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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看到一塊地,但地主說地上物他不賣 [打印本頁]

作者: 阿黃    時間: 2010-8-30 20:48     標題: 看到一塊地,但地主說地上物他不賣

先說明一下情況
看到一塊地約8分,山坡地保育區
地上物是櫸木
地主說這些樹木是用造林貸款種的
1年半後就到期
他到時候會來採收

我想到了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高人
1.聽說地目是農牧用地,申請造林貸款之後地目會變成是林地嗎
2.要申請農舍時,地上物是樹木(到時應該是樹根)要怎麼處理
3.如果買了這塊地,當原地主來採收時,需要申請嗎
  (我想到的是整地如果沒有申請不是會被罰錢嗎?)
4.我想請地主把沒有經濟價值的小樹留給我
   請問有沒有經濟價值有什麼客觀的標準嗎

問了好多,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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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home    時間: 2010-8-30 21:27

另外要考慮的是地上物的部份,若是挖走,地可能會缺土,地貌可能會一個洞一個洞的,需要找外面的土來補,若是直接鋸斷又有樹頭的問題,到時候可能還是需要整地把樹頭挖掉,埋在地下,另外一定要立合約,什麼時候要處理完的最後期限,若不處理,後面的地主可以自行處理,若地主一直賣不掉,就一直會留在那裡,最後可能就會讓後面的地主無法建設.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0-8-30 22:01

本文章最後由 山林雅境 於 2010-8-30 22:05 編輯

買賣契約要請代書好好研擬一下,時間及地上物種類數量要寫清楚.
造林貸款種的1年半後就到期這句話有點不明?貸款就是貸款難不成貸款抵押物是樹木?如果是貸款談買賣的方式又不一樣了.如果是造林管理者是可以移轉的吧?
地上物的範圍太大了
作者: 阿俊    時間: 2010-8-30 22:09

應該是平地獎勵造林再1年半就會到期吧...然後到期前輔助款由原地主收取..到期後樹木由原地主採收才對...
因為規定如果未到期限採收.地主要賠償歷年來的輔助款..就是因為在一年半就到期了.原地主捨不得才會有這種說法...而這種說法也代表"地主缺錢"..,不然如果不缺錢他不會在到期前1年半要賣地.大可等到期後再賣...
作者: 山林雅境    時間: 2010-8-31 00:00

基本上一年半以後再來採收地上物的買主應該不多,就像阿俊兄說的一樣--------賣方是缺錢.如果契約上只寫地上物這個對買方是非常不利喔.同樣的.買方訂出一個含櫸木及不含櫸木的價差徹策略,以此談買賣也是挺有趣的.反正這種方式的買主並不多.
由版主提的問題讓我感覺-------您很想要這筆地.
1.聽說地目是農牧用地,申請造林貸款之後地目會變成是林地嗎--------使用區分農牧用地是不會因此改變的地目有可能是林地,別搞糊了.
2.要申請農舍時,地上物是樹木(到時應該是樹根)要怎麼處理--------樹根是申請水土保持的整地申請.
3.如果買了這塊地,當原地主來採收時,需要申請嗎
  (我想到的是整地如果沒有申請不是會被罰錢嗎?)---------山坡地整地務必申請水保或簡易水保,林業用地伐木務必向縣府林業科課申請.農牧用地伐木無罰則.山坡地農牧用地動到地面以下就是水土保持管的.林業用地動土更要謹慎(申請都不容易過喔)
4.我想請地主把沒有經濟價值的小樹留給我
   請問有沒有經濟價值有什麼客觀的標準嗎---------您談買賣太弱勢了.如果地主賣地還想砍大樹,肯定被我狠殺一頓.大樹是寶如果被砍了,肯定山的林相就不是您現在看到的樣子.
以上這樣說希望不會讓您更迷惑喔
作者: 天地不悠悠    時間: 2010-8-31 12:47

本文章最後由 天地不悠悠 於 2010-8-31 12:49 編輯
先說明一下情況
看到一塊地約8分,山坡地保育區
地上物是櫸木
地主說這些樹木是用造林貸款種的
1年半後就到期
他到時候會來採收

我想到了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高人
1.聽說地目是農牧用地,申請造林貸款之後地 ...
阿黃 發表於 2010-8-30 20:48


一年半後.賣方來採收.
買方...接到 違反山坡地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的 罰單.還有刑事告訴.
因為...買方是 土地所有權人. (雖說 行政刑罰是處罰行為人)
尼就會  不悠悠了!
作者: 阿黃    時間: 2010-8-31 19:40

平常爬文撿現成的慣了
看見自己發的文有這麼多大老級的人物回覆
好開心喔

最新消息是那塊地已賣出
所以再怎麼想買也沒用啦

不過最近幾次看地的經驗
真的讓我學到不少
(只能這樣掩飾心中的失落了)

補充說明一下幾個問題
阿俊大大說的沒錯
就是平地獎勵造林

山林大大說的也沒錯
我最不會殺價了
還好有2home
畢竟" 知識就是力量"

我們會繼續努力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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