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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父親贈與1.4分農地 [打印本頁]

作者: joyce500    時間: 2010-3-18 13:16     標題: 父親贈與1.4分農地

父親欲贈與我1.4分農地一塊。
我想分成三等分規劃,
前段臨路植樹做花園,中段蓋兩層(30坪*2)農舍自住,後段種菜自給自足。

可是,我並不符合:0.25公頃和戶籍兩年、建築面積規定等。
我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的夢想,是不是拜託我老爸(老農)幫我蓋好房子再過戶,就可以了?
謝謝大家!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18 13:16

對..但你爸要是"老農"才可
作者: 2home    時間: 2010-3-18 13:25

老農(民國89年前擁有的土地)的身份很珍貴,千萬不要浪費掉,否則土地增與後,,新地主的條件就不能蓋農舍了!
作者: joyce500    時間: 2010-3-18 13:57

真的嗎?真的嗎?(又驚又喜!!!)
大大們的意思是說,
現行的農舍辦法只適用於89年後取得的農地,
所以,89年前的老農+老農地,要怎樣蓋都可以囉?
我家世代務農,連我都有自耕農身份呢(這現在好像沒差了吧?)
哇∼我好像吃了一棵大力丸喔。ya~

再進一步請教,
若我老爸幫我蓋了農舍後再過戶,有贈與稅嗎?(我知道農地免,但農舍要嗎?)
如果我把目前台中的房子賣了,有一筆土地增值稅,
我可否用向父親買農地的方式,將出售房屋的繳的增值稅拿回來?
(不好意思,想把所有的錢都擠出來蓋農舍)
作者: 2home    時間: 2010-3-18 16:13

記得贈與免稅額己提高到每人每年220萬元,若金額太高,可以想辦法逐年攤底掉

http://blog.udn.com/hjk38074/2726260



真的嗎?真的嗎?(又驚又喜!!!)
大大們的意思是說,
現行的農舍辦法只適用於89年後取得的農地,
所以,89年前的老農+老農地,要怎樣蓋都可以囉?
我家世代務農,連我都有自耕農身份呢(這現在好像沒差了吧 ...
joyce500 發表於 2010-3-18 13:57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18 17:07

可以用一次移轉並管制5年的制度.就不用繳贈與稅了..只要你不在5年內賣掉就好了
作者: joyce500    時間: 2010-3-18 17:45

謝謝大大們的解析。
那我就放心的進行規劃了。

忍不住讚美一下這個打造桃花源網,真的棒透了!
剛開始只想隨便瞭解一下蓋農舍的規定,
爬了幾天文後,
心情激動萬分,
原來幸福的桃花源,
不是蓋在天邊的彩虹而是我腳下的土地,
尋尋覓覓,我終於要回家了,
非常感謝在這桃花源中播種耕耘的前輩們!
作者: max999    時間: 2010-3-18 19:26

原來幸福的桃花源,
不是蓋在天邊的彩虹而是我腳下的土地,
尋尋覓覓,我終於要回家了,
joyce500 發表於 2010-3-18 17:45


這一段話....真讓人感動!!!
作者: kevin    時間: 2010-3-19 09:22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 於 2010-3-19 09:24 編輯

8# max999
記得蓋好後,找我們去烤肉耶
2HOME好像很久沒烤肉了
若我老爸幫我蓋了農舍後再過戶,有贈與稅嗎?(

應該確實有交易金額的紀錄以及合約,也可以才對....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19 09:36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0-3-19 09:38 編輯
8# max999
記得蓋好後,找我們去烤肉耶
2HOME好像很久沒烤肉了

應該確實有交易金額的紀錄以及合約,也可以才對....
kevin 發表於 2010-3-19 09:22

kevin 大大你現在有空?不是在忙咖啡廳?
作者: hsiehlc    時間: 2010-3-19 09:56

不好意思想提醒一下,如果你父親已經擁有農舍,最好先處理掉(就想辦法轉移所有權給自己人),然後才能再蓋農舍,因為一個人是不能擁有兩棟農舍的.
作者: XX雲    時間: 2010-3-19 13:26

6# 阿俊
請問,辦理一次移轉,五年內不處分,就可以免贈與稅...這麼說來就不需受限於每年220萬的限制是嗎?另,若一次移轉後,如版主情況,其父親將農舍蓋好一次移轉後,若另有農地(89年前取得)且仍有農舍需求,版主父親就可以直接再興建農舍嗎 ?還是要等5年? 若其農舍有部份超建,可否採相同模式,一次贈與,但土增稅可分期支付(5年),並再興建新農舍呢 ? Sorry ...問了一堆,感謝 !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19 14:54

本文章最後由 阿俊 於 2010-3-19 14:55 編輯
6# 阿俊
請問,辦理一次移轉,五年內不處分,就可以免贈與稅...這麼說來就不需受限於每年220萬的限制是嗎?另,若一次移轉後,如版主情況,其父親將農舍蓋好一次移轉後,若另有農地(89年前取得)且仍有農舍需求,版 ...
XX雲 發表於 2010-3-19 13:26

1)農地遺贈稅問題如果受贈人或繼承人於受贈日起5年內不移轉則免徵遺贈稅.也就是說金額不受限
2)如果父親要過戶給兒子農地.最好是先蓋一點小坪數農舍後再贈與.因為免徵贈與稅是土地而已.建物仍須扣繳..小農舍細節請爬文.
3)前面第二項可循環利用..如果要贈與給第二個小孩時同樣方法
4)農地符合農用時免土增稅
作者: joyce500    時間: 2010-3-19 16:37

謝謝指教喲∼

農地農用免徵贈與稅、遺產稅和土增稅,我大致有瞭。
目前是考量到,如果出售市內自用住宅,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幾十萬跑不掉),如果可以適用重購住宅(農舍算嗎?)條款,我考慮和父親以買賣交易方式,一方面規避贈與稅,一方面可將土增稅和所得稅退回,這樣也不無小補。所以請教達人:
1.農地和『未超過七公畝之非都市土地仍作自用住宅用地者』,意思符合嗎?
2.農舍和『自用住宅之房屋』,一樣嗎?


土地稅法第35條
1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或土地被徵收後,自完成移轉登記或領取補償地
價之日起,二年內重購土地合於左列規定之一,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
售土地地價或補償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向主管稽徵
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一 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行購買未超過三公畝之都市土地或
未超過七公畝之非都市土地仍作自用住宅用地者。
二 自營工廠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於其他都市計畫工業區或政府編
定之工業用地內購地設廠者。
三 自耕之農業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行購買仍供自耕之農業用地者。
2前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先購買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
始行出售土地或土地始被徵收者,準用之。
3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於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者,不適用之。

所得稅法第17條之2
1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所得稅
額,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如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其價額超過
原出售價額者,得於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轉登記之年度自其應納綜
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但原財產交易所得已依本法規定自財產交易損
失中扣抵部分不在此限。
2前項規定於先購後售者亦適用之。
作者: kevin    時間: 2010-3-21 20:43

前面好像有大大提到,三等親內不得買賣?? 是真的嗎?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21 22:11

農地農舍不符合自用住宅條款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21 22:12

前面好像有大大提到,三等親內不得買賣?? 是真的嗎?
kevin 發表於 2010-3-21 20:43

好像不是不能買賣.是要提出資金來源證明.如果提不出證明則視為贈與
作者: kevin    時間: 2010-3-21 22:23

好像不是不能買賣.是要提出資金來源證明.如果提不出證明則視為贈與
阿俊 發表於 2010-3-21 22:12

是呀,我了解的也是如此......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3-23 15:24

12# XX雲
老農的地不用等5年.
符合農業使用的農地才符合贈與管制5年免徵贈與稅的規定
農地+農舍贈與時.農地可用管制5年(不用繳).農舍須申請贈與稅(如果超過要繳)
土地增值稅可以分期?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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