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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山坡地保育區內之林地值得購買嗎? [打印本頁]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1 14:53     標題: 請問山坡地保育區內之林地值得購買嗎?

最近發現在住家附近有一塊3800多坪的地在標售,但是他是屬於山坡地保育區內之林地使用類別暫未編定,
遠看是乎並沒有種果樹,如果將它買下來是否可以耕種果園並且蓋農舍或是農具室之類建物,
謝謝^^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6-5-21 23:27     標題: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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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2 10:54

感謝牛兄的回覆!
所以說無關於土地的使用類別嘍!
再請教一問題,
雜項執照是指防土牆或連外道路之類工程之施工執照嗎?
個人是完全外行!也沒有起屋蓋房經驗
呵!呵!呵!看來得從名詞定義基本學起了^^
作者: 笨牛    時間: 2006-5-22 11:18     標題: 山坡地一般申請動工許可就夠了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2 22:52     標題: Re: 山坡地一般申請動工許可就夠了

post by ""笨牛""
[quote]post by ""森林小屋""
感謝牛兄的回覆!
所以說無關於土地的使用類別嘍!
再請教一問題,
雜項執照是指防土牆或連外道路之類工程之施工執照嗎?
個人是完全外行!也沒有起屋蓋房經驗
呵!呵!呵!看來得從名詞定義基本學起了^^


台灣的法規多如牛毛,若是認真執行沒有一處合格。
山坡地開發只要向鄉鎮單位申請水土保持動工許可,整地開挖等等不會被開罰即可。[/quote]

再次感謝牛兄 ^^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4 10:46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
(一)特定農業區—係指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
(二)一般農業區—係指特定農業區以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
(三)工業區—係指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四)鄉村區—係指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政策之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五)森林區—係指為保育利用森林資源,並維護生態平衡及涵養水源,依森林法等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六)山坡地保育區—係指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七)風景區—係指為維護自然景觀,改善國民康樂遊憩環境,依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八)國家公園區—係指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史蹟、野生物及其棲息地,並供國民育樂及研究,依國家公園法劃定者。
(九)河川區—係指為保護水道、確保河防安全及水流宣洩,依水利法等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十)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係指為利各目的事業推動業務之實際需要,依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並註明其用途者。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4 10:48

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及其性質:
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各種使用地之分類及其性質如下:
(一)甲種建築用地—係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乙種建築用地—係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丙種建築用地—係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四)丁種建築用地—係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農牧用地—係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六)林業用地—係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七)養殖用地—係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八)鹽業用地—係供製鹽及其設施使用者。
(九)礦業用地—係供礦業實際使用者。
(十)窯業用地—係供磚瓦製造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一)交通用地—係供鐵路、公路、捷運系統、港埠、空運、氣象、郵政、電信等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二)水利用地—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十三)遊憩用地—係供國民遊憩使用者。
(十四)古蹟保存用地—係供保存古蹟使用者。
(十五)生態保護用地—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十六)國土保安用地—係供國土保安使用者。
(十七)墳墓用地—係供喪葬設施使用者。
(十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係供各種特定目的之事業使用者。
作者: 森林小屋    時間: 2006-5-24 10:54

還真是需要把這些基本的先了解清楚,
不然看網上討論還真有點.....看某 :cry:
作者: 黑則明    時間: 2007-3-15 10:53     標題: 最重要一點是坡度不超過百分之30

最重要一點是坡度不超過百分之30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07-3-15 11:09     標題: Re: 最重要一點是坡度不超過百分之30

post by ""黑則明""
最重要一點是坡度不超過百分之30


那麼是蓋屋基地部分不超過30%,還是全部土地平均坡度?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07-3-15 12:34     標題: 最好不要啦

林地
要注意森林法, 只要砍樹, 被發現, 就會處罰. 慎思.
而且林地多屬於陡峭地, 坡度在30%以上, 山坡地開發規定是限建, 40%以上就可能要禁建了. 水土保持的費用可能也不低喔.
作者: tengteng    時間: 2007-3-15 12:37     標題: 不要只看山坡地保育條例

水土保持法
建築法內更是清楚描述了
作者: 黑則明    時間: 2007-3-15 13:21     標題: 是全部

是全部
      可先調航照圖片看看
       山坡地是很麻煩    如果這關沒過  其他的就免談了
作者: katheryne    時間: 2010-1-7 23:25

林地好像沒看到1/10的限制,
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先蓋,然後轉農牧用地(假設坡度甚麼都合格的話)這樣嗎??
作者: fums420505    時間: 2010-1-7 23:55

本文章最後由 fums420505 於 2010-1-7 23:56 編輯

14# katheryne
就我所知(剛申請蓋資材室):
『暫未編定』要先申請變更(確定為林地或農牧地),才能申請『蓋』
前述的30﹪坡度,現在好像比較『寬』了,在我申請變更地目時,水保來測,說整筆平均40?還是45﹪就可以變成農牧地了,我地有一些超過坡度,原來水保面有難處,後來隨行的地政提醒他:要全部平均,並且引導他再去量測一些較平坦的地方,他說:回去在套圖看看;
後來他就給我農牧地了
其後申辦資材室,第一個就先看『地目』,並說:暫未編定要先『註記』(就是要編定完成)
以上僅供參考(我在『血淚拓荒史』中有說明,請參閱)
作者: katheryne    時間: 2010-1-8 14:08

老大哥  (您年紀大我不小,幾乎長我一輩,稱兄道弟實在不好意思)
謝謝您的指教。

不過如果林地(現在已經是了)沒有1/10的限制,
那就可以蓋得大一點,等蓋完取得建照,再轉農牧用地
這樣是不是可以規避法規的農地1/10建蔽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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