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農舍用地要在地界線上,所以靠地界線那面牆不能開窗? [打印本頁]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20-3-12 08:58     標題: 農舍用地要在地界線上,所以靠地界線那面牆不能開窗?

自從105年的行政命令發布之後
農舍只能臨路臨界
意思是最多可能有2面牆是離地界線很近
除非退縮足夠距離才能開窗
但要退縮幾米才能開窗呢?
我看建築法第110條不是很懂
看起來是退縮1.5米以下不能開窗
1.5米~3米之間可以開合計面積3平方公尺的窗戶
3米以上才能不限制開窗大小,但又好像是6米以上才能不限制開窗
不知道這樣正確嗎?
還是說,隔壁農地無建物是空地,我的農舍即使蓋在地界線上也可以開窗?
如果真的不能開窗,大家都怎麼解決?  二次施工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20-3-12 09:51

現在申請農舍  要申請農民資格了
農民資格的配置  就有分農舍用地(填土面積)及農舍基地
主要是要限制你的興建面積..

農舍用地 就是用你土地的1/10下去算..
等農民資格准了後  你再去1/10裡規劃農舍  只要基地不會超過1/10他都可以讓你申請

所以 假設說
你的農舍用地可以到76坪  但是你想自地界線退縮開窗的話
你可以申請50坪   把地界線那裡空出26坪....那你就可以開窗了..
至於樓地版面積一樣是150坪(含陽台)

農民資格主要是審察你的農舍用地配置  一樣要臨路臨側
農舍建照就是要審察你農舍要蓋在農舍用地上那個範圍(你要蓋滿也可以)
農舍用地是土地1/10...農舍基地是小於或等於1/10

某些縣巿可以讓你另外申請農業設施
像宜蘭我們故縣長  就是一個不守法的人  他農舍興建條例跟農業設施管理辦法  只讓農民只一個用
但是實際上二個是不同法令  一個是1/10  一個是4/10
後來被人明昇暗降後...換陳先生回來救援 改為二法併用...
也就是說在4/10內  可以申請農舍+n種的農業設施...
現在的縣長延用到今..你可以問問當地縣府看看

但是我建議你  申請農舍別再拖了  國土法很不明朗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20-3-12 10:08

阿俊 發表於 2020-3-12 09:51
現在申請農舍  要申請農民資格了
農民資格的配置  就有分農舍用地(填土面積)及農舍基地
主要是要限制你的 ...

謝謝指點
所以意思是假如我蓋滿76坪,臨地界線那面牆就無法開窗囉,因為只想蓋一樓
可是隔壁其實還是我家的農地,目前只有作物,只是當初分割出來以後比較好繼承  呵呵

另外,國土法有可能把農舍作更多限制嗎? 譬如改成五分地才能蓋農舍?

作者: 阿俊    時間: 2020-3-13 11:04

fruiter 發表於 2020-3-12 10:08
謝謝指點
所以意思是假如我蓋滿76坪,臨地界線那面牆就無法開窗囉,因為只想蓋一樓
可是隔壁其實還是我 ...

國土法目前的公告(花蓮版)是全面禁建農舍(聽說會改也會延)
但是他又開放申請休閒農場(請自行查詢法規)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20-3-17 09:52

本帖最後由 fruiter 於 2020-3-17 09:58 編輯
阿俊 發表於 2020-3-13 11:04
國土法目前的公告(花蓮版)是全面禁建農舍(聽說會改也會延)
但是他又開放申請休閒農場(請自行查詢法規)


我查了108年8月的國土計畫法 花蓮版草案
沒看到說禁建農舍的條文,跟農舍有關的關鍵字只有一個
最近在立法院表決的國土計畫法
爭議重點好像是在於國家重大建設可變更農地是替財團開後門
感覺還是一團亂
但我覺得即使禁建農舍也沒差
因為台灣人很聰明
早就發展出所謂奢華露營Glamping
比蓋農舍的成本更低
收費卻更高
這算不算農地違規使用呢?
反正露營帳篷很快就可以搬遷
比貨櫃屋還好搬
因此也就不需要去蓋違法農舍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20-3-17 10:55

本帖最後由 阿俊 於 2020-3-17 10:57 編輯
fruiter 發表於 2020-3-17 09:52
我查了108年8月的國土計畫法 花蓮版草案
沒看到說禁建農舍的條文,跟農舍有關的關鍵字只有一個
最近在 ...


你要往下拉  看分區使用准許類別(一格一格的那張  

http://urbanscapetw.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_50.html

你點   花蓮縣國土計畫成果資訊網   那個連結(好像關掉了 等開放)
進去後第24頁 (表格)
你就會看到下面這個表格  然後你自己XY軸查一下



PS:有聽聞農委會的人說還會改  也有營建署的回應是等農委會來開會再說  蘇貞昌也說要修法延後

阿災


也有政府說這是謠言
https://www.cpami.gov.tw/%E6%9C% ... B0%88%E5%8D%80.html
作者: fruiter    時間: 2020-3-17 16:52

阿俊 發表於 2020-3-17 10:55
你要往下拉  看分區使用准許類別(一格一格的那張  

http://urbanscapetw.blogspot.com/2017/07/blog ...

這表格看起來是圖形檔
難怪查不到關鍵字
我印象中是所有縣市的農1都是禁止興建農舍
沒想到花蓮的農1~農5全部禁建農舍也太嚴格了
這應該會改掉才對

有查到一些禁建農舍的補償辦法如下

國土計晝法第32條第2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經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其所受之損失,應予適當補償。前二項補償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44條第4項:「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之用途如下:一、依本法規定辦理之補償所需支出。……」,規定「既有合法可建築用地」經依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變更為非可建築用地時」,其所受之損失,應以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適當補償
作者: 阿俊    時間: 2020-3-17 22:13

fruiter 發表於 2020-3-17 16:52
這表格看起來是圖形檔
難怪查不到關鍵字
我印象中是所有縣市的農1都是禁止興建農舍

他連原住民保留地都禁建農舍..

如果按照這個表下去  屆時只有休閒農場可以用而已




歡迎光臨 2home 打造桃花源 (http://2home.com.tw/bbs/)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