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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配建農社舍抵押設定繳稅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cici    時間: 2010-1-18 20:46     標題: 關於配建農社舍抵押設定繳稅問題

請教(我是買方)
配建農舍的過程中, 會有抵押設定.
但最近收到國稅局的補繳稅通知,說有一筆抵押設定的利息(16萬)要補繳稅.
但我記得配建的過程並無16萬的收入.
電話詢問當初的代書,他說宜蘭的國稅局人員只要知道是配建抵押產生的利息會自動不列入所得,(我戶籍在外縣市),但我的國稅局人員堅持要納入所得.
想請教真的是這樣子嗎?謝謝...
作者: clhung    時間: 2010-1-18 20:53

設定抵押法律上是賣方跟您借錢,所以有利息問題,國稅局跟您追討是依法有據。設定抵押是利用抵押權來保障配建買主的債權(躦法律漏洞?),但是其適法性還是須依一般法律,因此建議補繳吧!國家並無義務配合您演這齣戲,只不過該繳的稅應該不多吧?而且一般配建流程都很快,大致一年內搞定。
作者: x+y+z    時間: 2010-1-19 11:27

淺談 稅務救濟 程序.


http://www.2home.com.tw/forum/vi ... amp;extra=page%3D22
作者: 2home    時間: 2010-1-19 11:32

記得債權抵押權狀,有一個項目是利息,應該設為無,可以把債權抵押權狀影印,交給國稅局識別並撤銷! 否則一般債權抵押為了保障建物,會設的很高, 利息會高的嚇人.
作者: Ericg89127    時間: 2010-1-19 13:12

應該分兩個層次來看吧
設定  未有實際金錢往來  本無利息問題,哪來稅的問題
例如拿房屋設定抵押,不一定借錢或全數借足

若有設定,也有給錢,那就有點灰色了
如過設定額很高,實際給不多,應該可以去爭取
此案看來是設定1000萬,若真能給一千萬,報稅繳幾萬應該還好,因為這身價的人時間很值錢

順道問一下,配建出狀況機會多不多?  實在是怕怕的
不然在有限預算內,地小一點,離人煙近一點,仍是較好的選擇
作者: paradise    時間: 2010-1-19 23:22

本文章最後由 paradise 於 2010-1-19 23:25 編輯
設定抵押法律上是賣方跟您借錢,所以有利息問題,國稅局跟您追討是依法有據。設定抵押是利用抵押權來保障配建買主的債權(躦法律漏洞?),但是其適法性還是須依一般法律,因此建議補繳吧!國家並無義務配合您演這齣戲 ...
clhung 發表於 2010-1-18 20:53

這不一定,例如去設定給銀行1000萬,不表示銀行借給你1000萬,
配建設定時,有經驗的代書在地政事務所設定時他項權利標示部分會註明,此設定為土地買賣擔保,無實質金錢交付,就是怕發生這樣的事。
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不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案件,可申請復查,不服復查決定時可依法提起訴願,惟應繳納半數的本稅,以免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作者: Amoeba    時間: 2010-1-29 13:45

這要看所設定的是何種抵押權
還有抵押權設定契約的內容是否敘明配建農舍
應該申覆可成
不過所檢附資料要齊全..因為舉證責任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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