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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買地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可以省略) sorry 阿俊大哥 [打印本頁]

作者: smart568    時間: 2010-1-19 22:32     標題: 買地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可以省略) sorry 阿俊大哥

買地前最重要的一件事..千萬不要省略
到土地所在鄉鎮公所查詢此筆地有無套繪管制.有重測或重劃的時連以前地段地號都要一併查詢

一年前在草屯玉X路上看到一塊特定農業區的地約300坪,去申請謄本上面明白寫著,有農舍的建號,(土地上沒有建物),心想應該是阿俊大哥說的已套繪過的地,就此縮手
昨天經過該地正在大興土木,用的是筏式基礎.蓋的不錯的建物,應該不是違章建築,
請問各位大哥,這個何解?
作者: finhisky    時間: 2010-1-21 18:26

或許問問屋主比較知道有什麼"眉角"吧
作者: shannonlubrady    時間: 2010-1-26 16:32

應該是可以請專業人士辦理"解套"。最近剛買下一筆土地 (買之前就已知被套繪),目前正在辦理解套。原劉姓地主在過世之前,其長子以劉姓地主的名義蓋農舍。在劉姓地主過世之後,其土地分給其三個兒子。所以其中二筆土地也因其長子蓋過農舍而仍處於被套繪的情況。但比較麻煩的是需要追溯到三筆土地擁有者及與他們溝通,讓他們有解套的意願,因為辦理解套時需要三個地主的的印章及身分證。一般人是不願意隨便交出印章及身分證。我比較幸運,因為這三位地主較好溝通。聽說要費時2-3 個月。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1-28 10:15

有建號跟套繪沒關係..有建號是因為上面有建物.但不知什麼原因建物消失了.但你說有人正在蓋..據我推論"依舊圖重蓋"..可能有人去調出以前的舊圖依其大小重新蓋的..
你錯失良机了..如果是我我就會買..但會要求"地上物"一并過戶
作者: smart568    時間: 2010-1-28 13:19

4# 阿俊

我可已確定地上沒有建物,我找一找謄本post 上來大家研究看看
後來經側面得知,買主任職於該鎮鄉公所.可能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作者: omp    時間: 2010-1-28 17:31

我可已確定地上沒有建物,我找一找謄本post 上來大家研究看看
後來經側面得知,買主任職於該鎮鄉公所.可能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smart568 發表於 2010-1-28 13:19

我猜:
阿俊4#所述:『但會要求"地上物"一并過戶』…….
的意思應該是-

雖然那個建物已經從空氣中消失了,
可是在地政機關的資料中建物還是存在的,
所以就要求("地上物"一并過戶),
過戶後趕快在原地變回一座與舊圖大小一樣的建物!
對不對?
作者: katheryne    時間: 2010-1-28 21:03

噓 ~~~~~~~~~~~~~~~~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1-29 09:52

一點就 通...讚
基本上地上物雖然不知什麼原因消失了.但是在資料上卻仍然存在..你只要按原來的圖示給他"蓋回去"..至於外觀和材料就讓你自己發揮了..你可以把它視為"整修"

我猜:
阿俊4#所述:『但會要求"地上物"一并過戶』…….
的意思應該是-

雖然那個建物已經從空氣中消失了,
可是在地政機關的資料中建物還是存在的,
所以就要求("地上物"一并過戶),
過戶後趕快在原地變 ...
omp 發表於 2010-1-28 17:31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1-29 09:55

4# 阿俊

我可已確定地上沒有建物,我找一找謄本post 上來大家研究看看
後來經側面得知,買主任職於該鎮鄉公所.可能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smart568 發表於 2010-1-28 13:19

這和關係沒有關係..是熟不熟知法令的問題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10-1-29 10:21

哪我來猜一下,如果還重新蓋一半時,被人檢舉非整修舊有建物,是不是就要靠關係才會沒關係?
作者: Amoeba    時間: 2010-1-29 23:24

本文章最後由 Amoeba 於 2010-1-29 23:45 編輯

要知道有什麼眉角.....
直接檢附謄本具名檢舉就會有公文回覆了阿

人家有錢敢目無法紀蓋違建不可嗎
有時候事實呈現的並不是具有合法性或其後有特殊條件可適法
就像阿俊說的
要連已滅失的建物一並過戶然後再整修

旁人會以為他好厲害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1-31 10:55

哪我來猜一下,如果還重新蓋一半時,被人檢舉非整修舊有建物,是不是就要靠關係才會沒關係?
hsiehlc 發表於 2010-1-29 10:21

基本上公務人員只看你是不是有合法證件.至於長的怎樣他實在是管不著.因為台北巿的房子就可以拉皮了.為何我的房子不能整修.鄉下有不少建築物打到剩骨頭再來重新翻修的一堆..
理論上無論增.修.改.新建都要申請的.但是實務上只有新.增建有人在辦而已.包括公務人員本身都沒在申請的.至於有沒有人會檢舉..是人和的問題..如果人不和就算你全部合法也沒用.因為一個工程不只是單單工程本身問題..如果要詳算還要將人員安全+環境清潔...等等算在內..至少有3個以上机關可以管到你..如果要作到合部符合法令成本至少要多花3成左右..所以....人和是一個大問題.我就遇到假日還有勞工什麼單位的來檢查工地人員怎沒戴安全帽和安全索..叫工人停工然後要求業主到場的...也有環保局來現場開單說怎沒洗路..工地怎沒全部用隔離網圍住.......基本上人不和通常是什麼都不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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