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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院初體驗 [打印本頁]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24-3-6 15:30     標題: 法院初體驗

一年多前開車靠右打算右轉撞倒直行騎機車的大學生
對方手腳破皮,鑒定結果機車有超速,雙方責任一半一半
就醫費用千把塊,機車估價單一堆改裝品洋洋灑灑九萬五外加精神賠償三萬五
第二次鑑定精神賠償要五萬,第三次六萬
大學生始終沒出面,對方父親好像中樂透一樣
車禍後買新衣服新褲子也要算我的
只能說厲害了
作者: chen1969    時間: 2024-3-6 17:43

機車騎士有受傷,那這是刑事庭,過失傷害?是告刑事帶民事?

遇到這種狀況,不知道法官通常會怎麼處理。

李蒨蓉曾有類似的案例,不知道是不是一般的情況,供參考。

https://tw.news.yahoo.com/%E6%9D ... 7%A3-075959653.html
作者: momo123456789    時間: 2024-3-6 21:27

本帖最後由 momo123456789 於 2024-3-6 21:41 編輯

人生難免不如意
ㄧ年四季水長流
財去人安樂
以後稍注意
既然來討債
還去免糾纏

以前我們這邊一個鄰居獨居老人
騎機車到隔壁里去打麻將
被一台汽車撞倒
腳有骨裂
那老人接受和解
有看到那女駕駛人來好幾次探望
有時拿水果有時帶糕餅
很多次很多次
他也都理所當然收下覺得應該的呀!
好像那老人的傷ㄧ直沒有全好
後來他台北的兒子接去共居
過3年就傳說死了

有些時後
是應該要"得饒人處且饒人".." 不正之財莫貪求"


作者: Zefram    時間: 2024-3-7 08:49

momo123456789 發表於 2024-3-6 21:27
人生難免不如意
ㄧ年四季水長流
財去人安樂

用醫學角度來講 被撞 難免會有後遺症 進而影響身體建康

而老人也沒提告 索償

跟因果無關...

真要講因果 撞人的沾染因果會比較嚴重
作者: DANNYCHEN    時間: 2024-3-7 12:30

應該保個第三責任險,讓保險公司接手,對方就不會獅子大開口.

不過一年多了,一審還沒判嗎?
作者: albert01    時間: 2024-3-7 13:33

本帖最後由 albert01 於 2024-3-7 13:40 編輯

只是第一次開庭而已吧?
法官應該沒那麼好呼嚨的,
提出是一碼事,法官認不認又是另一碼事!
都上法院了,就讓法官去判吧!


=====================================
第三人責任險加超額1000萬,一定要保!
自己車壞了就算了,撞到賓利還得了!

我遇過,照程序阿,先調解,不成就上法院!
我直接嗆,我不怕上法院,調解的價碼不滿意就去讓法官判吧!
反正法官判多少都是保險公司會付,
至於留案底,留就留吧,我沒差!

保險員說,他的權限就是六萬不用單據,
要不要?不要他也沒辦法,就上法院吧!

然後....對方說那就六萬免單據吧!
作者: ming0722    時間: 2024-3-7 14:23

弱弱問一下,  鑑定精神賠償是什麼? 這個可以鑑定? 由哪一個單位來鑑定?
作者: Zefram    時間: 2024-3-7 14:39

ming0722 發表於 2024-3-7 14:23
弱弱問一下,  鑑定精神賠償是什麼? 這個可以鑑定? 由哪一個單位來鑑定?

不用鑑定 只要受傷 就可算精神賠償

第 195 條
1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2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3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作者: ming0722    時間: 2024-3-7 14:47

Zefram 發表於 2024-3-7 14:39
不用鑑定 只要受傷 就可算精神賠償

第 195 條

我只知道可以請求, 沒聽過可以鑑定!

可是樓主說
"第二次鑑定精神賠償要五萬,第三次六萬"

才會問說, 要上哪去鑑定?

開車在外, 要小心! 小心! 再小心!


作者: Zefram    時間: 2024-3-7 14:52

本帖最後由 Zefram 於 2024-3-7 14:56 編輯
ming0722 發表於 2024-3-7 14:47
我只知道可以請求, 沒聽過可以鑑定!

可是樓主說


要有失能才要鑑定


開車就是要禮讓機車

只能快速超越機車再轉彎  否則就減速讓機車先行 直到沒機車再轉彎

而都市區 就容易出現機車不讓 有種撞我的敢死隊

反正轉彎車 輸
作者: og2h    時間: 2024-3-7 15:16

本帖最後由 og2h 於 2024-3-7 15:25 編輯

精神賠償 都是看 法官 根據你的財力 去判斷的

一班上班族收入 精神賠償大概會判 三萬元

https://zhelu.tw/post/what-is-mental-compensation


也就是 不算那些 車禍造成的身體 跟收入的損失

光 碰到身體 造成的驚嚇 就可以 碰磁 三萬以上了 叫做精神賠償車禍基本收入

所以車禍 被撞倒 記得 把衣服順便朝地上劃破 安全帽太舅 順便敲壞

在去買新的 都可以算車禍後的求償

要碰磁 記得 摩托車  上面放一個本來就壞掉的 iphone 跌倒了 順便把他摔破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24-3-7 17:38

ming0722 發表於 2024-3-7 14:23
弱弱問一下,  鑑定精神賠償是什麼? 這個可以鑑定? 由哪一個單位來鑑定?

打錯
第二次調解啦
不好意思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24-3-7 17:41

og2h 發表於 2024-3-7 15:16
精神賠償 都是看 法官 根據你的財力 去判斷的

一班上班族收入 精神賠償大概會判 三萬元

事實上,精神賠償沒那麼簡單
受傷的程度肯定跟金額有關,總不能破皮的跟骨折的依樣價格吧
再來連結裡面還提到很多因素
並沒有啥基本三萬起跳的道理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24-3-7 17:44

chen1969 發表於 2024-3-6 17:43
機車騎士有受傷,那這是刑事庭,過失傷害?是告刑事帶民事?

遇到這種狀況,不知道法官通常會怎麼處理。 ...

刑法過失傷害
然後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如果刑法判有罪才會進到民事

刑事庭我進去跟法官檢察官說同意認罪依法辦理
簽個名五分鐘就出來了
後面才是看賠償怎麼判
作者: og2h    時間: 2024-3-7 19:58

本帖最後由 og2h 於 2024-3-7 19:59 編輯

破皮 跟 骨折 那是醫藥費 的部分 就是身體醫療費

精神賠償 是 身體心裡 受到觸碰給的另外一種 安慰金額

精神賠償 就是看你財產裁量

比如豬哥紅人 強吻 女議員

身體沒有受傷 沒有醫藥費可以求償

但是身體受到 觸碰的部分 就有 精神賠償可以做文章


所以 你把人擦傷 跟撞死 賠的金額 受身體受損程度決定高低
擦傷藥費費 不會跟撞到死掉的 一百萬身體全壞一樣



而精神賠償 是 另外把你財產多寡 拿一定的金額來給受害者 精神慰藉
精神賠償是看你收入

醫藥費 是死的 你一個月收入不管三萬或 三千 受害者醫藥費是30萬就是30萬

一個月收入3萬 還有一堆 家產 法官會讓你多點錢給受害者 精神肥腸

一個月都在資源回收 月入三千 沒啥財產 法官可能只會叫你包個一千元 當精神肥腸





作者: momo123456789    時間: 2024-3-7 21:44

Zefram 發表於 2024-3-7 08:49
用醫學角度來講 被撞 難免會有後遺症 進而影響身體建康

而老人也沒提告 索償


科學上的因果   無法證明
更大範圍看的因果   三世因果   相信   也期望更多人相信
得饒人處多饒人

作者: Zefram    時間: 2024-3-8 08:55

momo123456789 發表於 2024-3-7 21:44

科學上的因果   無法證明
更大範圍看的因果   三世因果   相信   也期望更多人相信

三世因果就扯太遠了

除非你道法高超能看到 他們兩人的三世因果 否則只是推測 自身想法強加於他人身上

一般要講的是現世的因果...

如果要預先推斷 一定是相欠債 來討債之類的

就已經有點怪怪的
作者: smhu    時間: 2024-3-8 14:31

為了避免再度誤上了「直行車先行」的坑,不管是怎麼難裝,也只好硬著頭皮上啦...老車加裝BSD





理論上汽車都得保強制第三人責任險,這個案例應該是沒有超過理賠的範圍吧...由於對方有體傷,只要不和解,就構成了過失傷害罪責成立的條件,您又認罪了,總不能叫法官判不罰吧...就算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一個月也要3萬元咧...

2019年在台1線上紅綠燈左轉時,被直行機車撞了...



仁德分局交通隊說我的責任100%...所以現在開車出門,紅綠燈要轉彎時都很害怕...

當時,那台車的第三人責任險,我保了三千萬...但是出險後保險公司理賠員不肯依對方開的價碼賠償(保險公司內部有固定的行情),拖了好久才和解掉。而和解的主因是在東區區公所協調會上,保險公司的人勸說(恐嚇)我說再不和解,上了法院萬一碰上恐龍,不管是判一個月或是七個月,都是我自己要倒霉。最後是在保險公司再多出一萬,我也出一萬元的情況下達成和解的。==>所以不要相信第三人責任險保得夠多,保險公司就會幫你解決的這種屁話。

作者: og2h    時間: 2024-3-8 15:01

現在機車族 都是飆車族

不管電動GOGORO的 還是汽油的

每個都再 衝

汽車要變換方向 建議慢慢換

那個衝過來的機車 只要沒遇到突然轉彎的 還是很會閃的

作者: ming0722    時間: 2024-3-8 16:19

smhu 發表於 2024-3-8 14:31
為了避免再度誤上了「直行車先行」的坑,不管是怎麼難裝,也只好硬著頭皮上啦...老車加裝BSD

少保了"刑事訴訟險"?
作者: tomeplz    時間: 2024-3-8 17:29

ming0722 發表於 2024-3-8 16:19
少保了"刑事訴訟險"?

即使有保這個,也只代表保險公司派律師幫你上法院
真的被判刑的還是你,保險公司不會在乎
雖然我後來還是乖乖保了第三責任跟超額還有奇奇怪怪的
但最終解釋權在保險公司
要怎麼賠他說了算
很有可能真的遇到了還是得自己掏腰包
就像樓上某位苦主
作者: Zefram    時間: 2024-3-8 18:02

tomeplz 發表於 2024-3-8 17:29
即使有保這個,也只代表保險公司派律師幫你上法院
真的被判刑的還是你,保險公司不會在乎
雖然我後來還 ...

https://youtu.be/XdUtV0js7cY?si=g8pjS0YTNWcAGtNL&t=414

可以參考一下
作者: momo123456789    時間: 2024-3-9 21:02

Zefram 發表於 2024-3-8 08:55
三世因果就扯太遠了

除非你道法高超能看到 他們兩人的三世因果 否則只是推測 自身想法強加於他人身上
...

謝謝您!
凡人  卻實如您高見
就只是最多看見當前的
所以對於更遠的
看不見摸不到   更別說相信
能相信   就是相信了經典法寶上的說明
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作者是
純然自己想像是妄想   信者絕不敢故違的   
不信者自然不信   隨順就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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