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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走路靠左邊 [打印本頁]

作者: 青蛙皇后    時間: 2010-1-11 17:50     標題: 走路靠左邊

走路靠右邊應會慢慢開始改,要推廣走路靠左邊,迎面來車看到才會閃啊!
作者: petals2008    時間: 2010-1-11 18:26

我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都盡量靠左走
因為曾經被人騎摩托車搶過皮包
作者: 青蛙皇后    時間: 2010-1-12 13:35

2# petals2008
同病相憐,我還不只一次耶!
有沒有報案拿三聯單。
作者: 五嶽    時間: 2010-1-12 14:02

我跑步也都靠左邊跑,不是不尊守交通規則‥
只是覺得這樣自已能更好的掌控安全‥
至少右邊有喝醉上道的車要撞過來時‥‥
總比我在右邊‥多點時間反應‥
作者: omp    時間: 2010-1-12 20:02

我跑步也都靠左邊跑,不是不尊守交通規則‥
五嶽 發表於 2010-1-12 14:02

五嶽大大你沒有不尊守交通規則,
因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作者: 文旦    時間: 2010-1-12 23:08

1# 青蛙皇后
 
我走路習慣一向就是逆向車道靠左走, 才能及早對來向的車子做出反應

高中軍訓課行軍時, 有同學因嘻鬧差點被後面來車撞到, 教官趁機教育逆向行進
獨自登山時若走在道路上, 也都謹記逆車向行進以策安全
 
作者: 青蛙皇后    時間: 2010-1-12 23:23

原來逆向操作的人不少啊!
作者: 笑瞇瞇    時間: 2010-1-13 01:21

我先前常常晚上在路上慢跑或散步,也是逆向比較安全
作者: cremaker    時間: 2010-1-13 06:30

8# 笑瞇瞇

我從年五前就有騎樓就走騎樓,沒騎樓一定要走路旁的話,一定是走左邊..

也請大家注意一下,在有騎樓之處,儘量走騎樓,不要走在人行磚上,這種透空的地方,天曉得會憑空掉下什麼東東,像是花盆、冷氣機..等
作者: Ryan    時間: 2010-1-13 19:56

大家都這麼有智慧, 我都尊守交通規則從來沒有想過這問題, 以後一定記得靠左邊走.
皇后是不是您逛街時打扮也像皇后ㄚ, 才會一再成為歹徒目標, 當時您應該用照相手機拍歹徒逃跑照片.
作者: 青蛙皇后    時間: 2010-1-13 22:05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作者: 筑心    時間: 2010-1-14 01:25

無法想像美麗的皇后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會是怎樣  秀一張照便參考參考如何
作者: Ryan    時間: 2010-1-14 09:37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青蛙皇后 發表於 2010-1-13 22:05

這畫面更是 , 想像東區出現這麼一位亮眼的貴農婦..... 吸引眾人眼光 .
作者: corey    時間: 2010-1-14 10:59

看來我要改成走左邊較安全,台東的狗都睡在路中間,所有人車都要讓它,真是人不如狗
作者: 文川    時間: 2010-1-14 11:17

看來我要改成走左邊較安全,台東的狗都睡在路中間,所有人車都要讓它,真是人不如狗
corey 發表於 2010-1-14 10:59

如果是人睡在馬路中間不曉得車子會不會讓?
作者: corey    時間: 2010-1-14 11:23

15# 文川

會有警察來把人帶走,但警察卻不會去管狗
作者: Heather    時間: 2010-1-14 18:29

10# Ryan
我是農婦耶!戴斗笠,穿雨鞋外加青蛙裝示人。
青蛙皇后 發表於 2010-1-13 22:05

只是手上提著LV包包
作者: 鄉居    時間: 2010-1-14 18:49

本文章最後由 鄉居 於 2010-1-14 18:51 編輯

1# 青蛙皇后
相當贊同皇后觀點
這也是小弟多年來養成的習慣
看來「左派份子」還真不少
作者: 黑面    時間: 2010-1-19 09:46

走路需要靠左邊 的原因是

規劃不當 + 道德淪喪

如果每條路都有真正的行人專用道, 如果大家都有行人優先的觀念, 如果沒有搶案的話, 哪需要顧慮行人走哪邊.




以上兩張圖片連結自http://blog.roodo.com/travis_her/archives/4399145.html

內政部營建署在九十二年三月編了一份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希望各地政府機關能夠還給行人安全上路的空間.

有關行人的交通法規 --
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修正


第一百三十三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
 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
 坐 、臥、蹲、立,阻礙交通。

條文內容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修正

第四條            
         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
 、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
 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
 員之指揮。
 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
 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
 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第六條            
         道路因車輛或行人臨時通行量顯著增加,或遇突發事故
 ,足使交通陷於停滯或混亂時,警察機關或執行交通勤
 務之警察,得調撥車道或禁止、限制車輛或行人通行。

第十條            
         車輛所有人、駕駛人、行人、道路障礙者,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分別移送該管地方法院
 檢察署、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或軍事機關處理。


     第四章    行人
第七十八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在現行法規裡, 只談靠邊通行, 不論左右邊.

在沒有真正的行人專用道的街道巷弄, 行人靠左走是安全正確的.

走路靠右邊是以前在學校學到的, 究其原因, 只不過是校內的管理措施而已. 試想想, 在走廊上, 樓梯上, 沒有做適當宣導, 大量學生行走談何容易.

上下樓梯, 您靠哪邊?

在捷運站, 走路靠哪邊?


圖片連結自http://gandhitw.spaces.live.com/ ... 81E1BD1A!1056.entry
作者: 天地不悠悠    時間: 2010-1-19 12:32

火車 比較安全.
因為 他是靠左邊行駛.
作者: PAO    時間: 2010-1-20 09:36

靠左靠右都對,看是從那方向看
最新交通新法規-------
汽車用拉的
摩托車用推的
腳踏車用牽的
只有人不變-----維持用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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