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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農地分割建議? [打印本頁]

作者: WenWen    時間: 2025-4-20 15:03     標題: 請問農地分割建議?

本帖最後由 WenWen 於 2025-4-20 15:22 編輯



請問前輩
如果想將農舍(用地)規劃在圖片中的黃色區域

遠離鄰地、左右兩側地界線(黑色區域)
並且避免承辦人要求將農舍用地放在靠藍色區域那一側的地界線

打算分割農地
把黑色、藍色、橘色的區域湊成2分半分割出去
只保留綠色、黃色部份在同一筆地號

分割後,依照法規
唯一臨路(灰色區域)、臨地界線,可以規劃農舍用地的區域
是不是就只剩黃色區域?

擔心想法有誤,分割錯誤弄巧成拙
請前輩們不吝指教
謝謝
作者: 快樂農夫    時間: 2025-4-20 19:05

我是外行的,所以意見不一定對。
印象中,農地除非是繼承下來的共有地才可以分割,否則同一個地號是不能分割的。
但四個地號要整編成二個地號可能是可以。
要蓋農舍的最小面積756坪(好像有小數點)。
作者: nature4d    時間: 2025-4-20 19:26

筆者是沒經驗. ( 不曾實際的買或賣土地, 早年嘗試賣過, 沒成交過 ---> 倒是曾經買過預售屋, 慘賠收場  ).

假如是 我自己 面臨這種疑問的話, 我的做法 " 比較可能偏向 " ---> 到 鄉鎮或市公所 的 建設課 / 農業課 去找相關的職務者請教.

畢竟, 對於 " 法令 " 或是 " 規定 ", 他們比較專業.

或者, 去找所謂的 地政士 / 土地代書 這種的人.
作者: nature4d    時間: 2025-4-20 19:51

本帖最後由 nature4d 於 2025-4-20 20:04 編輯
快樂農夫 發表於 2025-4-20 19:05
我是外行的,所以意見不一定對。
印象中,農地除非是繼承下來的共有地才可以分割,否則同一個地號是不能分 ...


補充個人所 " 認知 " 的一個條款 ----------

如果上輩留下的土地 " 總面積 " 是 4.95 分, 田地或是農牧用地. ( 可能好幾個地號 " 相同使用地目 / 並且都有相鄰 ", 加起來共有 0.495 公頃 ).

然後, 有兩個兒子.

那麼, 那塊 加總 4.95 分 的土地 ---> 無法分割.

因為規定是, 分割之後的 " 每個 單筆面積 ", 必須超過 0.25 公頃.

就是 " 必須地號相鄰, 而且總面積至少超過 0.50 公頃 ", 才能夠分割.

以上只是說 農地 方面啦, 如果是 林地, 分割之後最低單筆要超過 0.1 公頃. ( 就是 一分 啦 ).

建地的話, 可能割成三坪五坪都有可能.



相鄰土地 ( 同個主權人, 由兩三個後輩繼承 ), 如果上下是屬於 田地, 中央卻隔著 農牧用地....三者加起來面積超過, 應該也是無法分割.

條文不夠清楚 --- 只寫 農地, 到底單指 田地, 或是 田地 / 農牧山坡地 兩者可以混在一起計算, 不需要分開 ?

因此後面那幾行, 只是筆者的個人猜測. ( 想必 大概是 不可以加總這兩種 " 不同使用地目 ", 來混著割 ).

-----------------------------------------------------

補充另外一種狀況 ---------

如果是多筆 小面積, 位置 " 四散 " 的農業土地...

更不需要割了, 把多筆地號湊在一起, 大略湊成 面積 / 價值 / 位置 差異不要過大.
( 儘可能湊得公平一點 ---> 而且獲得有權繼承者大家都同意 ).

然後, 繼承者們 直接 抽籤.

確定籤號內容與土地的地號之後 ---> 相互辦理, 拋棄繼承 " 自己沒抽到 " 的地號.

最後根據 另一方或兩三方 的拋棄同意書, 各自去辦 繼承與過戶.

============================

後記 : 使用抽籤 與 相互拋棄某部份的方式 ---> 筆者的實際經歷.

編註 : 修正數字錯誤....林地是最低 0.1 甲, 不是 半甲.
作者: albert01    時間: 2025-4-21 11:20

本帖最後由 albert01 於 2025-4-21 11:44 編輯

申請農舍只有要求「臨邊、臨路、矩形」,
你偏好的黃色矩形有符合法規,政府不會強制要你蓋在藍色矩形啊!
所以.....沒問題阿,幹嘛要分割?

如果你是指想要臨左側界一段距離,計入農舍面積留空即可,
捨不得?照你說再割一條出來,那你臨界不足三米會遇到開窗及防火建材的要求。

建議不要把問題複雜化,要離鄰地有距離,黃色面積直接左側留空當停車空間就好了!

農舍面積不能超過該地號的10%(農舍面積上限300平米),
照你說的去分割有的沒的,那你農舍面積就縮小啦,因為只能蓋地號的10%。
如果你現有農舍面積可達300平米,就算左側留條空地,建築空間還是很大哩!

作者: WenWen    時間: 2025-4-21 12:25

本帖最後由 WenWen 於 2025-4-21 12:27 編輯
albert01 發表於 2025-4-21 11:20
申請農舍只有要求「臨邊、臨路、矩形」,
你偏好的黃色矩形有符合法規,政府不會強制要你蓋在藍色矩形啊! ...


謝謝albert01、nature4d前輩

補充說明一下我的狀況
依法規農舍用地鄰地界最遠是20公尺
但我想要盡量深
所以變成是內縮20公尺,鄰路那側就只能鄰地界最遠16.5公尺
(330/20=16.5)

可能我的圖沒有標示尺寸所以沒辦法看出來

鄰灰色路那一側的長度約60公尺
不分割的情況下,鄰地界10公尺內(黑色區塊)
不適合蓋農舍及使用
因為邊坡落差大,且種滿樹

這樣16.5公尺扣掉10公尺,實際只剩6.5公尺可以使用的寬度

所以才會想要分割出去,讓農舍用地的可用範圍全部落在可用的平地內
將來要規劃農舍位置比較彈性

理論上政府不會強制蓋在藍色那側
但總是怕怕的,承辦人最大,民鬥不過官,只能盡量自保  


感謝albert01 前輩提醒
臨界不足三米會遇到開窗及防火建材的要求

要避免這個問題
鄰路那側能蓋農舍的最大寬度就是16.5-3=13.5公尺
如果想離路5公尺遠的話
那農舍地坪最大可蓋13.5*(20-5)/3.3=61坪

這樣就有個底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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