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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有人知道該如何辦理繼承嗎? [打印本頁]

作者: all600    時間: 2009-9-1 23:54     標題: 請問有人知道該如何辦理繼承嗎?

按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
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
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
,故本案無法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人共有11人,其中10人都同意不動產土地由其中一人來繼承,
,但是另外一人因出境且行蹤不明,無法出具「授權書」委任辦理,
請問有人知道該如何辦理繼承嗎?
作者: 阿璋    時間: 2009-9-2 08:28

內政部94年12月2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40055831號函
http://www.land.moi.gov.tw/law/n ... %E8%AD%B0941221.doc

繼承人間對於分割遺產無法達成協議時,應如何處理才不會影響權利?
http://www.anho.com.tw/ASP/Epaper/EpaperDetail.asp?Id=75

第一段「故本案無法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與本案有關否?倘有?不符要件為何?
作者: all600    時間: 2009-9-2 21:13

本文章最後由 all600 於 2009-9-2 21:16 編輯
2# 新民

第一段「故本案無法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與本案有關否?倘有?不符要件為何?


感謝新民兄弟提供的資料!!

因為有一人出境且行蹤不明,故無法以另外10人的意見辦理分割繼承登記.

由你提供的第2個資料看來只有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再來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只是這又不知道是否又要多一筆手續費和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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