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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農地上老舊建築要多舊才有可能變更成建地 [打印本頁]

作者: DJH    時間: 2022-7-14 19:10     標題: 農地上老舊建築要多舊才有可能變更成建地

本帖最後由 DJH 於 2022-7-14 19:12 編輯

想請教各位大大。
之前也好像有看到相關的討論。但找不到了。

問題是農地上老舊建築要多舊才有可能變更成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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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and.moi.gov.tw/chht ... id=3495&qitem=1

臺灣地區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管制方式之演變可分為3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62年以前): 除都市計畫範圍內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實施使用管制外,其餘土地並無積極管制措施,土地使用型態基本上決定於私人的使用行為及選擇。

二、第二階段(62年): 因應世界糧食危機,為使有限的土地資源作經濟合理的使用,政府於62年開始將優良農地編定為「農業用地」實施局部性管制,其他地目土地則未管制使用,在當時對保護優良農田,維護糧食生產確具成效。

三、第三階段(63年以後): 非都市土地配合63年1月31日「區域計畫法」公布施行,劃定為特定農業區等10種使用分區及編定為18種使用地,並自64年迄75年分期分區辦竣編定公告,全面完成編定。同時,依照內政部65年間訂頒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管制。

臺灣地區除金門縣、連江縣、臺北市、嘉義市及縣(市)合併前臺中市、高雄市、臺南市均列入都市計畫外,其餘18縣市(含原臺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之非都市土地,首自屏東縣於民國62年辦理土地分區及編定示範工作,確定示範工作要點,以作為全臺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與編定之參考,該縣於64年10月6日辦理公告編定,其他縣市則經分期分區辦理,而於75年11月1日嘉義縣辦竣編定公告後,全臺非都市土地使用已全面完成編定,納入同一使用管制體系。


https://www.land.taichung.gov.tw ... 0&type_id=10894


請問我的農地上有舊有房屋,可不可以申請變更(更正)為建築用地,如果可以,那要檢附什麼文件?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1)經編定使用之土地,如土地所有權人檢具確於公告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已變更使用之合法證明文件,得申辦更正編定。 (2)如果非都市土地上有舊有合法房屋,申請人不是土地所有權人時,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更正編定的同意書,並檢具舊有合法房屋之證明文件﹝1.建物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稅籍證明)、2.戶口遷入證明、3.完納稅證明、4.繳納自來水或電費證明四種文件之一﹞及其他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建築用地,地政事務所依相關規定認定後,再函報市政府核定。


https://www.hl-land.gov.tw/News_Content.aspx?n=210&s=995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要辦理更正編定?如何申請?

答:
1. 所謂更正編定,就是在編定公告之前,已經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因編定錯誤或法令規定可以改編編定者,應辦理更正編定。

2.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辦理更正編定的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編定前已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且現在仍係屬有效的證明文件,就近向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

3. 例如:一般農業區內,編定公告前原已有合法住宅建物,卻編為農牧用地,可檢具:﹝一﹞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二﹞戶口遷入證明、﹝三﹞完納稅證明、﹝四﹞繳納自來水或電費證明四種文件之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縣(市)政府受理申請辦理更正編定為一般建築用地案件,合法房屋及其面積由建設(工務)單位認定,測量及更正編定則由地政單位辦理;申請人也可以提出經該縣(市)政府建設(工務)單位認定核發的合法房屋及其合法範圍面積的證明文件,辦理申請更正編定。

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53630

農地可申請變更建地,讓老房子擁有新生命
日期:108-04-18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地政處
農地可申請變更建地,讓老房子擁有新生命


您知道嗎?農地上如果有老舊建物,符合一定條件則可向政府申請變更成建地。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若民眾的農地上有74年11月16日以前(田地目除外)就存在的建築物,並且取得合法證明文件,就可向政府申請變更成為建地,相關更正編定或辦理方式,民眾可向台東縣政府地政處或地政事務所洽詢。

縣府地政處表示,依據「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經編定使用之土地,如土地所有權人檢具確於公告編定前或公告編定期間已變更使用之合法證明文件,可依作業須知規定辦理更正編定,讓農地變更為建地。

存在於農地上的老舊建物因歷經數十年的日曬雨淋,甚至地震、颱風等災害侵襲,可能都有破損需修建或是災損坍塌等情形,如果民眾房屋有上述情況請主動與至鄉鎮公所申請災損證明,取得該證明文件後,仍可將農地分割後變更成為建地,有關更正編定相關介紹及辦理方式,民眾可電洽縣府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詢問,亦可至台東縣政府網站查詢相關資訊http://land.taitung.gov.tw/cp.aspx?n=C96720FEA38DE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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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都有相關法規。那房子到底要多舊(老)才有機會呢?(最後一則提到74年11月16日)

無保登有稅籍的老房子。
使用分區     山坡地保育區
使用地類別        農牧用地


作者: zsqwaxzx    時間: 2022-7-15 15:26

每個縣市實施建築管理的時間不同
所以首要之務是釐清該地區師實施建管的時間
第二才是去找能證明房子在建管前已興建的證明。
作者: DJH    時間: 2022-7-15 18:49

本帖最後由 DJH 於 2022-7-15 20:06 編輯
zsqwaxzx 發表於 2022-7-15 15:26
每個縣市實施建築管理的時間不同
所以首要之務是釐清該地區師實施建管的時間
第二才是去找能證明房子在建 ...


感謝回覆。

查到這一篇


https://www.cpami.gov.tw/%E6%9C% ... BE%A6%E3%8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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