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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稅局要求補5年的地價稅,不知是否有解? [打印本頁]

作者: gary    時間: 2010-7-29 23:17     標題: 國稅局要求補5年的地價稅,不知是否有解?

1. 近日收到國稅局要求補5年的地價稅,主因是土地(暫稱地號X)被劃分為乙種工業區,且公共設施已完竣。
2. 打電話問國稅局承辦員,她告知,她們是依據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之公文認定地號X被劃分在公共設施已完竣區域內,雖然地目是"田",且從事農作,無道路可達之農地,依然要課稅,公共設施完竣之認定,要我問鄉發展局。
3. 打電話問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之相關承辦員,他告知,政府委託民間測量機構到現場實際測量回報數據,不會有誤,就算提起訴願,他們書面審查,若沒問題,還是會駁回。
4. 所謂公共設施完竣土地,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4項建設均完竣的地區。「道路」,以寬度6公尺以上(包括6公尺)之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應以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
請問各位專家,何謂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若其距離寬度6公尺以上之計畫道路最少有250公尺,是否符合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謝謝。
作者: 2home    時間: 2010-7-30 10:30

何謂乙種工業用地
http://www.unju.com.tw/04_faq/04 ... amp;P=1&zno=001

工業住宅--的產品,也就是所謂的乙工建案+查看使用分區是否為「工業區」,或是使用地目類別是否為「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各層用途是否註明為工廠或廠房使用
http://tw.myblog.yahoo.com/nicec ... =2120&next=2118
作者: 永遠的新手    時間: 2010-7-30 13:05

1. 近日收到國稅局要求補5年的地價稅,主因是土地(暫稱地號X)被劃分為乙種工業區,且公共設施已完竣。
2. 打電話問國稅局承辦員,她告知,她們是依據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之公文認定地號X被劃分在公共設施已完竣區域 ...
gary 發表於 2010-7-29 23:17


應該是 稅捐處(地方稅).

申請一份 土地分區使用證明( 用地籍圖申請 ).看所載內容為何?
(若為工業區.恭喜!! 農地變工業區了!)
作者: pipi    時間: 2010-7-30 16:47

本文章最後由 pipi 於 2010-7-30 16:50 編輯

1# gary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3條第3項規定 ~  [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應以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但道路同側街廓之深度有顯著差異者或毗鄰地形特殊者,得視實際情形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劃定之。]說明之


1.四條或三條道路所圈圍範圍內之土地稱為街廓(如圖示紅色框內)
2.何謂 " 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 " ~ 即藍色範圍

這是我就法條所規定之理解
若有誤還請指正!
作者: gary    時間: 2010-7-30 22:02     標題: RE: 國稅局要求補5年的地價稅,不知是否有解?

本文章最後由 gary 於 2010-7-30 22:09 編輯

謝謝 站長、永遠的新手、pipi提供的意見,目前規劃申訴,但不清楚勝算有多少?將其中一筆土地之圖示劃出來,請大家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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