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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請問購地契約有效時期多久 [打印本頁]

作者: wu690209    時間: 2010-4-27 16:52     標題: 請問購地契約有效時期多久

98年11月買了一塊土地在新竹,陸續交款2次,地價的一半,後來鑑界的時候,賣方(建設公司)與鄰居(隔鄰土地所有人)對鑑界的結果有意見,2次都無法完成鑑界,後來送調解委員會也不成,最後送法院鑑裁,已到今,相隔已快半年,建設公司要將土地先過戶給我,但我不同意,堅持他們處理完成才交地,請問當初購地契約有效時期多久,若最後交地不成可索賠交款價的一倍嗎(因合約有寫違約加倍賠款),是否可以要求交地最後時限,請各位大大教教我。謝謝。
作者: 天地不悠悠    時間: 2010-4-27 18:26

98年11月買了一塊土地在新竹,陸續交款2次,地價的一半,後來鑑界的時候,賣方(建設公司)與鄰居(隔鄰土地所有人)對鑑界的結果有意見,2次都無法完成鑑界,後來送調解委員會也不成,最後送法院鑑裁,已到今,相隔已快 ...
wu690209 發表於 2010-4-27 16:52


契約內容  請 詳細研讀.
字句. 拆開再組合. 組合再拆開.
含義會有不同.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4-27 23:20

1# wu690209

請求權20年不行即消滅..但是你的案子建議你先過戶.應為你才交一半款項不是?
至於鑑界有爭議時.尾款應於爭議解決後才支付(請於契約書中載明.以防對方耍賴)
並加注於特定期日前解決完成否則應:
1)退還已支付款項並加依法定利率計算利息.過戶費用由對方全額負擔
2)過期後買方不須支付餘額款.問題由買方自行解決
二樣你選一項跟他們談
作者: copy    時間: 2010-4-29 01:10

這個當初購地契約有效時期多久,或許就是個梗.
似乎無明訂對買賣雙方都不是有利的.
如果真的是梗,那後續之處理狀況就需雙方善意協調,我想.
目前也只能待法院鑑裁.

在2HOME這也看了一些相關糾紛,不知大家買地時都有先鑑界再交易?
如果這個問題一直存在,不知可否請賣方先完成後再過戶?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0-4-29 01:44

問題是:鑑界的結果差異有多少?一米?還是十米?還是更多?
交款交了一半沒完成過戶土地還不是您的,卡在那裡對您有利嗎?還是您在買賣契約裡找得到有利的條文嗎?要不雙方就要協調作出契約的修改.
作者: deantseng    時間: 2010-4-29 15:24

本文章最後由 deantseng 於 2010-4-29 15:31 編輯

如果是在新竹寶山那就無解了,  因寶山地籍圖是屬於日據時代黑圖,要鑑界要從市區引界,
我們鄰地也發生過鑑界的人員親口說差異十米已經很準了, 但我覺得如果鬧得很大未來整地蓋農舍問題更大(但有一個優點就是可以免費鑑界,鑑界完提出異議複鑑結果每次鑑界結果都不一樣,就會退還鑑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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