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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民國九十七年豐丘明隧道山崩偵結 [打印本頁]

作者: lipogel    時間: 2009-8-19 21:16     標題: 民國九十七年豐丘明隧道山崩偵結

本文章最後由 lipogel 於 2009-8-20 01:17 編輯

以後各縣市山坡地申請案審核恐怕更嚴格了!

蓮霧殺人/豐丘明隧道7死 水保科長求刑【記者江良誠/南投縣報導】聯合報2009.08.19
去年辛樂克颱風南投縣豐丘明隧道爆發土石流,造成七名路過民眾慘死。南投地檢署昨天偵結,將在邊坡上方種植蓮霧的果農孫添發、南投縣政府水土保持科長黃國濱、承辦人黃銘巖起訴,求處三年六月及六年不等徒刑。
檢察官吳宣憲引用本報聯合筆記《蓮霧殺人事件》評論指出,當地是險坡,卻種植採用噴灌、全園浸水的蓮霧,導致排水系統不良,主管機關放任不管,颱風大雨一來整片山壁傾洩而下,釀成慘劇。兩名公務員涉及廢弛職務罪嫌,果農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去年九月十五日辛樂克颱風來襲,信義鄉新中橫公路豐丘明隧道上方邊坡爆發土石流,高達五萬多立方公尺土石有如山崩,撲天蓋地往下直沖,當時正通過臨時便道的金添福等七人被土石活埋,當場死亡。
檢察官吳宣憲調查,這片山坡地由孫添發(六十三歲)承租,附近地質易坍方,不宜種蓮霧,孫添發因之前遭土石流損害未獲合理賠償,拒絕信義工務段做邊坡植生;種植蓮霧後,又未送水保計畫給縣府。
縣府水土保持科長黃國濱(五十歲)、承辦人黃銘巖(卅八歲)也未依規定監督果園排水系統,必要時撤銷承租權收回土地,以致釀災。
黃國濱昨天得知起訴後說:「很無奈、打擊很大。」水保科僅四人,要為全縣山坡地安全負責,實在不可能;且這塊山坡地屬農牧地,孫添發種蓮霧不違法。
他說,土石流發生後,公路總局派專家調查,認為土石流是因「雨量過大」,他無從預知雨量過大而釀災。
吳宣憲指出,崩塌區之前就三度發生土石流,又位交通流量大的台廿一線公路旁,兩公務員應優先監督管理,豈可推說人力不足;且孫添發種植蓮霧已六年,長期放任不管,明顯廢弛職務。

蓮霧殺人事件【2008-09-23/聯合報/A11版/民意論壇】
民國九十五年秋天的台北果菜市場,來自屏東東港產銷班的總統級「黑珍珠」蓮霧,創下每公斤兩千四百元的天價,平均一顆四百元。種蓮霧就好像種了發財樹。
辛樂克颱風重創台灣,南投信義鄉豐丘明隧道前嚴重滑坡,土石流瞬間活埋了七個人。隔天土石流原因揭曉,崩塌現場上方是大面積蓮霧園,果園的台地與山坡鄰接,本來就是地形上最易崩坍的「崖麓線」,加上種蓮霧需大量灌溉,造成崩坍、土石流並不意外。
蓮霧是熱帶水果,原產印尼、馬來半島,喜歡生長在略帶鹽分的砂質土壤。約莫三十年前,屏東沿海因為地層下陷,海水入侵,鹵化的土壤除了花生幾乎沒辦法種作物,但農民意外地發現這樣的環境適合種蓮霧,於是從東港、林邊、佳冬等沿海地層下陷區,漸漸往內陸延伸,全成了蓮霧園。
環境加上栽植技術,蓮霧醜小鴨變天鵝,成了高經濟作物,屏東成了蓮霧的故鄉,也大大改善農民的生活。純樸的屏東農友很感恩,賺錢之後技術不藏私,農會、產銷班、農改場頻頻開辦蓮霧栽植研習班,起初南部海邊鄉鎮的農友來研習,約七、八年前,台中和平鄉、南投信義鄉、仁愛鄉的中海拔山區農友也都來問路了。
「溫度低太多,山區不適合種蓮霧啦!」屏東農友說。信義鄉農友當然知道不合適,但看到蓮霧價錢那麼好,「管它,試試看嘛!」要種,先要學屏東的環境,除了氣溫沒辦法,其他包括土壤鹹化、重肥、噴灌、全園浸水…山上的農友更努力地做,前不久信義鄉高海拔望美村六鄰蓮霧收成,價錢賣得不錯。
信義農友是有警覺:為什麼林邊、佳冬的蓮霧園縮減得那麼快?專家說,因為太操了,短期耗光了本就有限的土壤肥力。信義農友還知道,他們的蓮霧園在陳有蘭溪兩側山麓,是土石流重災區,禁不起蓮霧的重度灌溉,恐怕有麻煩。只是沒想到後果來得這麼快、這麼猛。蓮霧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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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home    時間: 2009-8-19 22:03

看來水保局的人,因為怕連帶責任,可能不敢亂蓋章了. 以後山坡地的開發會越來越嚴!
作者: 耐心    時間: 2009-8-19 22:48

本文章最後由 耐心 於 2009-8-27 12:23 編輯

2# 2home
以後山坡地的開發會越來越嚴!


個人淺見..可能比較需要顧慮的是....

怕一些品德有瑕疵的不肖官員 會借此機會處處刁難 勒索好處..
作者: 車    時間: 2009-8-27 11:18

本文章最後由 車 於 2009-8-27 11:22 編輯

3# 耐心

這是不是意味著
以後山保地坡度要特別注意
超過20%以上
開發可能很難過關了


官商疑勾結 違墾山坡地建屋
更新日期:2009/08/27 02:51 陳慶居/苗栗報導

中國時報【陳慶居/苗栗報導】


苗栗檢調單位偵辦建商非法開發山坡地興建社區案,約談案發當時的縣政府官員、承辦人與建商追查,高度懷疑有官商勾結涉及行、收賄不法情事,廿六日聲請羈押三名官商獲准。檢方表示,其中有兩處社區建案上百戶,許可案應非課長或承辦人所能決定,不排除有更高層官員涉案。


苗栗地院廿六日清晨裁准收押的是已退休的前縣府水土保持課長翁瑞昌、當時的承辦人蘇玉招和建商郭有仁,另名建商李志成以六萬元交保。


檢調廿五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及約談行動,查扣大批申請開發文件及帳冊等資料,並帶回縣府官員與建商十餘人偵訊。


檢方表示,檢調鎖定三件於九十一年間疑涉及非法許可山坡地開發及核發建照的建案,開發地點分別在頭份、三義。


三官商遭收押 涉行收賄不法情事


其中有兩件興建的社區超過百戶,山坡地坡度都超過廿度,卻未依保育開發條例及相關規定提出申請,主管單位即逕行認定為「非開發行為」及「舊有平坦地」,未見業者提出水保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等,涉嫌瀆職圖利業者。


兩社區上百戶 不排除有高官涉案


而檢調單位掌握業者帳冊資料中,顯示建商每次支付官員十至卅萬元不等賄款,前後至少有三次。不過,收賄官員及行賄時、地都待進一步釐清。


由於有兩件建案房屋數超過百戶,檢調單位認為如此大的建案,豈是課長或承辦人所能決定,不排除此案有向上發展可能。
作者: mazushowa    時間: 2009-8-27 12:03

站長和耐心大二位所言
不是末來式
它應該是進行式吧....
作者: Mymind    時間: 2009-8-27 16:20

個人是很同情這些被告, 天災無可怪罪, 各界的不平只能朝人禍追究, 平心而論是否因種植而導至崩塌, 也只是推論而已, 就如同說, 原因為台21線設計不當, 設置在山邊水岸而導致此次肇禍,  亦有可能一樣.

豐丘明隧道左近本身就是高危險地點, 崩塌機會本來就大, 特別是南端, 有沙里仙洞溪和陳有蘭溪的沖積交會, 山勢雖不高(約140M), 但陡峭又地質疏鬆, 天然植被薄弱加上此次坍地下緣的檔土牆與公路不利排水, 大雨一來, 真是危險之至.

崩塌地點位於豐丘明隧道南端, 下方有防土堤, 我想會在此地建明隧道和檔土工程, 本來就是容易坍塌或落石多的地點, 雖然不是坍在隧道正上方, 但左近地勢雷同, 若是檢方將所有罪過歸於農民, 未免也太過了些, 那是否也應查究政府將公路建於此地的責任呢?  農民在農牧用地上種植, 無法可限制的情況下, 出了事要人負責, 也難怪被告不服, 是否應從法條修建上著手才是呢?

或許現在民氣導向如此, 檢法想拿人渲洩也好, 殺雞警猴也好, 但正義真的彰顯了嗎?  在許多民眾撫手稱快之際, 問題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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