子差價再扣除必要的成本後,應該利潤有限。可以把屋子買來前後的照片顯現來證明做了甚麼的花費,再一筆一筆找出花費 所在。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9-8-3 22:00


看到一則新聞,覺得很奇怪?
想請問大家的見解。
udn 聯合新聞網: 老太太賣繼承房支付安養費用 不適用20%非自願稅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967615

我的疑問是上面這案,假設繼承的是沒有房子的純土地,繼承後然後馬上依公告現值二倍賣出成交了。在這種情形之下,要繳交獲利稅嗎?
假設土地公告現值總值為100萬,買賣契約是200萬。申報移轉的公契是依照土地公告現值移轉。
實價登錄會是100萬還是200萬?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9-8-3 22:18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19-8-3 22:00
看到一則新聞,覺得很奇怪?
想請問大家的見解。
udn 聯合新聞網: 老太太賣繼承房支付安養費用 不適用2 ...

實價登錄按照買賣契約,會是200萬。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19-8-3 22:39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9-8-3 22:46 編輯

上網查了一下政府的網站,
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 ... 0000147f2ee589480df
這樣說:
個人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售因繼承取得的房地時,是否要適用新
制?
答:(一)不一定。個人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售的房地:
      1.如屬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繼承取得者,為使改制前後已持有房
地者權益不受影響,並考量繼承人取得房地的時點及原因並非
其能控制,爰仍適用舊制課稅規定。
  2.屬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繼承取得者,如該房地係被繼承人於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取得,則應適用新制,如係被繼承人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者,原則適用舊制規定,惟符合新制規定之自
住房屋、土地,得選擇改按新制課稅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
所得,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 30 日內辦理申報納
稅。

所以聯合報的那則新聞:[老太太賣繼承房支付安養費用 不適用20%非自願稅率....]
該老太太所繼承的房地產可能是被繼承人在105年1月1日之後才買的. 否則應可依舊制申報,不至於成為新聞. 否則這一則新聞就是聯合報記者杜撰的假新聞.(老太太會繼承的房地產會來自於誰呢?老太太她的爸媽?她的先生?...而該房地產又是在105年之後才買的! 這種機率實在不高! 看來這則新聞的報導正確性很可疑.)
作者: 笨羊    時間: 2019-8-4 08:12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19-8-3 22:39
上網查了一下政府的網站,
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ETW119/downLoadMaterial?workshopAtta ...

也可能繼承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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