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home 打造桃花源
標題:
急急急原住民保留地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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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吳
時間:
2009-4-27 01:43
標題:
急急急原住民保留地 問題
本文章最後由 小吳 於 2009-4-27 02:01 編輯
原住民保留地在幾十年前以私契賣給了客家人謝先生,之後原住民保留地的後代想要要回土地雙方均告上法院,結果法院判決客家人謝先生勝訴,地上權歸屬謝先生,
問題:地上權,可以做買賣移轉登記嗎? 謝先生適用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嗎?
依本辦法取得之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五年,經查明屬實者,由省(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會同耕作權人或地上權人,向當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如果十七條規定不適用於謝先生,謝先生又已故土地是否會歸還給原住民的後代:)還有跟謝先生到代書那辦理,私下的權利轉移是否可以?
作者:
qaz854887
時間:
2009-4-27 08:07
台東是個山地鄉 這種問題很多 正常國有地與 山地保留地 未取的登記前都是讓渡 要登記放領 定要有原住民身分 至於地上權買賣是兩碼事 善意第三者也算合法的@
作者:
小吳
時間:
2009-4-29 22:00
標題:
RE: 急急急原住民保留地 問題
感恩,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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